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2021年第二批)招标公告

油气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2021年第二批)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油气田公司VOCs检测与修复项目(2021年第二批)
项目概况:2020年12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该标准中“5.5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排放控制要求”中指出“ 重点地区油气集中处理站、天然气处理厂、储油库,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或质量占比≥10%的天然气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的,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质量安全环保节能工作要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烷排放管控行动方案》(中油质安〔2020〕15号)要求,位于重点地区的油气田公司需逐步实施LDAR工程。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法规要求及油气田公司VOCs管控工作相关安排,计划对油气田公司部分重点站场的管线与设备组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包括对站场内工艺设备密封点进行涉VOCs密封点的建档(包括图纸排查与审核、现场标识、信息采集及录入等)及检测,分别得出每个密封点VOCs各自的排放量,对超过泄漏阈值的密封点进行不停工修复后的复检。并将相关台账、记录等录入到管控平台中。
项目单位:吉林分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经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关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税务局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近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需提供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在油气田企业有LDAR项目业绩,开展LDAR业务不少于3年,完成过至少一个油气田企业的检测项目; (5)具备足够的硬件储备,拥有至少8台以上的氢火焰离子化VOCs检测仪(FID,防爆),并配备配套的手持设备,能够自动读取、储存检测记录。上述仪器需出具相关仪器采购合同及发票,采购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前; (6)配备足够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测工作人员,保证项目按期完成,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7)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无不良业绩记录(须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采购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3月30日16时00分。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报价人将《公开报名单位清单》(可编辑版)发至报名联系人邮箱:wangnan06@cnpc.com.cn (发送报名表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我方是否收到,报名联系电话:150*****350) 未按期提供报名表的服务商视为报名失败!报名成功后,具体谈判事宜请与项目单位负责人联系。
项目单位联系人:孙晓云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159*****64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吉林,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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