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公安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28浏览量:
2021年,镇海公安分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总要求,以“十六字方针”为宗旨,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使命,牢牢把握执法公正这一原则底线,不断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不懈锻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截至2021年11月,分局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治安)案件1278件,其中行政拘留1368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政诉讼案件7起,国家赔偿案件1件;刑事拘留940人,取保候审904人,监视居住45人,移送起诉1098人。
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主打精细化品牌。
(一)加强纠纷警情调处,实现警情精准分流。面对日益增多且复杂的警情,如何有效繁简分流,从源头上控制化解纠纷警情,切实减少各基层办案区看管压力是当前摆在基层执法面前的一个难题。镇海分局深入基层调研,排摸梳理问题根源,对于纠纷类警情的调解明确了三种途径方式,即现场调解、办案单位调解及办案区调解三类,同时对于每种调解方式明确了相应要求,严格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调解内容及时归档、文书统一开具,一改以往各单位在实施调解过程中标准不一、流程不同、尺度不严等各类不规范的状态,在有效化解纠纷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调解流程,使得调解过程全流程均可溯源。
(二)强化执法源头管控,执法监督前置化。目前大部分执法问题的发生均可追溯到源头,执法源头的问题萌芽滋生是导致后续办案质量低下的一个根源性症结,因此如何把牢源头管控,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显得尤为重要。镇海分局将执法监督前移至源头,坚持从警情源头把控,根据不同警情的类型规范处置流程,尤其是对电信诈骗类、故意伤害类、寻衅滋事类等敏感类别警情制定了相应的取证流程及取证要点,对关键要素的调取和固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以正式规范的形式下发至所有基层执法办案单位,严格要求执行,使基层执法有了现实的操作规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后续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前期基础,避免出现因前期取证不到位导致的一系列后遗症。
(三)建立涉案人员体检及随身物品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为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嫌疑人体检费用及随身物品保管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分局充分调研,结合上级印发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镇海实际研究制定了嫌疑人体检费用及随身物品保管的工作规定,建立完善相关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抓获的涉案对象在被送押前的所有体检费用一律由各单位的办案经费予以保障;另一方面,针对当前日常执法办案过程中对于随身物品管理,分局研究出台了分局关于随身物品保管的相关规定,明确了随身物品的性质、保管、移送等各环节的要求,确保在非特殊情况下物随人走的基本原则,严禁由办案民警自行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从制度层面规范执法过程,保障涉案人员的个人合法权益。
二、筑牢公安法制基础根基,全力护航重点工作。
(一)积极应对市局规范执法大巡察“回头看”,查漏补缺找短板。为积极应对上级的回头看工作,努力在巡察之前先自行发现整改一批问题,切实提升基层办案单位执法规范化水平,分局主动下沉,先后多次赴基层执法单位实地衔接迎检事宜,主要对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源头管理情况、案件办理质效情况;办案区、案管室、涉案财物管理室等“三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建设运行情况及中层领导执法履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面对面指导交流,通过主动的自查自纠,率先弥补短板;后又根据市局“回头看”巡察组检查反馈结果,对巡察过程当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剖析,深层次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整改措施,以条目式一一确定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将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决不留死角;同步构建起长效机制;对于执法体系方面的问题进行机制重建或完善,并且以点及面,将此次巡查核心内涵传达到全局其他执法单位,严格要求其他执法单位遵照执行。
(二)构建案件即时评查机制,深化单轨制应用程度。分局原本的案件审核评查机制多为事后审查,在此模式下往往容易造成前期取证不到位,致使后续办案诸多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补正,事后审查的时效弊端显露无疑。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应对当前越来越高的考核标准,分局召集案审人员专题研究案审模式的改革,将事后审查变为事前事中审查,重新构建一整套适应当下的案件审核评查机制,要求各办案单位在进行网上审批前均需将案件的主要证据、笔录、文书一一上传进行关联,杜绝在材料不齐、证据不完整、文书笔录未签字的情况下即进行审批,严把事前事中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同时继续深化单轨制无纸化的深度应用,从传统的纸质审核切换到当前的电子卷宗审核,简化内部因审批流程,提升效率,做到内部审核的不跑腿,在网络上实现全数据流转,所有案审数据电子留存移送,真正实现单轨制一体化。
(三)坚决落实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狠抓顽瘴痼疾自查整改工作。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落实,全面查纠整改政法队伍在日常执法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分局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重点案件评查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对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交叉评查过程当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并落实责任单位逐案进行跟进整改,对涉案警情、保证金信息、重点案件进行数轮评查,对所有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区别,提出相应的后续整改建议。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教导员和分管业务领导为组员的评查小组,教导员和法制员为实际评查人,落实一案一查、一案一档,最后由“一把手”所队领导签名确认,通过严格的层级把关,压实责任,将顽瘴痼疾整治落到实处。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全面排查梳理近年来在执法环节可能存在问题的问题线索,如警情核查、信访投诉、保证金排查清理、拘留未执行的后续处置等,针对性建章立制,堵牢执法环节存在的漏洞,切实从根源上解决困扰公安执法的顽瘴痼疾,落实长效机制,提升政法队伍的执法质量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
(四)坚持质效提升不放松,实现“两升”。执法质效是近年来上级新提出的要求,旨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缩短办案期限,减少办案拖沓,提高办案效率。为此分局充分调研分局实际办案质效情况,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确定了“两升”的目标,即行政刑事案件快办率、执法办案中心办案率有效上升,按照省、市两级对于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推进要求,分局迅速将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通过试点到全面铺开,以点及面稳步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一是强化具体操作实务培训,先后组织执法办案单位民警分批次集中学习上级制定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指引》等规定,使办案民警全面掌握办案流程;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分局将此块工作增纳入年度法制考评范围,每月对该项工作进行统计汇总,月末均已报表数据的形式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开,以促使各单位养成优先考虑快办的良好习惯;三是在有条件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快办区域的升级改造,为更好开展快办工作创造便利的硬件环境。
三、狠抓执法主体能力培树,打造高素质法制队伍。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员制度,落实专项主责。专兼职法制员一直以来是分局执法力量的重要组成,如何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力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分局的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分局在之前的基础上,根据省厅关于《浙江省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宁波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下发《镇海公安分局派驻法制员工作管理措施》,再次对法制员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要求法制员紧紧依托各基层执法单位案管室这一平台,切实从源头开始到警情案件闭环的全过程进行无缝监督,同时要求派驻式法制员每季度要主动办理至少一起典型案件,作为派驻单位的示范案例,并对法制员开展业务日常培训考核,将法制员的绩效考核与被派驻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实绩相结合、相挂钩。同时,分局定期召开全局的法制员工作例会,实时通报现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传达解读最新的执法要求,相互交流各自的先进做法等,为法制员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的有效平台。
(二)落实主侦办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执法办案积分制应用。为进一步落实案件主办责任,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效,提升集约化、专业化办案水平,分局积极谋划,制定《镇海公安分局案件主侦办官资格认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制度,全力推进分局此项工作的开展,在分局办案民警中全面铺开,选树执法办案骨干,创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激励办案民警办案热情,强化办案积分制度实际运用程度,在开展执法先进的评优评先活动中,根据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执法办案积分作为评定分局“执法质量优胜单位”所队的重要依据,对当年实有执法办案积分排名靠前民警,每季度向市局推荐为全市 “执法办案标兵”候选人,全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办案队伍。
(三)提升青年骨干办案民警素养、为分局执法力量储备新鲜血液。青年办案民警是未来分局执法的中坚力量,青年办案民警的执法素养会直接决定整个分局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高低,因此,从2021年初开始,分局每个月定期组织各基层执法单位的青年办案民警集中参与执法学习交流沙龙,每次交流会前均会安排个别民警准备主讲课题,通过基层一线执法民警的视角来分析研究当前的执法规范、典型案例剖析、执法问题警示反思等,全方位提高分局青年民警的执法能力水平,并通过他们将最新的执法要求传达到各基层所有办案民警,以点及面覆盖全局,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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