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治电厂直流蓄电池改造招标公告
挂治电厂直流蓄电池改造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本部设在长沙市。公司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国务院授权公司全面负责沅水流域梯级水电的开发建设和经营,2004年根据发展需要改为现名。公司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组成。目前,公司已建在建电厂21座,总装机容量730.2万千瓦。其中已投产水电391.8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在建水电、风电98.4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湘、黔、川、疆等地,初步形成以湖南、贵州为基地,四川、新疆、内蒙区域并进的发展格局。公司已建电厂有:五强溪、凌津滩、洪江、碗米坡、三板溪、挂治、白市、托口、近尾洲、马迹塘、东坪、株溪口水电厂及黔东火电厂等。
挂治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河段清水江的中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境内。挂治水电站是沅水规划梯级的第3级,上距三板溪水电站18km,下距锦屏县城7km。本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改善航运条件等综合利用要求。
挂治水电站为低水头河床式电站,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正常蓄水位322.00m,相应库容4184万m3,死水位320.00m,调节库容710万m3。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322.92m,5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325.97m,水库总库容5859万m3。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采用3台单机容量50MW的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年平均发电量为4.021亿kW?h,年利用小时数2681h,保证出力42.5MW。电站以220kV一级电压接入系统。挂治水电站为三板溪水电站的反调节电站,可与三板溪水电站一起承担系统调峰任务。
挂治电厂直流系统两组蓄电池为海志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HZY2-600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胶体蓄电池,单体额定电压2V,额定容量600Ah,每组蓄电池104节,采用卧式组合积木式结构安装,每组蓄电池接一段220V直流母线,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有母联开关,可相互备用。现五凌公司挂治电厂直流蓄电池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求,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五凌公司挂治电厂直流蓄电池改造,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挂治电厂直流系统两组蓄电池(600Ah)及蓄电池巡检仪(包括电池采样单元)的更换,包括方案设计、设备选型、供货,以及配备必需的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并完成制造、工厂试验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发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运行以及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卖方应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三、 工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系统整体设计方案,通过用户审查;2014年10月25日前设备到货验收;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直流蓄电池改造及相关试验,通过竣工验收。
四、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五、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一般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要求供货的厂商必须具备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资格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证书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必须通过中国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型式试验;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在大中型水电厂具有3年及以上成功连续运行经验;
(3) 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4) 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卖方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开发和集成的经验。
(6) 加工设备:
1)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7)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8)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9) 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2、 专项技术资质要求及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有至少5套同类型系统的供货、安装经验,且所投产品至少有2套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3年及以上的考验(要求提供业主及用户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六、 投标限制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 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 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4) 国产设备的代理商。(成套设备和钢材除外)
(5)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根据情况选择)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1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点至5点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1、面售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4)联系人姓名: ;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
传真 、邮箱号码: 。
(5)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网售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4年9月10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瞿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现场联系人:刘亚明 电 话:********368,151*****321
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 名: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账 号:2407 0545 2902 2710 51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州省锦屏县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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