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运集团关于选聘车辆价值评估中介机构的邀请通知
温州交运集团关于选聘车辆价值评估中介机构的邀请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我集团2022年度车辆处置评估工作,根据《温州市市级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拟选聘一家评估中介机构完成我集团2022年(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车辆处置价格的评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中介机构资质
温州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确认的评估中介机构预选库内成员
二、选聘方式
本次评估中介机构选聘采取二次竞价程序从预选库中选择确定承接业务的评估机构。由我集团专家组按照技术资信评分规则(附件一)进行比选,取技术资信得分前五名评估中介机构进入下一轮商务评审(若参加报名的评估中介机构不足五家(包括五家),则全部进入下一轮商务评审);商务评审以入围评估中介机构最终报价最低的评估费作为商务标底,征求报价较高的机构是否接受,对能接受的机构进行随机选择确定中标机构;若除最低报价机构外无其它机构接受最低评估费的,则直接选择确定评估报价最低机构为中标机构。
三、选聘要求
请各评估中介机构委派人员携带商务报价函(附件二)及相关技术资信资料(或以邮寄方式)于4月7日下午15:00前送达我集团公司(地址:鹿城区机场大道5052号25楼2507室技术保障部),届时现场统一公开拆封。
四、其他事项
1、车辆评估价格应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2、商务报价函及技术资信资料内容应符合温州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杨向前,联系电话:0577—********)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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