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等3户
债权总额:23,627,821.24 元
资产所在地:潍坊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将持有的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转让,截止至2022年2月20日,债权总额23,627,821.24元(截止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一并随本项目债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 | 债权合计 | 资产包 |
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 | 9,999,565.82 | 6,274,129.90 | 16,273,695.72 | 2018潍坊工行19户 |
潍坊国荣经贸有限公司 | 3,999,682.17 | 1,698,640.95 | 5,698,323.12 | 2020潍坊工行26户 |
山东源汇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1,123,393.29 | 532,409.10 | 1,655,802.39 | 2020潍坊工行26户 |
合计 | 15,122,641.28 | 8,505,179.96 | 23,627,821.24 |
第一笔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潍城支行贷款十七笔,目前剩余本金999.96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企业名下位于抵押房产位置(奎文区健康东街*****号金御皇廷)四层商业网点,保证人为潍坊弘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亮、谢蝶蓉、张亮、赵冬梅、董伟、张玉荣。
(二)主债务人情况
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5月08 日,公司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仓南西街37号。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董亮,注册资本518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钢材、建材、二类机电、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汽车配件、土产杂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企业涉诉较少。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潍坊明发经贸有限公司名下的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潍坊权证奎文字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房屋座落于潍坊奎文区健康东街*****号金御皇廷23号楼16套房产,建成于2010年。产别私有,产权明晰,无纠纷。建筑面积997.95平方米。
(四)担保人情况
担保人为自然人董亮、谢蝶蓉、张亮、赵冬梅、董伟、张玉荣,未在企业名下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保证人潍坊弘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24日,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465号潍坊市建设工程交易培训中心A号楼901(仅限办公场所),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桂江,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凭资质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材的切割、焊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无注、吊销记录。未调查到债务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原债权银行判决后未对该企业申请执行,存在丧失执行时效的风险。
(五)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执行中,并对所有债务人追加了失信人。
第二笔 潍坊国荣经贸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情况
主债务人潍坊国荣经贸有限公司在原工行贷款本金399.97万元,截止到2021年10月,仍欠本金399.97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抵押物张国荣名下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210号1号、2号商业房产及所占土地及胡维剑位于潍坊高新区东明路365号5-3-501住宅用房,自然人张国荣、胡维剑、张连孝、张淑燕。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潍坊国荣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2日,企业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北宫西街中段,登记机关为潍坊市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500万元,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货物装卸;旅游景点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自然人张国荣、胡维剑、张连孝、张淑燕。
(四)抵押物情况:一是商业用房位于潍坊市潍城区向阳路210号1号、2号房产,总建筑面积702.47平方米,最高额抵押400万元,目前为工行北宫支行租赁使用,租金较高,但是目前租金被其他债务人查封。二是抵押物为胡维剑位于潍坊高新区东明路365号5-3-501住宅用房,砖混结构,97.39平方米。
(五)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并申请执行,目前仍在执行中。
第三笔 山东源汇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主债权情况
主债务人山东源汇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工行贷款本金135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到期日为2015年4月8日,截止到2021年10月,仍欠本金112.34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抵押物为借款人源汇升食品名下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广陵村南、上广路东侧的一宗土地,保证担保为寿光市华源面业有限公司在最高额500万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已破产免责),自然人程登俊、李春秀、李春桥、朱英荣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源汇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企业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广陵村南,上广路东侧,登记机关为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1000万元,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经营范围:销售:粮食(限初级农产品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保证人情况
1、保证人寿光市华源面业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情况
寿光市华源面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9日,企业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广陵村南,登记机关为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信息代码913*****706*****XR,齐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法人代表为王志豪。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面粉;收购:粮食(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已破产免责。
2、保证人自然人程登俊、李春秀、李春桥、朱英荣。
(四)抵押物情况:山东源汇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国有出让土地,面积4791平方米,位于寿光市上口镇广陵村南、上广路东侧,土地证号寿国用(2012)第*****号,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方式,地类(用地)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4791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1年8月14日,已在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他项权证号:寿他项(2014)第*****号,地上存在房产,已年久失修,面积为2015.63平方米,工行奎文支行为第一顺位抵押。目前厂区对外租赁,本项目为二封,首封为潍坊银行债权,执行标的为27.54万元。
工行奎文支行于2019年向法院提出处置抵押的要求,但经过两次拍卖,均流拍,二拍流拍价格为120.69万元。
(五)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并申请执行,2017年4月16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做出(2016)鲁0705执18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3月2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779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银河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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