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档案专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档案局档案专用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宁城县档案局档案专用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档案局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设备。由于截至到第一次开标时间,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现二次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NZC2014-H143
2.项目名称:宁城县档案局档案专用设备采购
3.项目内容:
档案专用设备(档案库房自动防火报警系统、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温湿智能调控系统)一批,含设备安装调试用,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556,846.00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
6.报名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受理(节假日除外)。
7.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含)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 ),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地点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4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2014 年8月26日至 2014 年8月29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三楼307室领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4 年9月15上午9:30前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5日上午9:30,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一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11.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联 系 人:于丽玲 王丽萍
电 话(传真): ****-*******
邮政编码:024200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城县档案局
2014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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