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印刷定点单位招标公告
采 购 方 式┊标前答疑会记要
佳木斯市政府采购印刷定点单位
资格预审公告
市财政局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重新确定政府采购印刷定点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点范围:佳木斯市城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印刷企业。
二、基本要求:1、大型印刷企业。必须具有黑龙江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具有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自动对开胶印机等设备及技术人员。2、中小型印刷企业。必须具有佳木斯市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具有相应印刷设备及技术人员(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三、预审办法:符合上述要求的印刷企业,到市政府采购办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市政府采购办对印刷企业申报的资格预审材料,到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核实,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方可参与投标。
四、报名时间:8月13日至17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1778号市财政局1504房间。联系人:戴存海,联系电话:*******。
佳木斯市财政局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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