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局),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持续提升全市系统工作人员和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基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法治温州建设和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十四五”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到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显著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市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市系统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力量更加充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对照人民群众新期盼,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政策问题,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数字化驱动。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评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能。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紧紧围绕我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战略部署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坚持用法治实践引导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加强法治实践,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人力社保事业依法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展示好习近平同志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系统干部教育总体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重走法治实践探索地等活动,积极宣传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浙江建设取得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充分运用新媒体,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市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精心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把宪法宣传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一是立足于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突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市关于就业帮扶、创业支持、职业技能提升等促进就业最新政策;二是立足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结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系列支持计划、技能中国行动,大力宣传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称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是立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劳动基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四是立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经办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等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推动民法典宣传进基层、入民心。全市系统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要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增强为民尽责的工作责任感。通过集中学和自主学、线上学和线下学、书本学和视频学等多种形式,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党内法规实效。
(六)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和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和标准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加强整体智治、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依托数字化改革,形成与数字化变革时代相适应的法治思维和治理方式,为全面建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整体智治体系,形成成熟完备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字化改革实践体系、制度体系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集体学法3次,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或者培训。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任职培训、党校培训及各类业务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新法培训,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后,要按规定对直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二)面向社会开展针对性普法。围绕中心工作,针对重点人群,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水平。针对年底欠薪较为集中问题,在“两节”期间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集中宣传活动。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法律法规颁布施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
(三)加强技工院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技工院校学生特点,创新普法形式,深入推进“人社政策法规进技校”,探索推进技工院校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探索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治公开课”、“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总结推广各地在技工院校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技工院校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级人力社保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充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量,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注重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通过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压实普法责任。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在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争议处理、信访处理、工伤认定等过程中,要结合具体案情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在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过程中积极面向群众企业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
(三)增强普法实效。充分发挥《温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和移动显示屏等新媒体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要通过提供服务指南、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方便群众了解法规政策。积极利用“政策法规宣传年”、“政策宣传主题月”、“12?4”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以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工作人员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手段形式,广泛运用网络、微信、电视台等媒介面向全社会开展竞赛答题活动,不断强化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学习掌握运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政策法规。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2022年上半年)。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将“八五”普法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组成情况以及本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实施方案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下半年—2025年上半年)。根据本规划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本规划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市局制定全市系统 “八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市局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推荐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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