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炉渣、炉灰委托处置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炉渣、炉灰委托处置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度炉渣、炉灰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21GE******* |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 / 宿州市 / 泗县 | ||
项目概况: | 泗县生物质发电厂炉渣、炉灰(应急情况下,厂内应急灰渣库)委托处置服务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炉渣、炉灰合规化处置方案;炉渣、炉灰合规化处置、管理;炉渣、炉灰监测;运输、处置过程中安全环保监督管理;灰库、渣库设备性能保证等情况的技术要求,并对炉渣、炉灰处置方式的合规性负责。按照国家地方行业及招标方的相关管理要求履行服务,并对炉渣、炉灰委托运营、管理、运输、处置等全过程服务承担全部的安全,环保责任,与甲方无关。 | ||
公告名称: | 泗县深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度炉渣、炉灰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20 | ||
采购控制价(元): | None | ||
交货期说明: | 6.1.1投标方必须保证有能力连续处理本技术规范书所预估的炉渣、炉灰产生数量,以保证招标方正常生产,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环保验收文件等资质。6.1.2投标方工作完成后,必须经过招标方相关部门生产环境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完工。原则上炉渣、炉灰运输必须使用罐车运输方式,避免炉渣、炉灰泄漏、扬尘等可能影响环保、安全的情况。6.1.3 投标方负责将每批次炉渣、炉灰运抵招标方地磅过磅,双方签字确认并拿取过磅回执单后,方可离开。投标方应保留完好过磅回执单原件,过磅回执单复印件交至招标方保存。 6.1.4由于放灰不及时、放灰过程扬尘过大、运输过程中泄露、炉渣、炉灰随意乱倒等问题引起的影响机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6.1.5投标运灰车辆到现场后,必须按照招标方规定路线运输炉渣、炉灰,遵守招标方现场管理有关制度。6.1.6投标方运输炉渣、炉灰需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6.2质量控制要求6.2.1招标方日处理生物质燃料1048吨,日产生炉渣、炉灰约450吨,全年连续生产,不具备明显停工期,炉渣、炉灰产生量超出预估值投标方需无条件执行处置协议,需全年无休连续性服务。6.2.2投标方应制定炉渣、炉灰合规性处置方案,并有针对性的开展炉渣、炉灰原灰的自检,检测结果应无条件提供给招标方。6.2.3招标方炉渣、炉灰成分随生物质燃料来源、季节变化较大,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措施预先调整运灰量,确保炉渣、炉灰全部转运。6.2.4对于炉渣、炉灰处置不符合政府环保部门要求的,招标方按照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合法处置,投标方承担处置的一切费用(含处置费用,运输费用,人工费用,已倾倒或填埋的挖掘费用等)。6.3运营管理要求6.3.1投标方负责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精通渣库、灰库系统生产的技术人员常驻招标方,负责现场炉渣、炉灰转运生产运营管理。投标方负责提供3名以上(含2名)操作工(其中1名证件齐全的铲车司机),配备1台装载机,保证现场炉渣、炉灰放灰、装车、转运等工作。投标方需保证2名以上常驻招标方人员不得轻易更换(除招标方要求),如有人员流动,投标方需提前两周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方同意后,新入厂人员需在原岗位人员指导下进行运营工作至少两周,由招标方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需流动人员才可离厂。6.3.2投标方的驻厂技术人员主要职责为:组织渣库、灰库生产运行及负责安全环保管理;合理进行炉渣、炉灰定期分析,依据招标方工况变化,及时调整运输灰、渣量,确保炉渣、炉灰不满库;负责炉渣、炉灰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接受招标方、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招标方合理安排的工作及其他合同要求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渣库、灰库系统的运行操作、卸灰、运输过程质量监督等。6.3.3灰库、渣库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由投标方负责汇报至招标方负责人,招标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如遇到短时间不能解决的技术难题,涉及到需要与设备原生产厂家沟通的工作,由招标方全权负责;投标方应有应急处置手段,以保证炉渣、炉灰处置工作顺利进行。6.3.4投标方应及时进行炉渣、炉灰转运,应保持渣库、灰库低料位运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招标方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如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的系统无法运行,则由招标方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炉渣、炉灰外运处置,所发生的委托处置费用由投标方负责。6.3.5如遇不可预见因素,例如锅炉受热面爆管及其它故障进行压火或者停炉检修,导致进入灰、渣仓的飞灰和炉渣结块甚至带水等情况,招标方通知投标方提前制定处理方案,落实应对措施,将灰、渣仓内炉灰合炉渣及时生产完毕,确保灰、渣仓不存灰。6.3.6投标方需制定炉渣、炉灰合规性处置管理规定,每日生产运营开始前和结束后,全面检查灰库设备是否正常,及时向招标方反馈。6.3.7投标方需保证渣库、灰库设施区域的安全文明生产,做好区域文明卫生工作,包括设备、平台、控制室及周边道路等。6.3.8投标方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1)满足现场炉渣、炉灰处置管理的资料备案工作;(2)配备足够量的运输车辆;(3)足够量的安全劳保用品;(4)相应的清洁卫生工具;6.5其他要求6.5.1投标方承担本项目炉灰、炉渣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第三方追责、招标方品牌损失。6.5.2 投标方需为本项目的自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险。 | ||
招标/采购范围: |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生产过程中收集的炉渣、炉灰进行合规化处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炉渣、炉灰合规化处置方案、提供运输炉渣、炉灰所需的车辆及车辆运输方案、负责炉渣、炉灰合规化处置的运行操作、负责厂内运输车辆的管理、负责炉渣、炉灰生产数据的台账填报和炉渣、炉灰转运处置四联单等资料的建档、负责原灰定期外委检测、负责放灰、放渣、满库等操作原因造成的场地及设备污染清扫、负责渣库、灰库放灰操作、负责汽车散装机的维护管理及罐车运输过程的管理、等工作。4.2 投标方负责应急情况下的炉渣、炉灰的处置管理服务,投标方应全面负责应急情况下炉渣、炉灰放灰、装车等操作。应急期间投标方不得减少要求的人员、车辆配置及相应服务。 | ||
资格条件: | 7.1投标方必须是为本项目炉灰、炉渣处置服务的总承包商,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排污许可证等资质文件。7.2投标方必须提交所用车辆清单、车辆保险清单、车辆安全使用说明书。7.3投标方必须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环保管理制度。7.4投标方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方为本项目所提供各项产品与服务综合成本价,提供投标方综合成本核算证明,加盖投标方公章。7.5投标方必须提交炉渣、炉灰合规划处置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等资料。7.5.1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现场服务人员工作简历,特殊工种人员从业资质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投标人为现场服务人员缴纳社保清单(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现场服务项目所属单位提供的现场服务证明;7.5.2主要施工设备、分析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一览表;7.5.3炉渣、炉灰合规化处置方案;7.6业绩表7.6.1投标方应具有生物质发电厂炉渣、炉灰合规化处置应用的良好业绩;7.6.2业绩表内所列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在表后附上。 | ||
联系人: | 葛亚楠 | ||
联系电话: | 18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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