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盐场土地确权前服务招标公告
小盐场土地确权前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小盐场土地确权前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机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编号: 待定 采购品目:确权前服务
广东省小盐场土地确权前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小盐场土地确权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项目概况及需求
(一) 项目背景
全省小盐场总共有164个(不含省属盐场),总面积约5982公顷,主要分布在粤东西沿海的汕头、惠州、汕尾、湛江、茂名、潮州、揭阳等7个市。性质以民营为主、小部分是地方国营和集体,现有盐民超过10万人。近年来,由于盐场土地权属不清,盐田被违规改变用途情况严重,失去土地的盐工、盐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生活出路出现问题,造成群体上访和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
本次拟采购项目金额300万元
(二) 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地方小盐场权属调查、勘界制图、建档归宗等工作、明确每个盐场土地的权属、界址、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并在调查过程进行调处协商,处理土地纠纷争议状况。为下一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小盐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准确详实、依据充分的地籍调查、权属来源资料,确保全省地方小盐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地方小盐场确权全部工作计划安排从2014年开始至2016年结束。必须有效解决项目涉及面广,历史问题复杂,开展确权难度较大的问题。
(三) 项目主要内容
1、开展全省地方小盐场调查工作,搜集小盐场土地使用历史沿革、相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及其他确权所需的证明材料;
2、开展盐田土地勘测及权属、界址调查,提交成果图件、调查报告等;
3、梳理盐场土地权属关系,对盐场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土地纠纷争议。
4、组织协助地方盐场申请办理盐场土地使用权的有关土地确权申请工作。
(四) 项目实施时间
地方小盐场确权服务前项目涉及面广,历史问题复杂,开展确权难度较大,因此必须要有完善的进度计划方案,保证项目建设有序顺利地进行。全部工作计划安排从2014年开始至2016年6月结束。
项目的建设进度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需求调研工作,在2014年12月底完成全省地方小盐场基本情况摸查工作;
第二阶段: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小盐场的权属指界、土地勘界以及土地纠纷的调解等工作。
第三阶段:在2016年6月底前梳理各类资料,建立宗卷档案,完成相关盐场的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工作,并正式验收。
(五) 提交成果
项目在正式验收之前,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成果:
1、权属资料:包括盐场历史确权、土地权源、土地批准文件等资料;
2、地籍调查资料:包括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
3、土地争议调处资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
以上资料以盐场为单位,形成土地确权案卷档案。
(六) 工作要求
(一)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的成果质量符合土地确权登记的有关规范要求,能够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效权源文件。
(二)安全保密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必须遵守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工程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三、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位名称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项目名称
广东省小盐场土地确权前服务采购
专家组论证意见
1. 本项目涉及的全省小盐场具有分布地域广、经营性质多样(以民营为主、小部分是地方国营和集体)、盐民数量大的特点;
2. 本项目涉及的小盐场具有地籍情况复杂、地籍资料分散和不健全、土地档案衔接难度大的特点,广东省盐业协会具有多次协调处理以上情况的先例;
3. 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盐的特殊性,全省盐行业一直实行省市县垂直管理(国有盐业人财物产供销六统一,由省盐业公司盐务局管理,小盐场产销计划和产品质量检验监督受广东省盐业协会管理。全省盐行业接受省盐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广东省盐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为全省小盐场土地确权提供所需的服务,其他社会组织或企业均难以完全具备以上优势。
4. 省盐业协会掌握小盐场土地确权所需的地籍资料。协会熟悉全省盐业的历史沿革,特别是解放以后我省对小盐场历次裁废、调整和恢复生产时期的地籍变更情况。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申请单位理由成立,一致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供应商 广东省盐业协会 采购。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黄良民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研究员
王沙滨
广东海洋协会
高级工程师
耿海薪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博士
四、 资格条件
1. 报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掌握全省地方集体小盐场盐田土地的地籍资料(提交不少于7个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熟悉全省盐业生产企业的历史沿革,具有一定协调盐场、盐业部门关系能力(提交说明材料)。
4. 报价人必须成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的建设,提交说明材料;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五、 拟定供应商名称: 广东省盐业协会
六、 公示时间
自2014年8月20日-2014 年8月26日。登记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16:00(北京时间),登记时须提交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叶先生,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60号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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