复合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

复合硅酸盐水泥招标公告

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
招标单位:基础新津县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人:殷东报名截止时间:2022/3/27 18:00:00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标条件: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采购类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基础设施事业部。本项目(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中铁建设集团基础设施事业部所属项目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的供应。

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供货商提供的复合硅酸盐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规程和行业标准:《通用硅酸盐复合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复合硅酸盐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0)、《复合硅酸盐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T1345)、《复合硅酸盐水泥取样方法》(GB/*****)、及《复合硅酸盐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等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符合需方要求并能满足施工技术要求,如有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如有新标准推出,必须满足新标准要求。

3、供应物资的包装和运输

(1)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及工程所在地短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施工现场。

(2)供方应在每一批货物中附至少一份详细发货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发货清单应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人、收货人、发货地、交货地、承运人等。有特殊保护措施要求的货物,应在相应位置标示“向上”、“向下”、“易碎”、“防水”等装卸警示标志,以保证装运过程符合保护货物质量的要求。

(3)包装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环保要求并满足需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4、价格约定

本次招标单价报价中的价格包含标的物运送至施工现场并至完成验收确保能够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含物资本身的采购费用、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 、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5、报价形式及价格调整方式

(1)报价形式:详见报价单。

(2)价格调整方式:浮动单价。如遇厂家进行出厂单价调整,则出厂价同时间同幅度相应调整,供方以《调价确认函》方式与需方确认调整后的结算价格,并附厂家调价函,(如当天无法以书面通知,则以手机短信通知,过后尽快补以书面通知。)经需方核实后回复确认后执行,即从需方确认之时起,需方收到的复合硅酸盐水泥均执行新价格。如需方未回复确认,继续要求供货,视为认可通知后的新价格。运杂费及管理费等原则上固定不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以需方物资部材料人员、技术人员等会签验收的物资接收清单实际数量为依据,办理月结算单,月结算日期为每月20日,供方在每月23日前将月结算单和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送到需方项目部。月结算单应由供方签字盖章,需方由材料主管、成本经理、项目经理会签。

付款方式:本合同当月结算次月付款,无预付款,延期付款不计利息,如需方选择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ABN,云信,E信通,浙商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供应链融资非现金方式支付供方材料款时,供方接收后,如供方在票证等到期之前提前贴现,贴现等费用由供方承担。按照正式有效结算单开具正式有效发票后每月支付不超过结算货款的70%,供货完成并最终结算手续办理完成2个月后付至不超过总结算金额的80%,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总结算金额的95%,留结算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直接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则在项目自整体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无息支付,质保期为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永久。质保金的提前支付,并不视为需方同意免除供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对于供方交付的货物质保期,仍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执行。供需双方充分理解条款重要性,充分认识条款风险,也愿意承担条款风险,如遇需方有资金困难不能及时支付款项时,供方承诺拥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同意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支付供货款,延期付款无利息。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内容经营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工程材料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运营生产能力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的一般纳税人优先考虑;

3、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1)与基础设施事业部已签订的分供合同履行完成后,故意拖延结算,经催告后2个月内仍未完成结算的;

(2)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或事业部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3)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纠纷,尚未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非诉警示名录、诉讼警示名录或风险警示名录的;

(4)因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被集团公司或事业部限制投标资格的。

四、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各投标方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ztjs.net.cn)的物资招标采购和报价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其中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代码、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三体系证书等有关公司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经招标方初步评审后参与线上投标报价。本次招标同时在线上、线下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方要做到线上与线下报价一致。

2、本次投标通过书面、网络两种投标方式。招标方在收取书面投标文件时,将核实投标人是否完成电子网络报价,未参与网络报价的投标单位,本次投标作废。

3、投标人需确认本企业已经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ztjs.net.cn)的“物资招标采购和报价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拥有唯一的用户名和密码,投标人不能重复注册,投标人可事先与招标方联系,确认自身企业是否已经注册。

4、投标人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铁建设物资招标采购和报价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密码修改、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工作。

5、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登录“中铁建设物资招标采购和报价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文件的填报。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未及时对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维护与确认,或者未及时进行网上报价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中标单位的调整:招标方根据市场变化可随时组织重新招标,并可根据市场状况和履约情况随时调整中标单位,招标方调整中标单位不属于违约行为,不承担中标单位任何经济损失。对于在履约期间存在资源供应不足或以各种理由不予供应的中标单位,招标方有权终止其供应资格并进行索赔,并且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方的任何招投标。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招标方扩大所属经营区域的保障供应范围,对资源较为匮乏的区域进行重点保障并积极配合,对不予配合的中标单位,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形式及任何理由的索赔。

8、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方式:招标文件由投标方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ztjs.net.cn)的物资招标采购和报价管理系统自行下载。

五、招标文件说明

1、投标人取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招标方发现招标文件任何错误、有关报价的问题或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或不清楚,需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作统一答复和做出澄清说明,该项或该等询问并不减少投标方之任何责任。

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均有约束力。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方。

4、保密要求:招标方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方的名称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

5、其它说明:本次招投标工作中考察生产单位、参观施工现场等发生的食宿、差旅费用由招标方自行承担。抽取样品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六、投标说明

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书

2)确认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增值税信息表

5)投标资格审查表

6)资格审查材料: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代码、开户许可等

7)主要工程业绩表

8)投标物资报价表

9)承诺函

10)近五年诉讼、仲裁、调解等争议纠纷情况

11)商标及商标所有权证明

12)质量与服务承诺书及优惠条件

13)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4)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5)合同内容响应

16)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投标方应该按照上述要求所提出的格式、内容按顺序编写,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2.1标书封装要求:投标方应该按照上述要求所提出的格式、内容按顺序编写,装订成册。投标方必须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由于任何缺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包括资质证件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表面标记投标单位名称及对应标书名称。

2.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项目给予实质性答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技术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及招标方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3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表格式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上报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RMB)元。

2.4投标方必须知道:投标价格应被视为是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内所述的有关条文考虑清楚后所填,任何投标时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投标方承担,中标价格不会因投标方的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

2.5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及其附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填写和送达投标文件。

2.6投标文件的文字和数字应清楚,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确定或确定其为废标。

2.7投标人为完成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8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而故意采取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要求其它不能满足招标人实质性要求等行为,即被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保留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追究赔偿的权力。

2.9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一定为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无义务进行任何解释。若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或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中标人负责。

2.10招标人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无义务解释原因。

2.11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在评标过程中当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或撤回与撤销

3.1投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是指对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遗漏和不足的部分进行增补与修改。撤回是指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回已经递交给招标方的投标文件,不再投标,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里递交给招标方重新投标。撤销是指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回已经递交给招标方的投标文件。

3.2投标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销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方,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文件若撤回,招标方将已收取的保证金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10天内退还给投标方。

4、投标书的递交

4.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投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投标开始、截止时间,详见www.ztjs.net.cn要求 )在网上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Word格式)、报价单(签字盖章,JPG或PDF格式)、承诺函(签字盖章,JPG或PDF格式),直接保存提交。

4.2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包含样品)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方送达至中铁建设集团新津县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花源镇官林村地块项目项目部(具体地址为:成都市新津区花源镇中铁建设集团新津县安置房项目二期-花源镇官林村地块项目部 ),收件人:殷东,联系电话:151*****976。招标方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4.3样品递交:开标前,将样品送至上述地址, 需注明:“新津安置房投标样品”,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日期,并加盖公章,贴在样品上)。

4.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密封及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网上投标或线上线下投标不一致、未递送样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的限制性规定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5.2 禁止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禁止招标方与投标方串通投标、禁止以他人名义投标、禁止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无涂改,并装订成册。

6.2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由投标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方名称应写全称。

6.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方必须检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由于任何缺漏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或投标方授权代表同一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6.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七、开标和评标

1、基础设施事业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标。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技术组织措施等的合理性,并考虑投标单位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不一定选取最低标,即招标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但价格将是招标者考虑的重要因素。

2、开标后,招标单位认为必要时可选择报价排名靠前的投标单位进行多次报价并进行考察,最终约请符合要求报价排名靠前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进一步阐明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提供投标价的分析资料,并削减或纠正标书中不合理部分的问题进行洽谈,同意后投标单位应补充书面许诺,以便定标参考。

3、评标和定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就评标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4、本次招标设定标底及拦标价,若全部投标人都未达到招标人标底及拦标价要求,本次招标作废。

5、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完整的。

(3)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主要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授权文件的。

(6)投标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7)投标承诺书未按规定填写的。

(8)投标文件存在严重技术缺陷或投标价格明显远离合理价格区间的。

(9)投标文件出现雷同的。

(10)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的。

(11)未在 www.ztjs.net.cn 招标平台投标的(未网页报价、未上传报价单(签字盖章),未上传电子版标书)。

(12)报名的投标方与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

(13)投标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八、中标与签订合同

1、中标通知

1.1招标方将在www.ztjs.net.cn 物资设备采购(租赁)招投标和报价管理系统上发布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投标方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物资采购合同。

1.2招标方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作任何解释,不退还任何已提交资料。

1.3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派技术人员到招标方处,对供货产品的型号规格进行再次确认。

2、合同签订

2.1投标方必须清楚在获得合同之前,招标方并没有意向就此招标事宜而与投标方建立合约关系。招标方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及实力进一步审核。

2.2此次招标,招标方有权不选择任何投标方(若招标方对投标方均不满意)而另行进行招标。

2.3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4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并赔偿招标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5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方有权扣留其履约保证金。

2.6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

2.7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签订采购合同时,有关条款必要时亦可纳入。

3、拟签合同文本

拟签订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和合同格式(详见第三章)。合同文本采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同格式(别的合同格式无效)。

九、其他说明

1、纪律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违反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2、承诺函有关事项:

如投标单位同意参与投标,应在承诺函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承诺函具有法律效力。投标者在承诺函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应对其承诺的内容负相关的法律责任。承诺函样式附后。

招 标 人: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联 系 人: 何 金(事业部集采) 联系电话:010-********

殷 东(项目部物资) 联系电话:151*****976

.李 悦(项目部技术) 联系电话:182*****215

基础事业部纪监办 联系电话:010-********

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复合硅酸盐水泥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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