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服务内容:
(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1、成交供应商需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以智能化+上门照护为特色,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居家入户的老年照料需求等级评估,每年评估数量不少于300份,健康管理、上门巡诊、健康监测、医疗保健、助浴、助餐、家庭清洁、生活照料、助医、助行等服务,建立服务一户一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联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上门居家服务,实现家庭养老床位特色,满足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
2、原则上服务对像将优先选择辖区内低保、高龄、空巢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成交供应商利用日间照料中心为辖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康复医疗、日间托管等居家照料服务。服务中心采用驻点+上门的组合服务方式,方便社区中10-15分钟生活圈内的居家养老长者来日间照料中心接受康复训练、社工活动、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所有功能区域面向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开放,康复理疗室理疗项目经招标方同意后对收费项目进行上墙公示。上门服务的价格经成交供应商与服务对象协商后确定,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二)提供日间照料养老服务
日间照料养老服务为社区10-15分钟生活圈内的老人提供日间托老、医疗保健、康复理疗、文化娱乐、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按照住养老人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养护方案,体现平等、尊重、服务理念。
(三)提供托养(喘息式)养老服务
旨在为需要照顾护理老人的家庭提供临时性替代照顾护理的服务。喘息式养老服务中心按照住养老人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养护方案,体现平等、尊重、服务理念。
1、按照养老服务规范为住养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护(含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安全和营养均衡膳食服务、居室清洁卫生、物品洗涤服务等),并根据老年人能力状况分等级提供养护服务。
2、为住养老人提供医养结合项目服务需求,提供集医疗、养生、养老为一体的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康复理疗、健康管理健康培训、健康教育等服务。
3、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慰藉、矛盾调处、心理危机干预、个性化需求等服务。 4、根据住养老人的身体状况、年龄特长、兴趣爱好,开展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
5、喘息式养老服务中心为构建社区“托老站”, 以短期入住机构床位的方式缓解照顾者长期照顾老人的压力,帮助解决子女出差和节假日“保姆荒”照护老人的问题,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6、机构养老根据老人的年龄、生活自理程度、身体状况及特殊要求经专业机构评估后分为全护、半自理、自理三个等级,如有特殊情况可择情况而定。 备注:如有定制服务,成交供应商需向招标方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操作运营。
(四)老年活动中心运营
老年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为早9:00至17:00。原则上要求每天对居民开放,特殊情况需要关闭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向居民公示告知。中标供应商负责各活动室的日常开放、管理工作以及开展相应的活动,有开放记录、服务记录,并负责室内的环境卫生等。 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1、老年活动中心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特色活动,全年组织公益活动不少于6场次。
2、由成交供应商利用周边商户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平台满足理发、辅助出行、代购代缴等服务功能。
3、利用活动中心场地及资源根据辖区内老人的兴趣爱好,引导组织管理老年人活动团队,如绘画、棋牌、手工、阅读等。
4、开展义诊,定期为老人提供免费量血压血糖疾病预防等基础医疗卫生服务,每季度至少1次,义诊活动需聘请老年人常见病、高发病相关医学专家,为老年人的健康情况提供问诊和咨询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对有需要的困难老人进行定期入户服务。
5、在老年活动中心或进入社区为老人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前可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居民需求,每季度一次,每次受益人数不少于30人。
6、以社区热爱公益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为基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队,指导他们为辖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志愿小队通过参与各项老年人活动积极融入群体,得到大家的了解和认可,更好地为辖区老年人群体提供服务。7、所有活动内容需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活动方案、通知、参加人员签字表、入户走访记录、活动现场照片、满意度调查表等。
运营要求
1、项目运营范围仅限于养老服务业务(老年人照护、康复、保健、娱乐、餐饮、医疗等)。中标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经营性质,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服务无关的内容和业务。
2、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辽宁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辽宁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机构运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运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民事和法律等纠纷及衍生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和负责。
3、在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内固定资产设施监管和维护,不得将本项目内固定资产擅自进行出租、出借、处置,不得将本项目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
4、在合同期内喘息式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中,成交供应商服务对象以白塔路街道户户籍居民优先,白塔路街道居民入住应给予不低于5%的优惠政策。然后是周边范围的户籍老人。
5、收费标准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相统一原则,以公益性为主,经营性为辅,并在项目运营合同条款中进一步明确约定。收费方式及价格变动应提前向招标方报批,经批准后才可变更收费方式和价格,不得对入住项目的老人进行强制性或变相进行高收费。
6、成交供应商应积极参与养老机构评先评优,争创优秀养老服务机构,上级部门的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本项目的维护和管理支出,由成交供应商享有。
7、采购方不干预成交供应商的正常合法合规经营,但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方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接待上级部门的常规检查和考察等。自觉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例行执法检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委托运营期限为3年,从项目正式运营(资产交接)之日起进行计算,合同到期后,所运营的机构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9、中标运营商需带自有平台,为辖区老人服务,发挥着综合调度、数据监管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准确、集成合理、调度快速、处理恰当、反应准确。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