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镇人民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泛光照明招标公告
新丰镇人民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泛光照明招标公告
距报名时间截止1天22小时41分4秒
立即报名发布时间:2022-03-28 08:59:57
招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丰镇人民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淮海路至北中心河桥段)EPC总承包工程-泛光照明劳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招标目的:
对项目所需新丰镇人民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淮海路至北中心河桥段)EPC总承包工程-泛光照明劳务进行劳务分包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暂定采购金额:暂定采购金额261.44万元。
四、招标方法: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竞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海滨
2、电话:132*****624
3、传真:/
4、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人民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部。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2.3.30
七、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含)。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支行。
账号:021*****2410769。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
支付时请备注信息:新丰镇人民路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淮海路至北中心河桥段)EPC总承包工程-泛光照明劳务-XX(分包商名称)投标保证金。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如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或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八、投标方式:投标人通过云筑网(www.yzw.cn)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登录云筑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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