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监测技术服务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节能减排监测技术服务单项协议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节能减排监测技术服务单项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项目概况: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监测中心作为集团公司唯一一个第三方专业监督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在中海油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业务,为更好的开展服务,并为了满足日常项目开展需求,结合节能环保公司监测中心现阶段整体情况,为了给甲方提供更好的服务,针计划将其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业务工作外委专业公司开展。本次服务范围针对业务为:节能监测类业务、能源审计类业务、低碳审计类业务、有机气体监测类业务;其他业务不涉及 项目服务地点: 包括但不限于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山西、上海、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区,渤海、东海、南海等海上平台及终端 服务内容简介剩余部分: (3)碳审计服务 根据甲方委托,完成现场碳核算所需的数据监测与收集工作,并根据委托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完成碳核算工作,并根据委托要求,按照规范标准完成碳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项目一综合能耗情况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年综合能耗小于10万吨标煤的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10万吨标煤但小于50万吨标煤的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50万吨标煤的项目。 预估工作量为: 项目年综合能耗小于10万吨标煤:4项; 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10万吨标煤,小于50万吨标煤:4项; 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50万吨标煤:4项 (4)有机气体监测 根据甲方委托,委派技术人员企业的有机气体气体(甲烷等)排放源进行辨识、监测并核算其排放量。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企业甲烷气体排放核算边界,辨识气体排放源,现场收集气体排放活动数据,确定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排放因子,核算气体排放量,分析控排措施,并完成气体排放盘查报告的编制。 预估工作量: 有限公司(四海):井口平台8项,中心平台8项,FPSO6项,终端6项。 中联公司:井口平台40项,阀组30项,集气站5项。 气电LNG:阀室6项,分输站6项,接收站3项。 城市燃气公司:调压箱5项,调压站5项,门站8项。 |
项目所在地: | 详见项目概况 |
服务内容简介: | (1)节能监测服务 1)用能系统(或耗能设备)节能监测 根据现场生产运行情况督查和设备管理相关文件为督查依据,对甲方实际委托,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用能系统(或耗能设备)的下场监测,包含但不限于: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加热炉、空压机、泵机组、压缩机等,并根据监测情况编制项目核查及分析结果、技改方案等。 预估工作量为: 加热炉:燃煤加热炉3台套;其他类(燃油、燃气加热炉等)60台套。 泵机组:压缩机30台套;机泵及其他类:1200台套。 2)综合监测 根据甲方具体要求,完成综合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平衡测试、热平衡测试、热平衡测试、供配电系统测试或水平衡测试等,完成监测后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 综合测试:电平衡测试或热平衡测试或热平衡测试或供配电系统测试或水平衡测试等9项。 (2)能源审计技术服务 根据甲方委托,按照能源审计等标准规范,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针对不同规模的项目开展能源审计服务。 根据甲方委托,提供能源审计现场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但不限于:电工、能源审计师等,完成现场工作。并根据项目能源管理状况、用能概况及能源流程、能源统计与计量、能耗定额与考核、能耗数据及能平衡分析、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现场分析与核算,并编制能源审计报告。 项目按照综合能耗情况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年综合能耗小于10万吨标煤的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10万吨标煤但小于50万吨标煤的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50万吨标煤的项目。 预估工作量为: 项目年综合能耗小于10万吨标煤:4项; 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10万吨标煤,小于50万吨标煤:4项; 项目年综合能耗大于50万吨标煤:4项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相关业绩(业绩内容涵盖节能监测、能源审计、碳审计/核查、有机气体监测/VOCS监测中任意3项,可在不同合同分别体现),并提供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须提供本单位的业绩证明文件。)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金额按照已完成的订单金额累加。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具备相关从业经验3年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并提供简历,简历材料至少包括姓名、学历、专业(化工、机电仪、自动化、环境等相关专业)、从事工作领域、项目经历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承诺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提供服务是需满足中国海油有限公司及甲方关于QHSE要求的相应作业资质,并穿戴工服、工鞋、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 2019 】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 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3月28日到2022年04月06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2年04月19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节能减排监测技术服务单项协议 招标编号: 2022-FW-GK-HYFZ-0518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辛智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xinzhw2@cnooc.com.cn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咨询电话:**********。 投诉渠道 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A308 邮编:****** 固话:022-******** 邮箱:yuanxd@cnooc.com.cn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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