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业经鞍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组织实施好《规划纲要》,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要求,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做好《规划纲要》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妥善解决执行中的问题,为实现全市“十三五”时期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二、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理念

三、发展目标

第三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二、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四、积极推动大众创业

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六、发挥高新区创新引领作用

第四章 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三、完善要素市场体系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五章 加速工业结构调整,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

一、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业

二、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三、优化提升原材料及深加工产业

四、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

五、培育提升新材料产业

六、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

第六章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消费供给能力

一、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二、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三、提高消费供给保障能力

第七章 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一、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第八章 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二、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三、全力推进招商引资上项目

第九章 全面融入沈阳经济区建设,打造区域发展新格局

一、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深度参与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三、加速推进鞍海一体化进程

四、加快汤岗子新城建设

第十章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增强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布局

二、推动新型城市和城镇建设

三、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

四、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

第十一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环境

一、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三、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十二章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实施“六个一批”专项保障工程

二、全面实施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全面实施五大县域经济发展工程

四、确保岫岩县摘掉贫困县帽子

第十三章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

二、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三、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积极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七、推进社会事业重点领域全面发展

第十四章 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传承和发展鞍山地域特色文化

三、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四、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第十五章 加快法治鞍山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推进法治鞍山建设

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三、加强平安鞍山建设

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二、加强规划实施环境建设

三、强化规划协调管理

四、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五、加强规划考核监督

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新一轮振兴的总体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引领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双重机遇,妥善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市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的发展态势,为“十三五”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稳增长措施全面落实,经济实力总体提升。

“十二五”期间,面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锐意进取、克难攻坚,采取一系列利当前、惠长远举措,确保经济平稳增长。到2015年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349亿元,年均增长7.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29.1亿元,年均下降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67.7亿元,年均增长13.5%;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568.1亿元,年均增长6.6%。

(二)结构调整继续推进,产业发展亮点突出。

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4.4∶54.3∶41.3调整为2015年的5.8∶47.6∶46.6,彻底改变二产占半的局面。鞍钢集团进入世界500强行列,民营经济占全市比重超过70%。钢铁、菱镁深加工率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激光产业园初具规模。规划建设14个服务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6%。电子商务、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20%。农业现代化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30万吨以上,设施农业总面积发展到150万亩,县域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超过500家。

(三)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我市是省内唯一“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五连冠的城市。全市拥有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6家,院士工作站13家,累计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30户。成立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激光应用、精细化工新材料等9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研究院相继签约落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9户。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年均增长20.2%。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6个。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实现成倍增长,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7个。

(四)改革开放全面深入,发展活力不断释放。

简政放权工作深入推进,市级行政权力由5511项减少到1462项,精简比例73.5%。我市成为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启动了投资、贸易、金融、商务便利化改革,加快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三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开发园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资国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入。实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常态化运行。实施了“营改增”等财税改革,落实了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外开放成果显著,引进域外资金4865亿元,实际直接利用外资54.5亿美元,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超过1000个。

(五)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承载能力稳步提升。

交通枢纽地位不断提升,鞍山机场开通北京、上海、广州航线,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鞍山段铁路工程、盘锦(海城)营口客运专线鞍山段铁路工程竣工通车,我市的兴业大道、四达大道、通海大道全面建成,建设改造道路4000公里,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部行政村通柏油路、通客车。排水、供暖、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全面改造建设,新建500千伏长岭输变电工程,完成了给水改扩建工程和大伙房水源供水工程,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301.6公里。铁西区、立山区列为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城区,大孤山铁矿列为全国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试点。

(六)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保障不断强化。

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和12.9%,全面超过经济增速。就业形势稳定,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10万人次以上,城镇失业登记率保持在3%以内。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全面推行“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3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综合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77.5%。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66.7%和84.2%。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完成了中小学、幼儿园新建和改造264所,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全面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全面推进图书馆、博物馆建设。高标准建成奥体中心,成功举办鞍山市第十届运动会。成功获得全国卫生城市殊荣。为群众办实事100件,取得较好成果。

(七)生态文明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加速改善。

生态建设全面加强。“青山、蓝天、碧水、净土”环保工程取得了进展,“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城乡环境治理工程深入推进。辽河污染防治、河道整治和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实施,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宁远、东台、大孤山等12座污水处理厂建成使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项目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覆盖率实现两个100%。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实施,万元GDP能耗下降1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1.5%。城区空气质量年达标天数提高到251天。我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入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专栏1"十二五"规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完成

"十二五"规划目标

"十二五"完成情况

1

万元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1.6

-17%

-19%

2

万元GDP水耗

立方米/万元

61.6

48

38.8

3

主要污染物

%

化学需氧削减11.2%,氨氮削减13%,二氧化硫削减6.5%,氮氧化物削减9.5%

化学需氧削减16.9%,氨氮削减17.3%,二氧化硫削减10.07%,氮氧化物削减(待环保部审核)

4

耕地保有量

万公倾

23.9

23.85

30.11

5

森林覆盖率

%

46.40%

47.87%

47.87%

6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59.3

63.5

66.7

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99.50%

100%

100%

8

人口自然增长率

-1.65‰

1.71‰以内

-0.26‰

二、发展环境

从国内看,“十三五”规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省内看,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同步实施,必将使辽宁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得到充分释放。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着力”新要求、激活“四个驱动”新动力、培育壮大“六个新的增长点”,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面振兴,提供了根本动力和保障。

从我市看,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市的资源、产业、基础设施和区位等支撑能力不断增强,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资金保障能力、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我市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发展潜力。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刺激经济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将有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释放改革红利,从而推动我市在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形成新优势。但是我市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改革创新动力不足,推动创新的体制机制尚待完善,创新创业环境不佳,以创新引领和支撑的发展模式还未建立。二是产业结构亟需升级,工业传统资源型产业占比偏大,产业链短、价值链低;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不充分;国企改革不到位。三是人才吸引力减弱,人口红利消失,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四是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不足。五是资源环境制约明显,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大气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六是与周边城市同质化竞争加剧,分流了我市的市场和资源。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三五”期间着力加以解决。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抓住东北振兴新机遇,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激活“四个驱动”新动力,培育壮大“六个新增长点”,统筹推进“五个鞍山”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理念

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中央对东北地区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也是我市振兴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目标方向和工作重点,关系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全市上下要按照“四个着力”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着重解决创新意识不足、创新体制机制运转不畅的问题,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确立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政府的全面工作。

坚持协调发展。克服发展布局不均衡、发展关系不和谐的问题,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环境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坚持绿色发展。着重解决发展的不可持续性问题,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开放发展。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树立外贸品牌,改善外贸环境,加强便利化程度,推动对外贸易向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全面发挥鞍山对外开放的潜力和优势,及时把握“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不断提高我市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鞍山地区经济在更广阔空间实现更大发展。

坚持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完善生产生活环境,健全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中稳中求进,保持在全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中走在前列,保持在东部地区工作实绩考核中居于领先。

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经济规模实现稳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左右;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以上;出口总额实现倍增。

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三产、二产、一产业协调拉动经济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建设央地深度融合示范区,全力打造世界级精特钢和钢铁深加工基地、世界级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国内知名的商贸文化旅游名城。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水平上升。能耗、水耗、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居民收入增速不低于经济增速。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比较充分,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实现81个贫困村、2.68万国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岫岩县实现贫困县摘帽。

改革开放和创新实现新突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形成同市场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开放型经济水平大幅提升,形成对内对外新优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明显成效,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建设沈阳经济区改革创新先行区。

专栏2"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属性

2015年基数

2020年目标

累计或年均增长(%)

经济发展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预期性

2349

3260

7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预期性

12.1

15

城镇

化率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预期性

51.8

60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2.18

75

-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预期性

46.6

49

-

创新驱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预期性

1.51

2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预期性

5.7

7.8

-

互联网

普及率

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

预期性

59.8

85

-

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49.7

80

-

民生福祉

居民

收入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预期性

*****

*****

7以上

*****

*****

7以上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约束性

13.8

14.5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预期性

60

65

1.6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万人)

约束性

2.6789

0

【2.678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预期性

102.1

103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约束性

1.8

0.85

【6.69】

人均预期寿命(岁)

预期性

79.6

81

0.35

生态文明

耕地保有量(万亩)

约束性

357

357

0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约束性

-

2500

【2500】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约束性

-

-

【20】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吨

标煤/万元)

约束性

1.262

1.035

【-1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吨/万元)

约束性

4.25

3.48

【-18】

森林

增长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47.87

49

0.47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0.1007

0.1228

4.04

空气

质量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微克/立方米)

约束性

97

小于50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8

75

-

地表水

质量

达到或好于m类水体比例

(%)

约束性

33.3

33.3

-

建成区劣V类水体比例(%)

33

10

-

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吨)

约束性

******

*****

【-23.8】

氨氮(吨)

*****

7586

【-23.8】

二氧化硫(吨)

******

******

【-12.38】

氮氧化物(吨)

******

*****

【-20.45】

注:【】内为5年累计数

第三章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把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放在鞍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实施《鞍山制造2025行动纲要》和发展众创空间为创新抓手,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目标,紧紧依托主导产业,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转变,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具有鞍山特色的创新体系。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国家促进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立鞍山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大对科技研发投入,为经济持续增长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新动能。全社会研发费用占GDP的比重达到2%。鼓励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及地方等骨干企业加大对研发投入力度,应用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推进重点领域产业链改造升级。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创新企业,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创新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营销活动,支持和推动企业通过专利研发、品牌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提升品牌运营能力。

二、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

整合创新资源,加快建设共性、专业、综合服务等科技平台和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建立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每一个主导产业建设一个基于市场化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协同创新体系。重点支持创新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平台。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的重大科技成果,加强与华中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辽宁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个;引进、联合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个。

专栏3 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

1.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荣信公司大功率补偿与控制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森远公司沥青路面再生养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七彩化学公司有机化工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龙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荣信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华冶公司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聚龙公司金融安全技术工程实验室;荣信公司电力电子节能装备工程实验室;辽宁科技大学冶金设备及过程控制重点实验室

2.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聚龙公司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七彩化学公司有机化工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哈工大鞍山研究院激光应用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3.院士、博士工作站:金和福公司陈温福院士专家工作站、煜宸科技闻邦椿院士专家工作站、鞍钢矿业邵安林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4.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东和耐火公司(菱镁尾矿高效综合利用)、中兴公司(菱镁高端耐火材料)、瑟克赛斯公司(铝镁合金板式换热器在海水养殖中的应用)、玉泉圣果公司(野生软枣猕猴桃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

5.孵化器、众创空间:腾鳌经济开发区众创空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科技园、辽宁科技大学万泓科技园、通尊创业孵化园、ESCC中动文化众创空间、UP众创空间、众鑫水族大世界等。

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

加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规划建设集科技成果展示、技术评估、成果交易、科技金融、创业服务等五大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科技大市场。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债券市场,加强金融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服务,设立鞍山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池,力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鞍山本地转化及产业化。建设全方位采集供需信息的数据库,构建畅通成果转化供需渠道的信息平台,建立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常态化的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专家、企业家、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强化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评价考核。加强各类创新载体的建设,以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龙头企业,实施“专利兴业强企工程”。

四、积极推动大众创业

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激情,推进创业便利化,构建引导和支持创业的制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吸引高层次人才和海归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鞍创业,支持青年大学生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开展创业,鼓励科技人才创办中小微企业。加强创业平台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特色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完善政策服务体系,为初创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服务。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积极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业文化,弘扬企业家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人才制度改革,建立涵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保障、评价、激励等环节的制度体系。全面推进重大人才项目建设,培育高端科技人才、行业领军人才,持续实施“千人兴业”计划。加强各类人才培养使用,着力发现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专门人才、创业人才。实施更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完善高端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智力支持行动,建立高端人才智力服务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中介提供服务、人才自主选择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一线创业的政策导向。选拔培养行业、学科领军人才60人,吸引高端人才500人;高技能人才队伍总量达到6.5万人。

专栏4 人才队伍建设三大工程

1.专业技术人才工程:设立市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百千万人才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博士后集聚工程;大学生创业工程。

2.高技能人才工程:千人兴业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高层次优秀管理人才到基层培养锻炼计划。

3.引进海外智力工程:海外高端人才和智力引进工程;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工程。

六、发挥高新区创新引领作用

积极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着力提升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探索适合鞍山科技创新新模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全面发挥高新区在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龙头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高新区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有效解决鞍山地区科技资源相对不足问题,为重点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项目和高新企业后备队伍。设立面向全市的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全国科技成果库为支撑,充分挖掘和筛选出适合鞍山发展、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广阔、实用性强并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的优秀科技成果、技术和专家人才,供我市企业选用。建立专业化孵化载体,围绕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整合上下游相关科技服务产业,建设起点高、产业功能齐、人才队伍全、服务配套强的孵化园区。建立适合青年创业的良好氛围,举办特色创新创业活动,吸引风险投资,制定专门的创业指导服务措施。建立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环境,探索建设封闭的创业园区,破除一切体制机制障碍,创业初期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除涉及安全等重大问题外,免除税收等各类检查。

第四章 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和保障制度,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重点深化行政体制、经济社会等领域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和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组建不同功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充分发挥其投资、融资、运营、偿债功能。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经营管理者队伍。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国企任职,提高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素质。

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通过资源重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股权比例,增强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资产证券化比率。放开竞争类企业国有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由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共担改革成本,加快处置壳企业和僵尸企业,妥善解决职工安置、厂办大集体改革、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支持中省直企业改革发展。坚持“互为依托、互相支持、互为一体、统筹发展”的原则,大力支持鞍钢等中省直企业改革发展。支持鞍钢分离壮大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支持鞍钢综合实业、工程技术、国贸、矿山设计、汽车运输、信息产业等非钢产业发展,有序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积极为中省直企业争取国家和省振兴老工业基地相关扶持政策。支持中省直企业扩大在鞍投资,参与地方城市建设,促进地方产业优化升级。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行政服务和行政管理水平。推进国务院和省政府新下放权力承接,继续完善向县(市)区、开发园区放权,加强对已下放权力运行情况的督查落实。加快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监督有力、权责一致的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规范和优化投资审批、核准流程,全面清理和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修订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规划、环保、土地、节能、消防、人防等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简化程序、精简要件。创新政府融资思路,转变现有财政涉企资金无偿投入方式,逐步实行财政涉企性资金基金化。通过政府出资代表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投入方式,支持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支持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陆续壮大,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和循环使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总规模10亿元母基金,带动100至200亿元社会投资。全面放开公共事业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燃气、供暖、教育、卫生、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及合资经营。

专栏5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程

1.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具有预期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待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份转让实现投资增值。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投资基金分为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类型。

2.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程:市政府设立总规模10亿元母基金,与国家和省级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对接,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募集、专业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和信贷资源投入实体经济。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园区设立特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高新区激光产业发展基金和辽宁聚龙科创先进装备制造创业投资基金规范运作,争取省和国家引导基金投入;支持信息产业、新材料、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和发展,发挥引导基金倍数放大效应。

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和投资、贸易、金融、商务便利化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探索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便利化营商环境。巩固扩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商事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深入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营改增”试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收费清单,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建立统一的有利于创新的科技政策和服务体系。在巩固国有经济基础上,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模式,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指导,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创办、成长、税费、融资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建立税收共享和财政保障机制。深化土地收益分成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分配合理、激励发展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全面规范财政公开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各类预算之间的统筹协调,编制和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投资评审制度、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财政绩效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提升使用绩效。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政府存量债务合理纳入预算管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务,适时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深入推进开发园区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方向,深化项目审批、财政管理、干部聘任、目标考评工作,使开发园区成为全市稳增长的主力军、调结构的示范区、促改革的动力源。强化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减少审批内容、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权力承接,全面推进涉企审批事项“一口制”办理。构建完整财政收支体系,加快推进国库建设,不断完善园区经济管理功能。规范和加强聘任制干部管理,发挥好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全面释放开发园区的发展活力。

三、完善要素市场体系

促进资源、土地、人才等要素市场改革。全面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资源要素的利用效率来评价企业综合经济效益,以企业分类管理来推动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城区土地整理和腾净地工作,保证土地供应。建立自由、公平的人才竞争和流动环境,围绕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权益保障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建设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企业股权等入市交易;充分发挥券商、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力量,支持企业运用银行间和交易所两个市场,扩大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实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加快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资金支撑。

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建立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建立科技成果竞价机制,改进科学技术奖励制度,鼓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集成化服务等技术交易,大力发展技术认定、咨询、估价等中介服务,提高技术成果市场化转化效率。

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做好全面放开的各项相关服务。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产业,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市场形成合理医药价格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在研究制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强化社会责任、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政策导向。开展专项整治,在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公安、网管、银行等诚信问题突出的领域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制定联合惩戒措施,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司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政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完善个人诚信建设,依法有序推进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依法加大对公务员、法人代表等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管理,推动在公务员录用、党政干部选拔、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选举中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管理重点领域信用记录系统建设。加快完善全市征信平台及各行业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第五章 加速工业结构调整,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

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过剩产能,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以强化技术引领和创新突破为核心,以建设重大项目、打造园区载体、营造创新环境为抓手,着力将电子信息业打造成为工业新的经济增长引擎,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优化提升原材料及深加工产业,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培育提升新材料产业,加快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发展,通过优化工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业

按照“招大引强、做大集群”发展思路,到2020年,建成产业特征明晰、产业链条完整、骨干企业突出、产业规模巨大的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激光科技。重点发展激光元器件、光通信、智能终端、智能制造、LED、软件开发应用等六大板块,积极推进激光科技产业园和激光公共研发平台建设。

电子信息制造。重点发展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及其应用、电子元器件及其材料、电子应用等产品。充分利用好手机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大型手机企业,实现手机及智能终端产业跨越式发展。

移动互联网。重点发展娱乐、支付、电子商务、社交等移动平台,促进各类平台实现开放与共享。推进“互联网+产业”,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行业形成领先的服务产品。推进“互联网+生活”,大力推广面向休闲娱乐、旅游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推动“互联网+服务”,提升移动教育、移动办公等的应用水平。

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建设国内重要云数据中心、金融物联网云数据中心、移动互联网云数据中心等多个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东北地区、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促进行业云平台发展,为企业提供工业云计算服务。大力发展应用软件产业,重点发展面向冶金、装备、交通等行业的专用软件。

二、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落实《鞍山制造2025行动纲要》,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研究开发先进制造技术,努力实现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加快推进从“鞍山制造”向“鞍山智造”转变。到2020年,努力建成国内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工程机械。利用微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及故障诊断系统,提高液压元件、传感元件和控制元件的可靠性与灵敏性,提高整机的机电信一体化水平。重点发展冶金、建筑、港口、矿山、道路等专用工程机械制造。

通用装备。通过产、学、研、用有效融合,努力突破数控机床和数控系统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节能风机、小型精密数控机床等通用装备制造。

能源装备。以突破油田、页岩气压裂等能源装备关键技术为核心,重点发展石油钻采、油田运输、天然气液化储罐等装备。积极培育海洋石油、陆地石油、页岩气等钻采技术装备。

智能装备。发展关键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推进以传感器、自动控制系统、伺服和执行部件为代表的智能装置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大幅提高制造过程信息化水平,培育开发智能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工厂),提升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的集成水平。重点发展智能金融、智能交通、智能电力、智能通信等装备。

高端阀门。发展高端液压、气动、密封件及系统等基础件和通用部件的设计、制造的关键技术。重点发展核电、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水利、冶金、环保及城市管网建设等板块。

轨道交通装备。建立健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产品标准体系,提升装备自主化能力。充分发挥紫竹集团、忠大集团等现有企业优势,积极承接鞍钢铁路设备制造公司搬迁改造,通过强化上下游产品的合作与开发,打造轨道交通产业集群。

积极谋划发展通用航空装备、无人机制造、机器人制造和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有效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科技企业和高技术团队,力争在关键设备和系统产业化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三、优化提升原材料及深加工产业

立足鞍山现有产业基础,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坚持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深加工度,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钢铁、菱镁、精细化工等原材料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钢铁及精深加工。以鞍钢为核心,深入推进央地融合发展,支持鞍钢钢铁产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推动传统钢铁产业升级改造,大力推进钢铁及精深加工集群发展。形成从热轧板、冷轧板到镀锌板、彩涂板、冷轧硅钢、汽车用钢、船舶用钢、铁路零部件等完整产品系列。瞄准钢铁下游产业抓招商,谋划推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用钢企业落户,延长产业链条,帮助重点钢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鞍钢地方双向开放市场,加速打造世界级精特钢和钢铁深加工产业基地。

菱镁新材料。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重点围绕镁耐材、镁建材、镁化工、镁合金板块以及方解石滑石复配技术、化学改性技术等方面,引导菱镁企业从传统加工生产向现代工业转型。加速打造世界级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

精细化工。依托鞍钢60万吨煤焦油及化工新材料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速建成国内最大的煤焦油与粗苯深加工产业基地和东北地区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四、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

加快企业技术设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强化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形成东北地区重要的消费品制造基地。

农产品深加工。实施品牌化战略,积极推进大蒜、南果梨、鸭鹅、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培育和组建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服务遍布全国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75%以上。

纺织服装。充分发挥西柳、南台市场优势,实现市场与产业互动,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打造中国裤业名镇和中国棉服名镇的自主品牌,实现互联网与传统纺织有效结合,推动传统纺织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纺织、印染、服装设计加工等完整产业链。

轻工产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建设配套产业园,重点发展工艺品、饰品、小五金、日用百货、玩具、文体等小商品,塑料软包装、高档生活用纸、高档箱板纸等轻工产品。

健康制造。依托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势和汤岗子温泉自然生态资源,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精密医疗器械制造、高端养生设备制造等健康制造产业。

五、培育提升新材料产业

以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为突破,紧跟国际国内行业发展趋势,结合我市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培育壮大新材料产业。

粉体新材料。依托鞍钢重机冶金粉材加工优势,发展铁粉、3D打印金属粉及发展粉末冶金产业链;依托中橡的炭黑原料优势,发展轮胎等橡胶制品产业链。

功能性新材料。重点发展膜材料、磁性材料、储能材料、特种耐磨、耐蚀材料等功能性新材料。

建筑新材料。重点发展隧道防火板、玻镁板和镁水泥等菱镁新材料和高品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高性能防火保温材料、新型环保涂料、新型防水材料等绿色建筑新材料。

纳米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烯、光触媒、纳米羟基硅酸镁、纳米二氧化锆、纳米润滑脂等纳米新材料。

六、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

坚持以应用促发展,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体系,实现规模化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节能环保。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工业锅炉技术装备、余热利用技术和装备、电机系统节能技术和装备、水污染处理技术和装备、空气污染控制技术和装备、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和装备。

新能源。重点研发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装备、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发展太阳能光电产业链。建设大容量储能电站,完善新能源并网发电系统,发展智能电网产业链。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加快发展动力电池、电能质量控制、空气压缩储能技术等新能源先进技术,重点发展电池关键材料、电池装备及产品等新能源装备。

专栏6 工业产业重点支撑载体

1.电子信息产业:加快推进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浪潮、华为和中兴等公司在鞍山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梦网科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聚龙集团服务全球客户的金融物联网云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弘信(鞍山)云创业产业园。以高新区、铁西经济开发区为产业承载区,重点发展激光科技、电子信息制造、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产业,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2.先进装备制造业:引入战略投资者盘活鞍山一工、北铸等存量资产。推进海龙重工美国智能机械产业园、丹佛斯全球供热设备制造基地、日本工装电动调节阀及电液联动调节阀生产基地、辽宁瑞丰与陕汽集团合作的油田专用车及配套零部件产业园、海城石油机械石油钻采成套装备、聚龙股份金融装备生产基地、南车青岛四方悬挂式城市轨道交通生产基地项目、开发区阀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项目建设。扶持荣信股份向柔性输配电、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拓展。规划建设公务机整机和通航备件制造园区。以鞍山高新区、鞍山经济开发区、海城经济开发区等为产业承载区,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3.原材料及深加工产业:加快推进神龙腾达公司年产110万吨镀锌板和彩涂板、紫竹集团百万吨轨道钢基地、海鸣矿业高档高纯镁砂、中海镁合金产品深加工、辽宁缘泰600万吨炼化一体化年产150万吨芳烃等项目建设。

重点发展火电机组用耐热钢、核电压力容器用特厚钢、重载列车用新型合金钢、军工舰艇用钢、高强度汽车用钢、高牌号取向硅钢、全系列铁路配件用钢等钢铁新材料。以鞍钢为核心,以鞍山经济开发区、台安经济开发区、立山经济开发区等为产业承载区,打造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镁耐材、镁建材、镁化工、镁合金、滑石化学改性产业。以海城析木新城、岫岩偏岭菱镁工业园为承载区,打造菱镁新材料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炼焦化工、氢资源综合利用、化工新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有机新材料等产业。以鞍山经济开发区、腾鳌经济开发区、台安经济开发区为承载区,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4.消费品工业:推进安并食品、元首食品、岫岩聚龙猕猴桃、青岛啤酒搬迁扩建、汤岗子健康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

重点发展高档复合非织造布、高性能过滤材料、汽车用纺织品、高档面料、高端印染及纺织电子商务平台等产业。以西柳服装市场、南台箱包市场为承载区,打造轻工纺织产业集群。

重点发展南果梨提质增效、鸭鹅产品精深加工和食用菌系列食品研发。以海城农高区、台安农高区和岫岩食品工业园为承载区,打造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

5.新材料产业:依托辽宁易辰、海华集团、奇点公司技术优势,打造环保新材料一环保装备一循环经济产业链及纳米新材料产业链。支持德康磁性材料等企业做强做大。以鞍山经济开发区、立山经济开发区、铁西经济开发区为承载区,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

6.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培育壮大凯信集团、鑫普电池、宏成电力等重点企业。积极推进鞍钢高炉煤气综合利用发电、辽宁威特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高浓度难降解化工污水处理成套装备、钦元磁谷产业基地、辽宁卓宇科技生物柴油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设备制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以鞍山经济开发区为承载区,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第六章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消费供给能力

立足鞍山服务业的良好基础和未来发展的潜在优势,把握居民消费升级和工业转型升级机遇,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产业升级,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

一、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以工业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产业发展的促动作用,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互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细化分工、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金融业。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现与省股权交易中心有效对接。培育发展2家以上大型担保机构。在高新区开办科技银行、科技保险公司。鼓励民间资本、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大力推进鞍山银行战略重组和跨区域经营。支持小贷公司在社区、乡镇设立代办点,不断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发展、运用互联网金融。到2020年,金融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6%以上。

电子商务。加快通尊电商产业示范园、大德电商谷产业园、铁东电子商务大厦、经开区电商产业园等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围绕钢铁、矿产品、阀门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电商平台和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西柳、南台等“前店后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新模式,加快海城“西柳购”等专业大市场网上商城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物流业。依托钢铁加工、矿产品、服装箱包、农产品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城乡物流配送、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加快推进经济开发区物流港、海城龙基物流园、鞍钢汽运公司达道湾物流园、海城中程物流园区、台安经开区铁路专用线及储运设施、岫岩中铁铁龙辽东矿产品现代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完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鼓励供销系统、邮政、商贸企业开展城乡配送业务。

科技服务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方向,整合全市科技服务资源,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加快构建技术、市场、资本融合的科技服务产业链。打造支撑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区域性、特色性的科技创新中心。

商务服务业。在铁东中央商务区、汤岗子新城规划建设商务总部大厦,发展总部经济。打造沈阳经济区具有特色和辐射作用的区域商务会展中心。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高端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壮大一批本地中介服务。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化改革,分类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机构与部门和事业单位脱钩。

二、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把握居民消费需求升级的机遇,以培育新型消费为重点,积极发展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服务业。推进旅游、商贸产业繁荣发展,全面提高体育健身、健康养老等新兴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旅游业。将旅游产业作为拉动服务业发展,刺激消费增长的最重要支撑。以扩大旅游消费为导向,做强旅游品牌,充分发挥鞍山“世界第一玉佛、亚洲著名温泉、国家名胜千山、中华宝玉之乡和祖国钢铁之都”等优势资源,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挖掘,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千山、玉佛寺、汤岗子温泉等国有重点旅游景区公司制改造,实现景区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在推进旅游市场主体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旅游企业集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企业经营。打破行政区划,全面整合千山风景区、玉佛寺旅游资源,争创国家5A级旅游风景区。大力发展新型乡村生态旅游,推出一批主题村落、乡村旅游新业态聚集区和生态休闲度假区。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功能,推进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积极策划组织鞍山国际旅游节、冰雪温泉节、岫岩玉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旅游演艺和节庆活动,推进海城温泉健康城等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山水景观、特色文化、健康休闲、节庆品牌等旅游资源全面发展新格局。

商贸业。完善提升特色商圈,推进中央商务区、铁西人民路、立山商贸城等商圈扩容和品质提升,打造精品商业集聚区。大力推进特色街区建设,积极发展商业综合体,形成集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体验式消费,大力发展夜经济,重点推进万熹广场、豪德商贸城、上海城、不夜城、兴隆大家庭、金融街等项目建设。做强西柳中国商贸城、南台国际箱包城等专业市场集群,将鞍山打造成为我国北方现代商贸集散中心。支持大型实体零售餐饮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快递配送等方式开展便民服务。支持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精品特色店、专业店。加强对老字号企业的传承和保护,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体育健身产业。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多元化、多层次体育消费需求。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加强全民健身场馆建设,充分发挥奥体中心功能,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参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推动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我市乒乓球等竞技体育项目的优势,积极申办全国性、国际性大型比赛,争取国家级俱乐部主场落户鞍山,全力打造国球之乡。发展电子竞技产业,推进中国(鞍山)数字娱乐竞技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举办群众体育竞赛活动,鼓励群众健身消费,形成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互动发展的新格局。

健康管理与服务业。重点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跟踪与干预、营养调节、中医理疗、慢性病康复、健康养生等健康管理产业,加快推进健康管理产业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完善健康保险、健康金融、第三方服务等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与社区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充分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扶持和引导企业设立社区便民、利民网点,开展就业、养老、家政、助残等社会化服务。

房地产业。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构建集约化的住宅产业发展模式,提升商务楼宇规划建设档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和县城房地产开发,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物业管理,引导行业向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三、提高消费供给保障能力

完善服务业行政管理方式。探索和推进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方式和服务业监管方式的改革,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培育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宽松的制度环境,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

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对创新型新业态、小微企业开展业务。政府引导和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服务业投资基金。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支持服务业发展。加强规划布局,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统筹考虑服务业发展需要,保障其用地供给。

创造良好消费环境。全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主动适应消费需求升级的新趋势,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发挥现有成熟商圈的带动作用,逐步形成社区商业中心和便民生活服务圈,引导消费预期,培育消费热点,营造舒适便捷消费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价格欺诈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七章 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强化农业基础地位

全面实施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县域实力增强,提升鞍山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一、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粮食生产保持稳定。以高产栽培示范区建设为牵动,以推广实用技术、实施良种补贴、加强良种繁育和粮食龙头企业建设为手段,全面搞好粮食生产。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10万亩,产量稳定在130万吨。发展万亩以上设施蔬菜专业乡镇15个、千亩以上专业村60个,蔬菜总产量达到300万吨;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处,认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350个;规模以上农事企业达到500家;农产品出口创汇实现倍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守住耕地红线,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

加快畜牧业发展。围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发展主线,延长产业链。把海城市、台安县和岫岩县分别建设成为国家级蛋鸡、鸭鹅、生猪和绒山羊示范区。积极推进设施畜牧业建设,建立省级标准化养殖场300个。依托海城市、台安县生猪养殖大县及鸭鹅养殖大县的基础优势,加快饲料产业集群及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到202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2%,标准化规模养殖率达到70%。

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发展休闲农业。充分发掘农业的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为城乡居民提供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高品质休闲旅游体验。重点打造休闲农业特色村、休闲园区、休闲农庄、农家乐;积极争创中国美丽田园、中国最美乡村、星级示范单位、精品线路等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品牌。到2020年,休闲农业年接待客人超过500万人次,总收入达到10亿元。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蔬菜种苗产业,以海城三星公司为龙头,辐射带动海城嘉良、台安顺鑫等企业、合作社,扩大蔬菜种苗繁育规模,开展蔬菜新技术研发,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蔬菜种苗基地。壮大花卉产业,建立君子兰研发机构,高标准建设千山区、高新区君子兰基地,君子兰种植面积达到8000亩,实现产值8亿元,全力打造世界“君子兰之都”。发展以观赏鱼为核心的休闲水族产业,做强观赏鱼品牌,建设观赏鱼专业批发市场,建成国内一流的观赏鱼及水族器材批发集散地。

加强农高区建设。完善园区功能和定位,加强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海城和台安农高区创建完成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三、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市级以上专业合作示范社550个;推进家庭农场登记制度,培育百亩规模以上家庭农场650个。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扩大经营规模。

提高农业科技化和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在农作物综合生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信息技术与数字农业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设立农业科技贡献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以上、科技示范户2万户、农村实用人才3万人。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加速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培育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200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覆盖率达到80%。

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提高种养和加工技术,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档次,培育和组建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服务遍布全国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升鞍山农产品市场形象和竞争力。发展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实现农产品网上集散交易;打造*****市级云平台,实现向县和乡镇及村(社区)延伸;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100%。强化农业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广高产栽培技术,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培育壮大县域产业集群规模实力。大力发展菱镁、石油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彩涂板、玉石深加工、矿产品深加工等县域工业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加强商贸集聚区建设,推进特色服务发展。巩固“一县一业”建设成果。海城市南果梨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产值实现10亿元。台安县鸭鹅标准化养殖小区发展到25个,年饲养量达到2亿只,总产值32亿元。岫岩县食用菌接种量达到8亿袋,总产量80万吨,总产值50亿元。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完成海城市国家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国家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任务。将海城市打造成为全市机制创新、转型升级的样板,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增强农村发展动力的先行区,形成可复制和借鉴的经验,带动全市农村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389万亩。加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设市和县及重要节点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租赁土地,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流转规模达到195万亩,流转率达到60%。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试点覆盖至全市各乡镇。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和完善财政、金融、保险支农政策体系。利用政策性资金建立抵押担保服务平台,用农业设施、承包经营权、生产订单等开展抵押担保融资业务,融资总量达到20亿元;吸引社会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积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

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专栏7 现代农业六大工程

1.粮食增收工程: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到2020年前建成146万亩高标准农田,保证粮食保障能力和供给安全。

2.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成国家标准农产品、畜产品、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畜产品、粮食产品检测能力,确保百姓吃上"放心粮、放心菜、放心肉"。

3.农业防灾减灾工程:抓好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防汛抗旱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减少农业因灾损失。

4.建设"互联网+农业"工程:全领域建设开放式应用平台,推动农业大数据建设,实现农业发展决策、服务、经营数据化。

5.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新建蔬菜、水果、畜牧业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5个、现代设施农业小区10个;争创农业部蔬菜、水果标准化基地6个。

6.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工程: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秸秆还田70万吨,饲料化利用50万吨,能源化利用10万吨,基料化利用5万吨。

第八章 加大对外合作力度,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全面适应国际经济格局发展新趋势,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以全球视野、双向思维,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打造鞍山开放型经济的升级版。

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深入推进出口产业基地建设。抓住鞍山精品钢出口基地被列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自动化及电力装备出口基地被列为省级出口基地的有利契机,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服务力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形成国家级出口基地3个、省级出口基地3个。大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鼓励鞍钢集团公司、紫竹集团公司、九夷三普电池公司、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大力引进出口型企业,重点引进具有外贸出口产品的项目、外来加工的项目、代工生产的项目,从源头上增强鞍山市出口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成功率。到2020年,实现外贸出口额翻一番的目标。

创新贸易发展方式。深化贸易便利化体制改革,强化外贸发展载体和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保税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积极引进大型外贸服务企业,主动对接天津自贸区、中韩自贸区,积极探索承载自贸区的各项辐射。将西柳市场贸易方式改革做为我市外贸领域改革创新的突破口,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辽宁海城·义乌小商品城等重点项目运营。在西柳筹建集保税、简单出口加工、物流、港口的功能于一身的综合保税物流中心。规划建设专业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和亚欧大陆桥铁路海城出境分站。

二、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拓宽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建设鞍山市对外投资合作信息平台和国外工程、项目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项目咨询、投资风险预警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冶金、装备制造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建立境外生产基地,不断拓展国际发展新空间。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通过设立海外贸易公司、海外商城等方式,促进商品原产地多元化。重点推进海城石油机械集团俄罗斯石油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

大力开展海外并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设立研发机构,并通过境外投资合作,获得专利技术和产品设计,提高境外企业的产品质量、效益和技术含量。支持企业通过与境外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技术联盟、市场联盟等方式,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名牌的跨国经营企业。通过政策引导,以欧美国家为重点,支持重点企业加大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力度,建立境外研发平台。

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业务。大力发展设计咨询业务,以设计咨询带动对外承包工程和设备技术出口。支持鞍钢建设集团、中国三冶集团等优势施工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国际工程项目,鼓励辽宁紫竹集团、荣信股份等企业采取BOT、PPP等国际通行的方式,开展国际工程承包。鼓励企业以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劳务出口,并不断拓宽外派劳务领域。

积极促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在矿产、能源、木材等资源领域开展境外投资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多边经贸合作机制和各类援外资金,实现“以援外换资源”、“以工程换资源”。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合作开发境外森林、矿产等。

专栏8 走出去重点推进六大领域

1.矿产开发:重点推进海城西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俄罗斯别列佐夫采矿等项目。

2.钢铁有色:重点推进鞍钢集团马来西亚万津钢铁、鞍钢集团印尼苏拉威西钢铁等项目。

3.石油化工:重点推进辽宁沃夫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石油钻机装备制造产业园钻机基地、钻井修井试油等工程技术服务、石油钻机装备制造产业园油田开发等项目。

4.建材行业:重点推进鞍山紫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美国、荷兰投资建材等项目。

5.工程机械:重点推进辽宁海诺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俄罗斯智能混凝土搅拌等项目。

6.电力:重点推进辽宁华冶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埃塞俄比亚国家配电变压器生产线、鞍山拜尔自控有限公司并购美国精准电子服务有限公司等项目。

三、全力推进招商引资上项目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坚持引资和引智并重,加大产业链高端招商力度,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进国外智力资源,推进建设开放型自主创新体系。丰富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鞍山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上市企业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合理有效使用国外贷款,优化国外贷款投向,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治理、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领域的项目建设。

着力引进域外资金。创新招商方式,提升招商效率,加大长江、珠江经济带、京津冀等重点区域招商力度。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东北新一轮振兴”等国家战略,突出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及园区的主导产业,积极对接有关央企、民企、商会、协会,促进影响力大、牵动性强和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落地鞍山。依托国际级、国家级会展活动,促进鞍山企业提高知名度,鞍山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发挥鞍山友好城市关系资源优势,拓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抓住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达产达效等关键环节,扎实做好土地整理、项目环评、基础设施配套、能源供给和政策扶持等工作,全力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一批优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专栏9 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四大战略

1.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共同发展:重点推进海城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海城西洋赤塔鲁能铁矿等项目。

2.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推进鞍山金融街城市综合体、汤岗子新城健康服务中心等项目。

3.参与长江经济带共同发展: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黔中城市群及滇中区域性城市群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吸引电子信息、金融、电子商务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来鞍投资。

4.参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重点推进海鸣矿业菱镁矿开采及精加工、辽宁利尔镁质材料基地等项目。

第九章 全面融入沈阳经济区建设,打造区域发展新格局

树立全方位融入的意识,充分利用沈阳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空间、产业和要素的全方位融合,在全方位融入和一体化发展中有效发挥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辽中南重要的中心城市。不断强化一体化发展理念,以汤岗子新城为重要节点,全力推进鞍海一体化,打造大鞍山都市区,形成主体功能明确,优势充分发挥,资源环境持续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加快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

主动融入沈阳经济区建设,积极参与区域产业分工,促进资源跨区域配置,吸引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参与我市建设。积极参与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畅通北连蒙俄、南连韩日的对外开放大通道。依托大连港、营口港,打开出海通道,逐步形成以西柳现代物流园区为基础的鞍海保税物流中心、以高新区为核心的鞍山激光产业园保税加工区、以辽宁科大科技园为依托的中欧技术转移基地、以汤岗子温泉为依托的健康产业基地。积极融入沈西工业走廊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充分发挥优势产业的“溢出”效应,为全省钢铁产业及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和精品原材料的支撑,建设沈阳经济区的重要原材料及加工基地。全力打造大鞍山旅游圈,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意识和多元思维,推进区域合作,深化沈阳经济区旅游协作体、环渤海十一城市旅游协作体和东北“4+1”城市旅游联合体等区域旅游协作,以台安为重要节点,推进盘锦、台安旅游一体化进程,加大精品旅游资源和产品开发,既整合鞍山自身的旅游资源,又整合利用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打造面向东北的黄金旅游目的地。

二、深度参与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全面建设沈阳经济区改革创新先行区。发挥我市良好产业基础和齐备的创新平台优势,充分利用国家创新改革政策,全面提高我市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各类创新人才来鞍创新创业的吸引力。全面推进城际连接带重要节点建设,在金融、旅游、环保等重点领域打开突破口,形成重点领域的融合互通,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城市群核心竞争力。

专栏10 参与沈阳经济区协同发展战略

一、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

1.提升重要节点新城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城际连接带新城城市功能。汤岗新城、达道湾新城、腾螯新城、析木新城。

2.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新市镇。牛庄新市镇。

二、推进重点领域一体化

1.沈阳经济区城市商业银行联盟:推进鞍山商业银行与沈阳经济区各市的城商行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深化合作,加入沈阳经济区城市商业银行联盟。

2.沈阳经济区旅游企业联盟。做强千山、玉佛山、汤岗子温泉等旅游品牌,推进区域旅游产品开发,谋划发行沈阳经济区旅游服务一卡通,推动旅游产业链条向纵深发展。

3.沈阳经济区文化产业联盟。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突出我市钢铁文化、岫玉文化、辽河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优势文化产业,携手建设全国文化产业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4.医疗保险领域合作工程。深入参与沈阳经济区医疗保险一卡通合作,加快沈阳经济区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我市汤岗子医院温泉养生及烧伤、骨科等特色专科优势,积极吸引外地患者来鞍就医、疗养。

5.经济区协同生态保护。实施沈阳经济区联合治霾行动计划,进一步防控大气污染。推动城际连接带环境治理,重点加强鞍辽污水处理和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共建共享城市接壤地带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三、加速推进鞍海一体化进程

全面实施鞍海城乡发展、基础设施、产业、公共服务和环境一体化战略,形成鞍海一体化重要经济连接带,打造成辽宁振兴最具竞争力的支撑节点、区域中心经济发展带。以鞍海经济带为载体,带动全市经济稳步崛起,促进全市城乡协调发展。

鞍海城乡一体化。以新城新镇建设带动城市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推动城市扩容,拉大都市区框架,提高鞍海都市区的承载能力,提升鞍海都市区的向心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鞍海基础设施一体化。推进海岫铁路提级改造、兴业大道、建国大道、四达大道、鞍山路、海城的东部通港产业大道等项目。

鞍海市场和产业一体化。以鞍山中心城区的产业优势带动鞍海都市区的产业升级,以海城活跃的民营经济增加鞍海都市区的经济活力和就业岗位,利用同城化便利,联合打造上下游产业联系紧密、相互配套、竞争力强的大型产业集群。

鞍海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鞍海建设统一的就业管理信息化系统、社会保险政策对接;推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鞍海相互定点,建立同城医疗费用结算(清算)系统,推行鞍海医疗机构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实现参保人医疗保险费实时结算;统筹鞍海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促进鞍海教育同步发展;推出鞍海交通同城卡;实现鞍海指挥体系和情报信息的无缝对接。

鞍海环境一体化。加强鞍海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同推动鞍海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立鞍海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统一标准,共同治理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废气污染和城乡固体废物跨界污染,共同解决鞍海大气复合污染问题。

四、加快汤岗子新城建设

推进汤岗子新城快速发展,突出汤岗子新城作为鞍海一体化的核心位置。打造鞍山的现代化城市中心、行政新区、商务新区和温泉休闲养生中心,规划建设中央活力区、国际健康产业园区、文化旅游开发区和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重点谋划推进健康服务中心、主题游乐场以及城市综合体等项目。大力发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设备、健康运动器械等健康制造业。恢复汤岗子理疗医院国际品牌,整合温泉、热泥矿等资源,大力发展医疗康复、温泉养生、健康管理、健康养老等健康都市产业集群,全力打造生态总部基地。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深入挖掘龙宫温泉、鞍山驿城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桩石、摩云山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汤岗子新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电子物流、商贸商务、星级酒店、金融服务等业态,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

第十章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增强城乡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完善中心城区功能布局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加强城乡、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多规合一”,科学规划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中部都市生活核心区,以老城区和汤岗子新城中央活力区为核心,重点发展商贸、金融、健康养生等现代服务业,优化商业布局、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打造高品质宜居城区。东部经济增长核心区,以高新区和千山风景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以创新发展理念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西部转型发展核心区,以鞍山经济开发区、铁西经济开发区、鞍钢为核心,重点推进先进装备制造、钢铁深加工、精细化工产业提质增效,推进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以转型发展理念引领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北部产业调整核心区,以立山经济开发区为核心,重点发展轻工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南部都市拓展核心区,以汤岗南工业片区、海城经济开发区为核心,拉开城市框架,强化城市辐射范围。

严控生态空间结构。重点打造“一屏、三区、三带、两心”的生态空间结构。一屏,东部的千山山脉,打造重要的生态屏障。三区包括:东部生态保育区、中部山水城协调区和西部人工绿网建构区。三带包括:鞍山主城区—辽阳县城生态绿化隔离带,鞍山主城区—汤岗城区生态绿化隔离带和汤岗城区南生态绿化隔离带。两心,即主城区以玉佛山为核心的山体绿心和汤岗城区以杨柳河中心水系为核心的水体绿心。

二、推动新型城市和城镇建设

科学规划城市发展新模式。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城市功能、实施旧城改造、强化现代化管理服务、完善公共空间、改善生态环境、塑造城市特色文化。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人文城市建设。以保持地区文化多样性为前提,以非物质文化保护为抓手,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在新城建设中融入传统优秀文化元素,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河流水系治理达标,加大城市绿化。

科学规划城镇化发展新模式。按照“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原则,围绕吸引人、服务人、凝聚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城乡一体、产城融合、集约节约、美丽宜居、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模式。促进大中小城市、镇、村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形成经济协调发展、社会整体和谐、空间集约有序、生态环境友好、基础设施高度共享、社会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城乡格局。稳步推进海城滨河商贸城市、台安平原生态城市、岫岩山水园林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园区空间布局,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调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

深入实施“大数据”和“互联网+”发展战略,“以方便市民为宗旨,以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为核心,以保障能力建设为根本,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加速推进“智慧鞍山”建设。着力构建以人为本、数据驱动、精准治理、惠及全民的智慧城市。实施“1+4+N”系列工程,推进“三网融合”,建立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全面共享应用。构建市民、政府、企业和农业四位一体的多元化智慧城市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化、精细化、流程化水平。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重点工程,构建智慧城市现代化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11 智慧鞍山“1+4+N”工程

一、一个数据中心

城市大数据中心:加强城市大数据云服务能力建设,以大数据挖掘和应用为出发点,搭建满足智慧鞍山信息资源存储、传输、交换、应用和安全管理的运行支撑环境。

二、构建政府、市民、企业和农业四位一体的多元化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

1.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为基础设施、交通出行、生态环境、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社情民意、经济发展等领域提供支撑。

2.市民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教育、公安、社保、医疗、住建、交通、旅游、气象、环保、体育、文化等各领域信息资源,为市民提供上学、就业、养老、缴费、娱乐等各类服务。

3.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整合人才服务、技术产权交易、科技市场服务等行业领域的信息资源,以服务推送、服务订阅等方式,实施一对一的精准服务,建立政企直通车,强化政企互通,提高服务效率。

4.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流转管理平台,加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管理和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农村产权服务信息统一集中管理;建立农业主体生产经营管理实名动态档案系统,提高现代农业指挥与管理的科学水平;整合农机厂商、汽车厂商、农资厂商、家电厂商、日用品厂商、农产品加工厂商构建农资服务平台,实现买、卖、推、缴、代、取等业务的线上线下O2O互动;通过*****信息服务市级“云”平台,实现远程视频会诊,网上科技培训。

三、实施N项重点工程

启动建设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文化、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警务、智慧城管、智慧教育、智慧乡村等重点工程。

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加快智慧交通和绿色交通建设,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和智能化管理水平。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打造“一环四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建设快速干道、人行天桥等基础设施,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促进城区交通环境的改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公路网,强化高速公路与城市进出口、普通公路的衔接,推进普通公路升级改造,贯通与周边城市联络道路、县(市)环城公路、完成对各产业集群、旅游景区对外连通道路,提高农村公路网络覆盖率。推进铁路工程建设,完善铁路路网。

合理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利用。合理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光伏发电,支持沼气、生物质能利用,积极打造清洁稳定、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加强配电网络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停车系统,合理规划停车场建设,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科学规划污水处理厂建设,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35万立方米,主城区、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加强供水管网建设,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村庄达到90%。提高供暖能力,新增供暖面积1800万平方米,加快老旧管网改造,优化热力资源配置。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玉佛山绿道建设,加强矿区复垦和绿化。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专栏1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四大工程

一、交通运输提升工程

1.京哈高速公路鞍山段改扩建工程:鞍山段长36.5公里,总投资14.97亿元。

2.沈大高速公路汤岗子互通立交工程:总投资1.3亿元。

3.鞍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全长58.5公里,总投资51亿元。

4.海岫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98公里,总投资37亿元。

5.腾鳌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机场航站楼8000平及附属设施,总投资3.2亿元。

6.鞍山公路长途客运西站新建工程:占地4万平,总投资1亿元。

7.鞍山龙基物流园区新建工程:占地37万平,总投资5.2亿元。

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1.悬挂式空中列车新建工程:站前至七号桥,全长11公里,总投资21亿元。

2.“—环四射”城际轨道交通网

“一环’即环市轨道改建工程:利用鞍钢既有东环市铁路,通过改造升级恢复客运,全长35公里,总投资16亿元。

‘南射“即新华至汤岗子轨道工程:全长15公里,其中利用鞍钢环市铁路和三车场干线11.2公里,新建3.8公里,总投资5.3亿元。

“东射”新华至千山轨道工程:全长22.7公里,其中利用鞍钢环市铁路17公里,新建5.7公里,总投资8亿元。

“西射”新华至高铁西站轨道工程:全长10公里,其中利用鞍钢环市铁路7.6公里,新建2.4公里,总投资3.5亿元。

“北射”立山至辽阳方向新建轨道工程:全长5公里,总投资3亿元。

三、电力保障工程

1.鞍山北部热电项目:位于灵山大乐屯村,占地26万平,新建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总投资32亿元。

2.中电国际鞍山南部热电项目:位于千山区正汤河村,新建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总投资32亿元。

3.鞍钢热电项目:位于,二发电厂区,新建1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总投资13亿元。

4.大唐海,电项目:位于海唐王山,新建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总投资32亿元。

5.台安工业园区热电项目:位于台安工业园,新建1台1.3万千瓦背压机组,总投资2.9亿元。

6.鞍山析木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500kv线路20公里,新建2台100万变压器,总投资5.1亿元。

四、清洁能源工程

1.天然气城市环网工程:全长59.2公里,其中一期32.7公里,总投资3.9亿元。

2.天然气汤岗子支线工程:全长30.2公里,总投资2.29亿元。

3.天然气新建场站工程:新建鞍山门站、宁远、三家峪、甘泉、灵山、千山、陈家台等分输站,总投资6.1亿元。

四、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

按照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决策部署,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创业创新发展环境,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旧城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科学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与接续产业。

专栏13 老工业基地改造五大工程

1.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程。积极推进铁西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重点做好高铁新区搬迁改造工作。

2.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全面完成铁东城南新城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重点推进齐大山、海城海镁、东鞍山等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

3.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工程。实施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攻坚行动计划,重点建设一批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集聚区。

4.重点产业接续发展工程。充分利用城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矿区生态治理和地质环境整治,发展节能环保、制造业等接续产业。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加强矿区生态和地质环境整治,全面开展老矿区沉陷区、矿坑、尾矿库等综合治理,控制和消除重大地质灾害和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一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环境

以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资源再生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市和国家林园城市为契机,将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深入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生态保护工程和“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城乡环境治理工程,开展宜居乡村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

一、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总量控制方案,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真正实现煤炭用量负增长。优化汽车能源消费结构,推进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公共汽车、出租车采用天然气、混合动力或电能汽车比例达到100%。调整供热方式,实施区域高效供热一体化、清洁能源供热、锅炉技术改造同步进行。实施余热暖民工程示范市建设,推进鞍山北部大型热电联产等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实现年节约标煤120万吨以上。科学推进地热能、风能、核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非石化能源比例从1%提高到10%以上。

加强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行动,调整鞍山市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名单,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鼓励建筑工业化等建设模式,推进森羽环保木塑建材、集佳新型墙体材料、台安恒泰盛丰新型抗压隔板的普及应用。鼓励公共机构应用智能控制、高效空调、高效照明等节电新技术。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电力、造纸、印染等高耗能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淘汰力度,不断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加强土地与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督,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原则,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废弃土地复垦利用,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比例提高到70%。编制《鞍山市再生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推行低耗水的新工艺、新技术,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到95%。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产品,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推进企业节水改造。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3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小区比例达到95%;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生产菌棒—秸秆煤及有机肥等方式循环利用,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高新区针对轧辊等冶金生产设备及矿山机械设备的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推进矿渣、煤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推进鞍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鞍山环保产业园等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建设。

专栏14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六大示范工程

1.鞍山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初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产业生态化水平显著提升,构建起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生态产业链条和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试点县(市)区、工业(农业)示范园和试点企业。

2.鞍山工业余热暖民示范建设:立足全市工业余热资源利用现状,结合全市供热需求和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余热资源,实现替代大部分燃煤锅炉供暖。重点推进鞍钢余热利用、海城地区菱镁企业余热利用。

3.国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建设:围绕鞍山市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总体战略,整合工业优化升级、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绿色科技创新、地企协同等多方面政策与资源,形成鞍山市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强大合力。

4.鞍山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区域示范建设:基本形成综合交通骨干网络,运输枢纽能力全面提升,绿色循环低碳装备广泛应用、结构更加优化,"气化鞍山"基本形成,城市"公交优先"目标基本实现,智能交通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5.鞍山资源再生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建设:编制《鞍山市再生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打造鞍山资源再生型城市发展示范市(或接续替代产业示范市),培育1个以上接续替代产业集群,改造建设多个接续替代产业园区和集聚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开发准入、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机制初步形成,做好矿山修复治理,实现产城融合、城市与资源百年相依的良好愿景。

6.鞍山经济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在鞍山经济开发区基本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较为完善,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园区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园区先进水平,推进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建设。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推进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东部山区造林绿化、生产矿山植被恢复、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有效开展中部乡、村绿化,加快西北沙漠化治理进程。加强各类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禁伐、禁牧管理力度,加强重点生态区域保护。加强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建设鞍山-汤岗子-腾鳌发展片区与海城发展片区之间的生态廊道和海城发展片区南部的生态廊道。加快推进闭坑矿生态治理、“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工程、封山禁牧(工程封育)、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等生态修复工作。

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烟气脱硫脱硝和细颗粒物除尘等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全部淘汰黄标车,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比例100%;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重点河流和地下水水污染防治力度。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青山工程,妥善处理处置矿渣等大宗固体废物。建立健全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专栏15 环境保护四大工程

1.自然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进兴凯湖国家级湿地公园、西鞍山地质公园旅游示范项目、凤凰湖中央公园示范等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无主尾矿治理、青山工程建设。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实施鞍钢炼铁总厂西区烧结B系列脱硝示范工程、鞍钢化工总厂焦炉脱硫脱氰、鞍钢大孤山矿除尘脱硫等174项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工程,对海城、岫岩地区148家镁砂企业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全面拆除市区内80吨以下锅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焦化厂及烧结厂等高污染源远期实施搬迁计划。

3.水污染治理工程:城市功能拓展区内所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从二级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合理安排现役源尚未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排放企业建设废水治理工程,淘汰规模较小的、未纳入环境统计、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工业企业。

4.环境保护屏障工程:建设南沙河廊道生态隔离带,后英钢铁厂、盛盟煤化气公司污染场地隔离带,汤岗新城隔离带,达道湾镇隔离带,鞍钢矿区生态红线屏障,眼前山矿-大孤山矿生态红线屏障区,大道岭生态红线屏障区,铁架山生态红线屏障区,龙头山和黑砬山生态红线屏障区。

三、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积极推进旧村改造与新村建设。统筹规划,加强农村居民点整合,因地制宜推进中心村建设,将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逐步集中,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和墙体立面整治,改善视觉效果。加强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亮化、绿化、美化、净化、农村文化、环境保护、公共服务设施、特色景观、产业提升和长效机制工程等建设,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重点、连线成片、健全机制,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乡村生活垃圾,全面推进“户集、村收、镇运”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合理设置垃圾中转站、收集点。整治乡村生活污水,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废杂间,规范生活污水排放,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利用沼气池、生物氧化池、人工湿地等方式,通过开展农村污水处理,提高水体自我净化能力。实施农村畜禽粪便治理,实行人居与畜禽饲养分开、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推进地区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增量双重否决考核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完善生态环保监管制度。健全生态文明政绩考核评价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察,对各类生态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改革生态环保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生态环保的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督管理体制。加大生态环保执法力度,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制度,建立市和县(市)区二级环境监管网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JP2〗

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对土地资源收益的再分配,加大开发建设的资源成本。健全鞍山低碳发展决策支持系统,建立碳交易平台。逐步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建立鞍山市排污权交易平台。推进环境资源税费改革。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模式。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

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向环境保护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适当倾斜,发挥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利用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集中解决生态环保建设的重点问题;加快生态保护融资平台建设,鼓励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专栏16 资源节约重点项目

1.绿色低碳交通:建设鞍山综合性客运枢纽工程、18个CNG加气子站工程,推进冷再生路面循环利用,购置和推广500余台天然气客运车辆、3300余台天然气货车、1000台天然气公交车、6500台双燃料天然气出租车、200台电动出租车等。

2.清洁能源:推进台安台盛20兆瓦分布式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台安威华秸秆发电项目、海城鑫能机械秸秆煤生产项目、年发酵150万吨生物质酿造碳8二氢脂(生物柴油)等项目建设。

3.节水工程:推进高端节能环保型海洋船舶用海水淡化与超纯水制取设备、海城温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台安县节水灌溉示范、岫岩县万亩猕猴桃种植节水灌溉示范等工程建设。

4.循环经济:推进鞍山兴德材料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沥青深加工、鞍山市10万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利用鞍钢焦化副产煤焦油深加工年生产10万吨针状焦、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

5.资源综合利用:后英200万吨矿渣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后英集团利用尾矿渣年产100万吨商砼项目、海城东和低品位菱镁矿综合利用等。

6.垃圾污水处理:推进鞍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市政污泥和餐厨垃圾联合处置、鞍山可再生建筑垃圾处理、汤岗子新城污水处理厂示范、达道湾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项目建设。推进鞍山环保产业园建设。

7.新型墙体材料:台安恒泰盛丰年产1000万平纸峰窝轻质墙体材料项目、千山区森羽年利用7.5万吨农林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岫岩贝塞尔年产1.2亿块铁尾矿及炉渣烧结保温砌块改造项目、聚龙集佳现浇轻质保温复合墙体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

第十二章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补齐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大力实施“六五五”脱贫攻坚工程,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确保到2018年,如期完成1个贫困县、81个贫困村、2.68万名国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部摘帽的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施“六个一批”专项保障工程

就业安置一批。加强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就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通过输出劳务扩就业、发展产业增就业、加强培训促就业、推动创新带就业。针对贫困人口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确保“培训1人、就业1人、脱贫1户”。落实帮扶资金,引导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所有有创业能力的贫困群众立足当地资源,实现就地脱贫。

移民搬迁一批。提高移民搬迁工作水平,处理好群众基本需要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不愿搬和搬不起的关系、整体搬迁和部分搬迁的关系、生产和生活的关系。积极争取国家的相关支持,把移民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城镇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建设相结合,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教育帮扶一批。加快建立完善教育保障机制,推动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大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大学生帮扶力度。加快推进落实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教育保障机制。

医疗救助一批。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贫困人口健康素质。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切实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生态补偿一批。抓紧研究国家和省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我市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支持贫困地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其生态建设管护收入。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促进生态资源转变为生态资本和经济效益。

低保兜底一批。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快推进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二、全面实施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抓好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扶贫开发中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补齐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短板”,着力抓好贫困地区乡村公路改造提升。

抓好电力设施建设工程。根据贫困地区的差异性,科学预测、深度分析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等多种因素对电网发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电网规划,确保贫困地区及时用上安全电、优质电。

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以及小水电开发、水生态治理、坡耕地整治等重点水利工作,切实发挥水利扶贫的关键作用。

抓好信息化建设工程。尽快实现贫困地区网络全覆盖,探索建立“互联网+扶贫”模式,通过网络打通更多发展渠道,促进贫困地区新型农业、旅游资源等产业实现信息化,推动互联网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帮助贫困地区快速脱贫致富。

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支持贫困地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土地和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以封育保护为主的生态自我修复和水土保持工程,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

三、全面实施五大县域经济发展工程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积极发展食用菌、林果等特色农产品及农产品深加工,打造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名牌农产品。

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园区。继续推进向县域园区简政放权工作,不断深化园区各项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吸引和培育骨干企业,进一步壮大产业集群,有效释放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活力,把主导产业园区建成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力军和动力源。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围绕休闲度假、养老、健康等大众化旅游消费市场需求,充分挖掘贫困地区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和文化资源,精心培育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主题文化旅游等生态文化旅游项目,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旅游产品。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把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异地搬迁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贫困人员从农村走向城镇,积极解决农村土地、基本保障、提高收入等相关问题,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

大力发展宝玉石集聚区。结合弘扬岫玉文化和满族文化,依托宝玉石产业发展现有基础,提高宝玉石交易大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岫岩宝玉石产业的文化含量和产品档次,努力把岫岩打造成为全国宝玉石产业的集聚区。

专栏17 贫困户保障机制

1.最低生活保障机制:摸清全市2.68万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贫困根源、可利用资源等情况,因人异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帮扶。

2.医疗保障和医疗困难救助机制:全面实施"基本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对贫困户就诊治疗予以一定的救助。

3.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市、县(市)区、学校三级教育扶困救助体系,对学前三年在园农村家庭困难儿童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予以生活费补助;对高中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对鞍山户籍的家庭困难大学生,根据家庭困难情况,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元)的免利息国家助学贷款。

4.就业保障机制:发挥创业带动作用实现帮扶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推进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实现援助就业。确保全市农村有就业愿望、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实现就业。

5.住房保障机制: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低保边缘户和其它贫困户,到2018年贫困户危房改造全面完成。

6.定点扶贫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度,继续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组、党员干部包户的帮扶制度。

四、确保岫岩县摘掉贫困县帽子

完善落实《岫岩满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建立三级书记负责制,加强县乡两级脱贫开发机构和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级班子,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增强脱贫工作力量。重点抓好产业项目发展、能力素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改善资源要素盘活和社会保障兜底六大工程。到2018年,确保70个贫困村、*****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达标,摘掉岫岩县省级贫困县的帽子。

专栏18 岫岩县脱贫攻坚六大工程

1.产业项目发展工程:全力做优工业、做大农业、做强旅游等服务业。到2018年,预计使6000人成功脱贫。

2.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实施"雨露计划"和"阳光工程",提高困难群众的脱贫能力,到2018年,预计使1000人成功脱贫。

3.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交通、水利、电力、住房及环境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到2018年,预计使2000人成功脱贫。

4.公共服务改善工程:提高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能力,强化贫困村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到2018年,预计使2000人成功脱贫。

5.资源要素盘活工程:创新金融扶贫体系,推行农村资源变股权等改革试点,鼓励贫困户参与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到2018年,预计使1500人成功脱贫。

6.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贫困救助信息平台,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扶贫救助活动,设立公益性岗位扶持贫困人口就业,为*****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兜底保障。

第十三章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加强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福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完善就业创业环境,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机会公平、广泛参与、成果共享的包容性发展新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一、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

实现更充分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城市”为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结构。完善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互动,保持与劳动力存量相适应的就业规模,确保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十三五”时期,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统筹城乡就业。优化就业环境,打破城乡户籍限制,消除城乡、身份、性别等影响公平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现象,完善就业创业扶持相关政策,实现政策覆盖普惠化和均等化。建立统一规范的专业化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完善“网上就业局”功能,健全覆盖市和县(市)区、开发区及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重点夯实农村基础薄弱地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护、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以鞍山职教城和高等院校为重点,实行系统化专业化教学,培育适应本地区发展需要的各类技能型人才。加强技能提升和职业能力转换培训,在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以用促学、因地制宜,开展基础就业能力培训,满足服务业发展用人需求。加强培训效果评价、技能鉴定、职称评审、人才使用等管理工作。

实施就业创业工程。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保障体系。进一步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落实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巩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成果,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重视新兴业态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

二、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形成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收入差距。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低收入群众增收计划,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十三五”期间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

三、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全力打造“健康鞍山”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推进医养结合。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培养医疗拔尖人才。调整优化医疗卫生结构布局,健全城乡基层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初步形成分级治疗格局。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口健康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理顺药品价格,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坚持医防结合,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加强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卫生应急体系、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医疗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远程医疗、预约挂号、医疗资源网上查询等功能,促进城市医院资源向社区、家庭、农村及边远地区的延伸。推进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资源整合,构建涵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功能的人口健康综合管理平台。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推进省内就医一卡通。

专栏19卫生重点项目

1.市公共卫生中心:总投资6.48亿元,包括鞍山市康宁医院、鞍钢精神康复医院、鞍山市千山医院(结核病医院)、鞍山市传染病院和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

2.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楼:总投资1.1亿元,规划建设住院、门诊大楼。

3.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总投资3600万元,规划续建教学用房、临床技能模拟中心、示教病房、学员宿舍等。

4.鞍山市高新区医院:总投资3亿元,规划建设综合性医院。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鞍山医院:总投资3.89亿元,规划建设住院大楼。

6.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总投资1680万元,规划妇幼机构与计划生育机构整

合。

7.鞍山长大医院:总投资7550万元,规划建设老年病中心综合楼。

8.市儿童医院:总投资为6160万元,规划床位200张。

9.市口腔医院:总投资为1890万元,规划床位50张。

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学前教育扩大公办资源,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所公办中心园,新建、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100所,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儿童达到60%以上,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8%以上。义务教育实现全域均衡,各县(市)区全部进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县区行列,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9%以上。高中教育实现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50%的普通高中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完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建设职业教育立交桥,中职升学比例翻一番。高等教育实现从大众化阶段到普及化阶段的跨越,推进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推进鞍山师范学院新校舍建设和整体搬迁工程,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5%。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加强教育扶困助学工作,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教育督导。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办好特殊教育。

专栏20 教育重点项目

1.鞍山师范学院:总投资14亿元,规划建设一座现代化大学。

2.第十三中学:总投资1亿元,规划建设现代化高中校园。

3.第三中学多功能体育馆:总投资1500万元,规划建设多功能体育场馆。

4.第九中学多功能体育馆:总投资1350万元,规划建设多功能体育馆。

5.第九中学综合教学楼:总投资3126万元,规划建设综合性教学楼。

6.全市10所公办幼儿园:总投资3750万元,对全市范围内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

7.铁西区12所中小学:总投资5255万元,为操场改造工程,属PPP项目。

8.新世纪实验学校:总投资2.3亿元,建设高标准私立学校。

9.玉龙湾学校:总投资1.3亿元,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

五、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险经办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市级统一管理。加快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制度对接整合。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面、完善、准确的社会保险参保基础数据库,实现法定人群全面覆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实现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统筹救助体系,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合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对城乡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健全临时救助体系和规范专项救助体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大力推进廉租房等城市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建设,满足更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进一步加强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切实解决好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专栏21 社会保障工程

1.全民参保计划:以城镇居民、新就业大学生、农民工、私营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制定和启动全民参保计划,落实计划实施主体责任,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维护其合法权益。

2."金保工程"项目:深化以"社保卡"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在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求职等业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社保卡"在人社工作其它领域更广泛的应用。

3.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问题,做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六、积极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国家人口政策,全面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市民健身中心10个、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健身广场1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做好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等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坚持男女平等,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切实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七、推进社会事业重点领域全面发展

以“三救三献”为核心,构建快速高效的红十字灾害应急体系,做好红十字会工作。加强计量工作,满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领域对计量科技的需求。加强物价、档案、史志、保密、外事、侨务和台务等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支持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加强人防、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双拥优抚工作。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五大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整治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客运秩序、文化设施、空气环境等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统筹推进实力鞍山、诚信鞍山、素质鞍山、幸福鞍山、美丽鞍山建设。

第十四章 建设文化强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力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全民文化创造活力,增强文化实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凝聚力量、推动发展的功能,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城市软实力,为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高全民思想和道德文化素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注重挖掘鞍山建设、发展、振兴历程中的爱国传统,把老英雄孟泰、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当代雷锋郭明义等英雄模范的爱国主义传统接力传承。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创新、务实、敬业”为主要内容的鞍山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富有特色的鞍山智库。加强爱国主义基地建设,强化国防教育。

二、传承和发展鞍山地域特色文化

加强岫岩玉石、台安柳编等工艺传承,提升工艺水准、增加文化内涵、凝聚人文精神、培养传承人才、找准市场定位、建立创意机构、扶持骨干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全国“评书之乡”,加强鞍山评书研究传播基地建设。借助刘兰芳、单田芳等曲艺大师这一得天独厚的艺术优势,整合鞍山地区评书表演资源,借助广播电视媒体力量,在理论研究、艺术传承、演艺创收、影像制品等诸多方面开展深层次探索和全方位的建设。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完善市和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级名录体系,积极推动申报省级名录体系,完成辽东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建立传承人保护机制,出台保护各级名录的制度和措施。加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应用体系的工作力度,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区,实施恢复“老字号”工程,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增加鞍山地区传统文化积累。

三、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强化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网上舆论环境。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

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服务网络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鞍山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网络,为公众提供丰富、高效、便捷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文体服务。广泛普及科学知识,积极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鞍山。深入实施文化为民惠民和全民文化素质提升工程,鼓励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支持富有鞍山地域文化特色的原创题材作品创作。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专栏22 文化重点项目

1.市图书馆:总投资1077万元,规划内部装修改造市图书馆馆舍。

2.市档案馆:总投资9300万元,规划建设一座现代化档案馆舍。

3.市科技馆:总投资7500万元,规划建设一座现代化科技馆舍。

4.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总投资3300万元,规划建设符合国家对地级市标准要求的青少年活动中心。

5.鞍山市凯圣全民健身中心:总投资8000万元,规划建设大型综合性全民健身中心。

6.鞍山市全民运动健康中心:总投资3亿元,规划建设可容纳3000人同时健身的全民运动健康中心。

7.市群众艺术馆:总投资3000万元,原址改造*****平方米。

8.演艺大厦:总投资1200万元,原址修复6000平方米。

四、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改革,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实施文化产业骨干龙头企业牵动工程。推进鞍山报业集团、鞍山广播电视台等国有文化产业集团,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扶持一批民营文化企业,鼓励支持上市融资。以鞍山影视创作中心、对桩石影视基地和岫岩影视剧拍摄基地为依托,吸引国内外影视制作公司来鞍山拍摄影视作品,推动文化娱乐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文化艺术市场,推动鞍山文化大市场、汤石幸福小镇等文化市场做大做强,鼓励和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提升文化影响力。推进千山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海城牛庄古城、台安辽河文化旅游区、少帅陵旅游风景区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业、出版印刷业、演艺娱乐业、工艺美术业、体育休闲业、医疗健康业、教育培训业、文化创意产业及文化会展业发展。发挥特色优势,鼓励和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提升文化影响力。

第十五章 加快法治鞍山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主动适应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公共需求增长的新形势,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鞍山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推进法治鞍山建设

加强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修改和完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及时性、有效性。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落实。加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建设,坚持职权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行为风险评估的法律实施和政策落实,建立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公正司法,完善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加强和规范律师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构建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管理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三、加强平安鞍山建设

全面提升应急减灾综合实力,加强防震、防汛、公安、消防、人防、气象等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处置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视频点位建设、联网、整合力度,建立城乡一体化视频防控网络,围绕环市和县及乡镇出入口及交通枢纽等重要节点全部覆盖警务工作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设安全型城市。强化民生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与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信息直报系统和预警机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互联互通体系。

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商、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注重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仲裁制度,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积极推行行政诉讼诉后协调指导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机制。

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预算制度,规范赔偿和补偿费用的核拨程序,建立健全赔偿或补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制度,重点落实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行政侵权等方面的补偿赔偿制度。积极在行政赔偿和补偿中引入听证、调解及和解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赔偿和补偿案件统一审理机制。

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理顺信访各责任部门之间衔接机制,建立由信访人常住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负责,当地信访联席会议督促协调,政法机关协助释法说理的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第十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鞍山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总体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都要根据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逐项落实,建立分工责任制,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严肃性,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规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合理配置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提高配置效率,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二、加强规划实施环境建设

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环境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树立软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意识,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构造优势明显的环境“高地”,增强对外来投资和人才的吸引力,以期更快地聚集生产要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公务人员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增强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积极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构建共同深化软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施协调、指导和解决软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保障规划实施的健康外部环境。

三、强化规划协调管理

要建立以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抓好规划落实,明确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规划的有力支撑。健全以规划为依据的年度计划实施机制,发挥规划和政策的整体合力,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围绕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同时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在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行业,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项目布局和实施管理。围绕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争取一批国家和省重点支持项目;围绕国内外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吸引一批具有牵动性的大项目;围绕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引进一批促进结构调整项目;围绕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一批项目投产达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向民生、公共服务、生态等领域倾斜。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引导力和带动力,吸引鼓励社会投资。

五、加强规划考核监督

建立对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制度。完善规划指标体系及其实施机制,将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政绩考核。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统计和评价制度,确保统计数据权威、准确和及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实施情况向市委汇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经中期评估需要对规划修订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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