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都法委鉴字第27号
(2022)都法委鉴字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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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8日 17:11 |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选择鉴定机构 公告 (2022)都法委鉴字第27号 我院在审理原告五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圣帝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案涉原告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价款进行评估鉴定。具备相关鉴定(评估)资质且通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鉴定(评估)中介机构,请于2022年4月6日18时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提交对该案的报名申请, 2022年4月7日9时30分后,本院将对通过审核的中介机构,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择确定鉴定(评估)机构。 备注:中标的鉴定(评估)机构请在一周内到我院办理委托手续(需携带中标单位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两名受托人身份证书等持证现场勘察),逾期则重新选择鉴定(评估)机构;中标后15日内必须向本院提交鉴定(评估)结果;已报名的鉴定(评估)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及时上网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54-******* 0854-******* 监督电话:0854-******* 都匀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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