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2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2022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09: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招标公告

2022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DR-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已由赵县行政审批局以赵行审投资审【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赵县经济开发区创新基地项目工程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赵县经济开发区市庄路与翡翠街交口东北角。

2.3建设内容:拟建设创新基地和综合服务中心,总占地约230亩,总建筑面积约20.5万平米,其中创新基地建筑面积约14.7万平米包含:高标准车间、立体仓库、培训中心、辅助楼(消防、环保、活动、食堂)及配套附属设施;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8万平米包含:行政审批平台、指挥监管中心、园区展厅、科研中心、综合行政中心、企业培训中心、人才公寓及附属配套设施。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止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编制并送至财政评审,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造价成果文件等工作。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条件: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28 09:002022-4-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

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

2、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4-18 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4-18 上午10: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远程参加开标会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赵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石家庄市赵县工业四街北段与308国道交叉口

联系人:白佳

电 话:151*****281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联系人:程俊敏

联系电话:186*****305、0311-********

邮箱:hbdrzb126@126.com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冀建建市【2020】68 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 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

  1. 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 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 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 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 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 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 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 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 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 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 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 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
  1.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 标;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
  4.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 弃中标,强揽工程;
  5. 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 秩序;
  6.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 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 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造价咨询 开发区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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