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关于临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关于临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临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JNAJ-*******
二、磋商项目:临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规划范围 | 预算金额 |
1 | 临港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梅溪临港产业园区 | 28万元 |
注 | 1、报价不得超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材料、设备使用、人工、车辆使用、差旅费、资料收集与分析费、调查监测方案制定费、检测费、环评报告撰写、编印费(含文本装订等)、管理费、利润及税金、采购代理费等项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分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胜利西路92号二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2年4月7日下午14:00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磋商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原国土所1楼大厅)。
十、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600.00元整。
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缴入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帐 号:2010 0009 4528 523
十二、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
安吉县胜利西路92号二楼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曾君 0572-*******,同时将质疑函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3、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5、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疫情防控相关
(1)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座,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座,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三、采购人、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电话:138*****166
2、采购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君 联系电话:0572-*******1301*******
地址:安吉县胜利西路92号二楼
3、监管部门: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联系方式:0572-*******
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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