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四中队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警大队四中队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办公楼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茶陵县马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CLZB-2014-028;

(2)工程名称: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办公楼工程;

(3)建设地点:茶陵县马江镇长远村;

(4)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796平方米,工程投资约115万元;

(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中房屋建筑类任一组别中的资格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4)湖南省外企业按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建造师资格等级须为一级。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施工员证、安全员及C证(均须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只接受原件,委托书上另须注明投标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邮箱)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⑥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

如证件原件正在办理年检手续,则必须提供加盖年检单位公章的认定其为合格的、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年检单位官方网站已认定为合格,可认定为有效)。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所有证件须处于有效期内、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投标人确保所有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2)本工程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否则,不予受理。

(3)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26日下午17时(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茶陵县城炎帝南路);

(5)招标文件成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电话:****-********

茶陵县马江镇人民政府

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14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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