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残疾人游泳集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残疾人游泳集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昆明市残疾人游泳集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残疾人游泳集训服务
(二)购买主体: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采购需求:
(1)承担昆明市残疾人运动员、体育苗子的游泳训练工作,备战2022年9月举办的云南省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
(2)为残疾人运动员、体育苗子训练提供场地,训练场地必须为室内游泳馆,游泳池长25米,宽20米6条泳道,水温29℃±1℃,水质定期检测并且提供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
(3)负责选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体育苗子(10-25岁)12人并开展游泳训练。
(4)训练计划:集中训练5个月,备战残疾人运动会。
(5)安全要求:项目承接方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残疾人运动员在训练、住宿、餐饮、交通等环节中的人身安全,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在集训过程中,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6)其他要求:为残疾人配备齐全的游泳训练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游泳衣、游泳裤、泳镜、泳帽、毛巾、收纳箱等),提供饮食和住宿,及配套的相关附属设施,特别是要根据残疾人运动员的需要具备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同时,要求提供安全的餐饮食品,防止兴奋剂事件发生。
(7)项目承接方负责提供游泳集训开展的训练总方案、中期报告、结项报告以及活动完成后的效果评估,集训方案、小结、签到表、训练现场的照片、视频等痕迹资料。
(四)完成时间:按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
(五)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及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五个月。
(八)采购预算:47.85万元。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二)负责游泳训练的教练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游泳教练员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游泳馆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九)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请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请加盖机构公章,交市残联留存。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机构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保证项目执行的证明性材料(密封),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宣文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13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作拒收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迪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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