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洼乡脱烈村中低产田改造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曹洼乡脱烈村中低产田改造续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原县曹洼乡脱烈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宁农综办[2013]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续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原县,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平田整地、管道及铺设、生产路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注册二级及以上证书,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近五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外地企业需办理进宁备案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上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建造师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31日每日8时00分至17时30分按系统提示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54号
联 系 人:陈凯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nxcazbgs@163.com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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