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批复的《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分标方案》(国调办环保[2014]22号),受项目法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委托,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对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丹江口库区水质监测站网建设,包含以下5个分项内容:
(1)5个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2)移动式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具备基本应急监测能力的监测船1艘、监测车1辆);
(3)固定实验室(建设1个省级水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的固定实验室);
(4)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1个信息化平台);
(5)试运行管理。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预算内拨款。
三、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事业单位须经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局登记。
2、具有近五年承担湖库型水源地水质监测系统设计或建设或运行管理方面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及工作成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按照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在南水北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综建管函[2012]74号)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中投标。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于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人办公楼(地址附后)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将于2014年8月30日9:00时组织投标人统一从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出发在丹江口进行现场踏勘。2014年8月30日10:30时在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标前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9日9:00时,地点为湖北省丹江口市龙山宾馆8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3号
招标代理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丹江大道551号
联系人:段凌燕
开户名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省丹江口市农行大坝分理处
帐 号:17-***************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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