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摄影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伊春市环境保护局-城市环境摄影系统设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城市环境摄影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采购编号:伊GKZB********58
2、采购单位:伊春市环境保护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城市环境摄影系统设备
5、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项目说明。
6、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说明。
7、交货地点:伊春市环境保护局。
8、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交货,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9、计划金额:400,000.00元
10、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全额支付。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带所有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贰份(须加盖公章)在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后,即可参与投标。
2、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系统集成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并在全国范围内有2个以上城市的摄影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能见度仪器具有国家气象部门的设计定型文件和省计量院出具的计量器具许可证。
5、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企业,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如有多家经销商代理同一品牌进行投标的,按一个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后,价格较低者为有效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月20日至2014 年 8 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伊春区黎明路86号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14 年9月11日下午14:30
地点: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1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大厅(伊春区黎明路86号)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圆整(从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黑龙江伊春中心分理处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伊春市伊春区 地 址:伊春区黎明路86号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邮 编: 153000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李树文 联 系 人: 王 威
电 话: ******* 电 话(传真): ****-*******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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