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泰山保障房片区(拆迁安置房、产权置换房、经济适用房)项目设计
江北泰山保障房片区(拆迁安置房、产权置换房、经济适用房)项目设计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的江北泰山保障房片区(拆迁安置房、产权置换房、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北泰山保障房片区(拆迁安置房、产权置换房、经济适用房)项目设计
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山街道,东至梅桂营铁路,南至相邻地块,西至浦环西路,北至京沪铁路。
3.招标内容:江北泰山红线范围内保障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置换房、经济适用房)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及相关手续配合办理、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等。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取得招标文件后2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单位通过方案审查意见书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6.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21万m2,由南北向三个地块组成,一组团地块为拆迁安置房,二组团地块为产权置换房,三组团地块为经济适用房。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户型面积、套数及比例、配套设施要求等均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详见电子图纸。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
2、注册地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企业投标必须在南京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注册资料等)
3、投标申请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4、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任职资格,同时具备3年以上设计经验(以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二年以上,近3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30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房项目的业绩。
5、同时提供一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少于3年,近3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30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房项目的业绩。
6、投标人业绩: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保障房项目的设计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单项不少于30万平方米。
7、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以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资料要求同时提交(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一正一副)原件供核对。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08室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报名时间 2014年08月19日至 2014年08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办法: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5、申请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原件);
6、注册地在南京地区以外的企业投标必须在南京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注册资料等)
7、投标申请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8、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任职资格,同时具备3年以上设计经验(以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近3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30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房项目的业绩, 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二年以上(提供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设计经验以简历表证明时间为准)。
9、同时提供一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不少于3年,近3年内担任过1个及以上30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房项目的业绩,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二年以上(提供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设计经验以简历表证明时间为准)。
10、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保障房项目的设计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单项不少于30万平方米。(提供设计合同原件,金额、项目规模以合同为准,若无注明,需提供原建设单位或行政审批单位出具的签章证明文件原件等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将视为未提供)
11、有下列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1)有违反法律、法规性,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均无效;
14、保障房含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产权调换房、廉租房。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取;
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报名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两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到达投标现场,若项目负责人持军官证,则不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不通过。
4、本次招标要求技术标所达到设计深度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后在经审批通过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八、评分办法:
拟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设计单位,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姜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08室
邮政编码: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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