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2014年第一批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4年第一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招标增补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第一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第一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第一批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控制价:4,75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500,000.00元,第三标段预算:5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市级财政部门批准的除外),该项目(标段)废标。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第一标段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或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证书。

(2)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的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具有法人资格证书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本标段接受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参与投标。

(4)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5)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或合作伙伴形式投标,以联合体或合作伙伴形式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载明联合体或合作伙伴双方权利及义务的联合体协议原件或合作伙伴协议原件。

2、第二、三标段要求: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或合作伙伴形式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8月26日10时。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50,000.00元,第二标段:5,000.00元,第三标段: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转1253或12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影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6日10时。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8日

附件:

第一标段:大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研究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了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大背景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第八篇提出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的有关精神,在更高层面,按照更新要求,推动大庆实施科学发展观,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形成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布局,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编制《大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30)》,作为推进全市城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发展格局,正确指导大庆市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范围及研究重点

研究范围为大庆市域,含五区四县,总面积约2.12万平方公里,研究重点突出作为资源型城市的大庆市在城市转型升级背景下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的内容。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部分,其中近期为2014-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展望到2026-2030年。重点研究近期和中期。

四、规划依据

1、《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黑龙江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4、《黑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2007-2020)》;

5、《黑龙江省城镇化“十二五”规划》;

6、《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7、《大庆市村镇体系规划(2013-2030)》;

8、大庆市城镇化“十二五”规划;

9、《大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10、《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11、《大庆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研究》

12、相关的规范、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五、规划原则

1、以人为本,公平发展的原则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市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2、四化同步,城乡统筹的原则

推动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3、优化布局,集约高效的原则

根据大庆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宏观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4、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的原则

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到大庆市城镇化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5、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原则

根据大庆市各城镇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

6、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7、适度超前、创新驱动的原则

结合大庆城镇化发展的具体实际,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想,按初步现代化的标准,规划城镇化的未来,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中坚持创新驱动的思路,把创新驱动作为大庆推动新型城镇化的主动力。

六、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在遵循《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大庆市各类规划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内容:

1、采用GIS技术综合评估诊断大庆市城镇化发展基础、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采用GIS技术和开发出的“城镇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识别系统”、“城镇空间集约发展功能分解系统”和“城镇集约发展决策支持系统”三大软件,分析大庆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自然条件、自然基础、城镇化发展的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分析三生空间结构和功能;分析大庆市城镇化发展现状特征及存在的问题;分析大庆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大庆市未来新型城镇化的优势、劣势、机遇、挑战和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规划奠定基础。

2、提出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定位、发展战略与建设目标

以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提出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定位;提出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与阶段性目标;提出统筹城乡资源要素配置、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城乡共荣的发展模式;提出重质量、重效益的非均衡集中式发展模式。

3、提出大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规划方案

在对大庆市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推拉效应原理,分析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规模、路径,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提出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方案,包括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的方案;提出大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参与机制和各级政府职责界定等。

4、提出大庆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优化规划方案

根据大庆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提出优化大庆市城镇化空间结构、城镇规模结构和城镇化职能结构的基本方案;提出大庆在哈长城市群中的职能分工,提出大庆市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中心镇、重点镇协调发展重点及协调机制,提出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优化布局方案。

5、提出大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规划方案

借助遥感与GIS技术开发出的相关技术软件,根据大庆市村镇体系规划成果,提出大庆市城乡产业发展与布局一体化、城乡统筹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城乡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规划方案,提出大庆市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基本措施。

6、提出大庆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规划方案

根据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动力学模型,采取城镇产业结构合理化诊断系统V1.0(国家登记号2009SR040009)、城镇主导产业优选系统V1.0(国家登记号2008SR14226)和城镇产业链合路径选择系统V1.0(国家登记号2009SR040020)系列软件,提出大庆市产业结构优化重点,选择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构建大庆市现代产业体系;采用创新型城市综合评估动态监测系统软件(国家登记号2011SR082055),分析大庆市城市创新能力提升和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与措施;提出强化大庆中心城区功能和建设三江战略新区的构想与措施;提出大庆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推动新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的设想,提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的对策措施。

7、提出大庆城市空间管制与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规划方案

根据大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从优化大庆城市拓展空间,提高空间集约利用效率的角度出发,采用GIS技术合理划分出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将全市市域空间划分为已建区、适建区、禁建区和限建区等四种管制空间,提出相应的建设、保护和管制措施,做好四种空间管制分区的协调管制措施。

根据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提出大庆市县改市、县改区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方案。

8、提出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与保障措施

包括推进大庆市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的措施与路径,提出保障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保障措施与对策建议,包括成立大庆推进新型城镇化组织协调领导机构、强化政策统筹、选择试点示范点、开展监测评估措施等。

七、规划成果和要求

1、大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总报告

(1)大庆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2)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定位、发展战略与建设目标

(3)大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规划方案

(4)大庆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优化规划方案

(5)大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规划方案

(6)大庆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的规划方案

(7)大庆城市空间管制与行政区划调整优化规划方案

(8)大庆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与保障措施

2、大庆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专题研究报告

(1)大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规划专题报告

(2)大庆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专题研究报告

(3)大庆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优化规划专题报告

3、规划图集

·现状研究及区域分析图;

·新型城镇化的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职能结构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空间结构与空间布局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交通网络体系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综合防灾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图;

·新型城镇化的空间管制规划图;

·其它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4、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说明

·相关文件

·基础资料

·参考资料

5、纸质成果20套、电子版1套,文字文件为DOC格式,图形文件为DWG,效果图为JPG格式(精度为350dpi以上)。

6、阶段性汇报ppt材料。

八、投标单位资质及其他要求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

九、工作要求

1、规划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设计单位在大庆调研工作时间不少于10日。

2、规划设计单位应按甲方需要参加项目阶段性审查及专家咨询论证会并进行汇报,规划设计单位应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汇报,同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若干套。

3、规划设计单位应配合甲方参与该项目的一切公众活动。

十、时间要求

1、2014年9月10日-10月15日 完成基础调研和前期工作

2、2014年10月16日-2015年4月底 提供中间方案

3、2015年10月底之前 提供最终方案。

第二标段:大庆市规划成果整理评估及规划编制计划研究

项目需求

一、规划编制背景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由市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先后组织编制了多项法定规划,成功地指导了大庆新时期的城市建设。但在编制的众多规划中难免会出现城市发展过快部分规划滞后、个别规划之间存在矛盾、冲突现象、部分区域缺少相关法定规划指导等一系列问题,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大庆市未来一个时期城市开发建设规划的新要求,同时结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4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关于“建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评估制度”的要求,组织对2008年至2013年编制的法定规划进行整理、评估,对查找的规划编制缺项与不足之处,进行提升、完善,提出未来几年规划编制计划,为下一轮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更加合理有效地指导大庆市城市发展建设。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T137-2011);

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DB23T744-2004);

6、《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7、《大庆市东城区分区性总体规划(2003-2020)》;

8、《大庆市西部城区分区性总体规划(2010-2020)》;

9、《大同区分区性总体规划(2009-2030)》;

10、《红岗区分区性总体规划(2009-2030)》;

11、《大庆市域村镇体系规划(2013-2030)》;

12、其他分区性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法定规划;

13、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三、规划原则

1、查缺补漏,完善规划体系的原则

对近年来编制的法定规划进行整理、研究,查找各层次规划衔接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查缺补漏,完善规划编制体系的建议。

2、全面统筹,实事求是的原则

规划应坚持全面调查、客观分析、科学评估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先总体规划,后详细规划的顺序,分门别类进行规划整理评估,避免丢项漏项。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

整理评估工作要根据大庆市目前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2008年至2013年编制的法定规划进行整理归类,本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研究主城区和规模较大的建成区所编制的规划。

4、可操作性原则

一方面要对目前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调查,成为整理评估规划的依据,便于开展下一轮规划的修编和调整工作;另一方面,应当与政府对城市开发建设的控制管理方式相结合,充分研究城市发展的需求性,充分体现实施的可行性,作为开展下一层次规划的指导。

5、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鉴于本次规划整理评估和编制计划研究工作,涉及内容广泛,工作量较大的情况,规划要统筹考虑,分期分批组织编制工作,计划用两至三年左右的时间,对编制完成的法定规划进行全面、系统地整理评估,并对未来规划编制计划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下一轮规划编制计划。

四、整理、研究范围及时间

1、范围

大庆市市区:主要为主城区、大同区和红岗区

外围区域:主要为肇源县、林甸县、肇州县及杜蒙县所包含的镇、乡、村庄范围。

2、时间

针对2008年至2013年所编制的规划。

五、编制目的

针对2008年至2013年之间编制的各项法定规划进行整理、评估、研究,通过专家论证、评估,提出各项规划存在的不足,为下一轮规划修编提供解决建议,使各项法定规划能够有序的衔接。同时通过实地调研、考察、专家研讨等方式,分析大庆市未来城市发展情况,明确提出能够指导大庆城市建设的规划编制计划,为今后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宝贵意见,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规划界定

本次整理、评估的规划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提出的法定规划进行整理工作,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1、总体规划

分区性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

2、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3、乡规划

4、村庄规划

5、专项规划

七、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成果整理评估及规划编制计划研究工作涉及到众多法定规划,主要按以下两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规划整理、评估阶段

规划整理、评估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对2008年至2013年之间,由市政府组织、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各项法定规划进行汇总,通过整理进行分类,并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相关规划进行现状调查、分析、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1、总体规划整理、评估重点内容

(1)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评估

对评估时段内建设用地的使用,是否突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与范围进行评估,并与规划起始年数据、近期与远期规划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对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远期目标及建设用地平衡表的用地指标进行对比与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2)规划指标实施情况评估

主要对以下指标进行对比分析:经济社会指标、城市人口规模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人均居住面积指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人均广场用地指标等。

(3)重大项目实施评估

对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产业项目及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实施进行评估,将重大项目实施进展、用地布局及规模与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4)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态势评估

整理分析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已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实施的项目用地情况,结合现状建成区的用地情况,对城市建设发展态势进行评估。

(5)新确定的重大项目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影响和分析

对近期新确定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重大产业项目及重大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是否会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造成影响进行评估,重点判断其是否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城市主导产业、城市性质、生态环境等造成影响。

(6)评估工作主要采取对比与分析的技术方法。

评估工作主要是以当前大庆市各区县实际建设情况为基础,数据应采用2013年底的相关数据,其中城市建设用地数据以遥感影像解译数据和实测地形图为准,经济社会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发展态势中核发规划许可的数据以规划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

(7)评估结果与建议

根据以上评估内容,提出总体评价、明确规划实施的绩效及存在的问题,尤其要对用地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同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分为三种情形:继续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并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或年度实施计划;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包括对技术性内容的修改完善和不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修改);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重大修改和重新编制。

在以上重点评估内容的基础上,可对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预留发展空间提出规划设想,对市、区、县政府的相关规划实施工作提出建议。

2、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评估重点内容

由于近几年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较多,本次整理、评估工作应突出重点,按照规模大小、区域位置、所处重要性进行分析,划定整理、评估项目,其内容包括概述、分析评价、结论及建议三部分。

(1)概述

对上一轮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整体情况包括评价背景、对象、范围、评价工作要求及技术框架等内容进行系统阐述。

(2)分析评价

其主要任务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的内容包括环境适应性评价、目标一致性评价、程序有效性评价三部分。

环境适应性评价:对影响规划实施的主要因素进行评价,主要从政策环境影响、基础设施环境影响、重大项目影响及其他重大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

目标一致性评价:对规划实施一致性效果及规划实施有效性效果进行评价分为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两部分。总体评价主要从落实上位规划情况、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实施、规划结构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开发总量与开发强度实施以及规划条件实施等方面进行评价。分项评价主要从居住用地规划实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实施、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实施、道路交通规划实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程序有效性评价:评价规划编制、审批、监督程序是否到位。主要从规划编制及审批程序、规划变更程序和规划公示程序等方面进行评价。

(3)结论及建议

通过系统的对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估分析,由专家组讨论、研究,提出建议在下一轮规划中调整和修编的区域和内容。

3、专项规划整理、评估重点内容

专项规划主要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各委办局对城市的某个特定领域组织编制的规划,本次专项规划整理、评估工作主要是成立专家组对大庆市目前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论证,指出目前及未来将面临的问题,便于指导下一轮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4、乡规划、村庄规划

对于各县区组织编制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本次只对其进行整理,不对其进行评估,通过整理查出各县区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存在的问题。

(二)编制计划研究阶段

本阶段的工作任务主要是通过对已编制各项法定规划的整理、评估工作,查找各项规划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大庆市目前社会、经济、文化、城市建设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调研、考察、论证、分析,制定下一轮规划编制任务,以指导大庆市未来城市规划建设。

八、规划成果

本次规划编制的成果主要以文本的形式进行提交,文本的构成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规划篇

2、控制性详细规划篇

3、专项规划篇

4、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篇

5、项目编制计划篇

九、工作要求

1、规划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设计单位在大庆调研工作时间不少于10日。

2、规划设计单位应按甲方需要参加项目阶段性审查及专家咨询论证会并进行汇报,规划设计单位应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汇报,同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若干套。

3、规划设计单位应配合甲方参与该项目的一切公众活动。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设计团队构成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

十一、工作进度

1、收集规划阶段(2014年9月10日-10月15日)

收集2008年至2013年之间编制的各项已批复的法定规划,包括各县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2、整理规划阶段(2014年10月16日-11月30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收集的各项法定规划进行整理、分类。

3、现状调研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5年1月31日)

安排各相关专业人员对各项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并将调研结果以文本的形式编辑成册。

4、专家评估阶段(2015年2月1日-2月28日)

通过现状调研、分析,初步提出各项规划存在的问题,会同各项法定规划编制成果一并提交专家组,并由专家对各项法定规划采取分期评估的形式进行评估,以保证规划评估质量。

5、编制计划研究阶段(2015年3月1日-5月30日)

通过对各项法定规划的整理、评估,认真研究大庆市目前规划存在的问题和丞待解决的问题,通过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研究、分析未来大庆市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规划编制计划,指导城市发展。

6、规划成果编制完成阶段(2015年10月30日之前)

通过前期对各项法定规划的整理、分析、评估,以及对未来编制计划的研究,及时将评估后的各项法定规划进行汇总和完善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并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按各部门意见修整完善后,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按审查意见调整后,向市城乡规划局提交规划成果。

第三标段:大庆市城市滨水地区开发利用规划导则(修编)

项目需求

一、规划背景

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滨水城市规划建设的战略部署,近几年大庆市重点围绕做活城市“水”的文章,在滨水区域开发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组织编制完成了《大庆市城市滨水区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以及大庆市城市滨水地区开发利用规划导则(2010-2020),依水开发新城,依水塑造景观,依水完善功能,依水创造文化等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大庆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完善滨水区域开发与保护办法”的工作要求,开展《大庆市城市滨水地区开发利用规划导则(修编)》的编制工作,为滨水地区开发和建设提供指导依据。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大庆市主城区、空港新城及经开区,包括规划区内部的37处湖泊、4条河道、1处湿地及规划区边缘的3座城市水库。

1、规划区内37处湖泊

空港西湖、春雷湖、九三湖、北新湖、萨北湖、北湖、兰德湖、滨州湖、黎明湖、万宝湖、三永湖、青龙湖、赵家屯南湖、凤西湖、采油北湖、东风湖、东水源湖、十里湖、陈家大院湖、果午湖、月亮湖、明湖、燕都湖、新潮湖、宏伟湖、乘风湖、长龙湖、富强湖、西卡粱湖、东卡粱湖、秀义湖、碧绿湖、喇北湖、勤奋湖、喇南湖、喇西湖、东泰湖等,合计37个。

2、四条河道

西排干、中央排干、东排干以及黎明河。

3、一处湿地

龙凤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4、3处城市水库

邻近本次规划区域的大庆水库、红旗水库、东城水库(在建)。

三、规划期限

2014—2030年

四、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6、《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8、《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9、《城市水系规划导则》(SL431-2008)

10、《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1、《大庆市城市滨水区域开发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12、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滨水地区的法规和文件等

(二)相关规划

1、《大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大庆市总体城市设计》

3、《大庆市城市地面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4、《大庆市主城区水系整治规划》

5、《大庆市城市滨水区开发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6、《大庆市城市滨水地区开发利用规划导则(2010-2020)》

7、《大庆市主城区四线(红蓝绿紫)专项规划(2006)》

8、《大庆市“百湖”治理专项规划》

9、《大庆市庆北新城分区性总体规划(2009-2025)》

10、《大庆市西城区分区性总体规划(2010-2020)》

11、《大庆市西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12、《五湖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及滨水景观规划(2004-2020)》

13、其他相关规划。

五、规划原则

1、安全性原则

充分发挥水系在城市给水、排水和防洪排涝中的作用,确保城市饮用水安全和防洪排涝安全。

2、生态性原则

维护水系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公共性原则

水系是城市公共资源,城市水系规划应确保水系空间的公共属性,提高水系空间的可达性和共享性。

4、系统性原则

城市水系规划应将水体、岸线和滨水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空间、功能的协调,合理布局各类工程设施,形成完善的水系空间系统,并与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开放空间系统等有机融合,促进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5、特色化原则

城市水系规划应体现地方特色,强化水系在塑造城市景观和传承历史文化方面的作用,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空间景观,展现独特的城市魅力。

六、规划目标

力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科学地利用好大庆的水资源优势,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创建大庆湖泊相连、碧草蓝天、功能完备、适宜人居,湖在城中、城在绿中,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

七、规划内容

(一)收集整理基础资料、现状调研工作

1、收集湖泊及周边街坊的地形图

2、与行业主管部门市城管委、市水务局等部门结合,收集近期编制的专项规划、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计划、水域控制线中要求的水域最大设计水位所在的等高线,具体位置以水利设计为准(CAD图)。

3、收集湖泊周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4、对湖泊周边进行现场踏勘,按照湖泊改造情况分类:

(1)改造完成的湖泊(调查补全现状情况及照片)

(2)没改造的湖泊:

近期开发建设(参照控详规划控制)

远期发展(参照总体规划控制)

(二)规划主要内容

1、水体控制指引

确定水体面积、岸线长度、规模分级、功能定位、设计水位(正常水位和最高水位),水质等控制指标。

2、滨水地区控制指引

(1)控制导则

以划定水域控制线、滨水绿化控制线、滨水建筑控制线为核心,参照控详成果表达方式,确定湖泊的功能定位,“三线”位置,提出滨水建筑控制线内建筑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形式、建筑色彩等规划控制指标。

(2)设计指引

以水系岸线设计指引、滨水地区建筑设计指引、滨水地区景观设计指引为核心,参照城市设计导则成果表达方式,确定标志性建筑、重点景观节点、滨水界面、亲水岸线等提出设计要求。

八、规划深度

1、现状建成区:落实现状情况,对湖泊提出“三线”控制要求。

2、近期控制区:距离建成区较近的湖泊(或近期有重点建设项目的湖泊)为规划控制重点,按控详深度提出具体控制图则。

3、远期控制区:距离建成区较远的湖泊,提出总体控制要求。

九、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分为文字、图纸和电子文件三个部分。

文字部分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

电子文件包括:汇报演示PPT文件、印刷出版文字成果DOC文件及图纸成果JPG文件。

十、工作要求

1、规划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外地设计单位在大庆调研工作时间不少于10日。

2、规划设计单位应按甲方需要参加项目阶段性审查及专家咨询论证会并进行汇报,规划设计单位应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汇报,同时需要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若干套。

3、规划设计单位应配合甲方参与该项目的一切公众活动。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

十二、规划编制进度

1、现状调研及基础资料汇编阶段(2014年9月10日-10月15日)

2、基础资料汇总阶段(2014年10月16日-11月15日)

3、规划初步方案编制阶段(2014年11月16日-11月20日)

4、初步方案汇报及补充调查阶段(2014年11月21日-12月31日)

5、形成规划正式成果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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