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集团各单位河北、江浙、山东、湖北基地等生产设备、房屋建筑、产成品、半成品等财险投保财险和机损险项目

长城集团各单位河北、江浙、山东、湖北基地等生产设备、房屋建筑、产成品、半成品等财险投保财险和机损险项目

一、项目名称:长城集团各单位河北、江浙、山东、湖北基地等生产设备、房屋建筑、产成品、半成品等财险投保财险和机损险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作周期三年。

本项目采取保险周期内承保公司提供承保服务、技术性服务、现场查勘、协助事故现场处理、理赔服务、帮助长城集团识别风险、提出合理化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

三、技术要求

1.保险标的:

①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②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③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2.财产一切险和机器损坏险特别约定

①固定资产按照投保前一个月月底的账面原值投保;流动资产按投保前12个月的账面平均余额投保,应视为全部流动资产足额投保;

②运行不足一年的新工厂,固定资产投保前按照前一个月月度的账面原值投保,流动资产按投保前一个月/几个月的账面余额投保;

③机器设备按照账面原值投保。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承保能力要求

①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承揽本项目的保险业务范围;

②针对本项目有再保险安排,请提供再保险安排信息。

2.保司综合能力

投标保司可全国参保且具备统一出单能力,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或其分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各项材料证明。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1.承保业绩:需提供2018年至今与本项目相似的保额在40亿以上的主要业绩,并提供合同首尾页,不提供合同首尾页及业绩数据的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要素,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均视为有效业绩)

2.理赔服务业务:需提供2018年至今与本项目相似的单笔赔款金额在500万以上理赔服务业绩,提供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定损协议或赔款结算书或公估理算最终报告或仲裁机构法院裁判文书或赔款支付凭证。(证明材料必须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险种、预付赔款金额或赔付金额、赔款支付时间等要素,总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均视为有效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11:30。

七、联系方式

项目所在地:河北基地、江浙基地 、山东基地、湖北基地等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博0312-2197725/186*****669

E-mail:zbgys@gwm.cn

技术人员:唐士伟

联系方式:134*****823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800元(大写人民币捌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保定市裕华支行

开户户名:保定市长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1004 6559 9265

注意:①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②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电话:

0312-*******

,河北,山东,湖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设备 房屋建筑 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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