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兰店市消防大队常规消防灭火器材及泡沫药剂招标公告

2014年普兰店市消防大队常规消防灭火器材及泡沫药剂招标公告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普兰店大队委托,为2014年普兰店市消防大队常规消防灭火器材及泡沫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ZQ2014-2112
二、招标内容:常规消防灭火器材及灭火泡沫药剂一批,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装卸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预算价:人民币60万元。
四、资质要求:
①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营业执照上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③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泡沫灭火剂、灭火防护鞋、灭火防护头盔的合法有效授权;
④外地供应商须具有经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质保期);
⑤近三年(2011年8月1日至今)具有三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五、报名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授权、④外地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⑤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⑥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14:00
开标地点: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八、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普兰店大队
九、采购代理单位: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丽丽 电话:****-******** 传真:****-********
十、监督电话:****-********(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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