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智能化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0】3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县公安局,代建单位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综合用房智能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西临东八,北临望仙路

2.3 规 模:新用房大楼共三栋,A栋大楼12层+1,另有地下车库一层,高约50米,长79.6米,宽22.7米;B栋四层,高约22米,长66.2米,宽36.2米;C栋四层,高约22米,长66米,宽36.2米。

2.4 工期要求:与土建和装饰工程施工同步,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 质量要求:该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须通过第三方质量检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 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以下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综合布线和预设预埋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室系统;指挥中心系统;LED电子屏系统;机房工程;一卡通系统。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190万元。(具体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和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等状况;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及《关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建函[2010]373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1 项要求;

3.5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由于该项目特殊性,投标人资格要求除以上要求外,同时还应满足:

3.7.1投标企业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7.2拟任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且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没有海外关系,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20日起开始在http://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项目属保密工程,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发布公告后7天内(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必须在2014年 8月26日前完成所有手续,过期不予办理)(节假日不休息),凭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到建设单位指定的专人专地与招标人签署《保密协议书》事宜完成后,方可参与投标及领取图纸、《技术标准》。图纸、《技术标准》以纸质版形式发布,在签署《保密协议书》后当场领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图纸、《技术标准》领取延误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签署《保密协议书》以及领取图纸、《技术标准》指定联系人:陈淼 饶湘宇

领取图纸及《技术标准》指定地点:长沙县公安局二楼网安大队

5.2招标文件售价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随时上网查看并及时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9月 16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示《保密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关键岗位人员表、保证金进账单和承诺书原件(见第四卷第一部分投标函格式 “承诺书”)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公安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308

代建单位:长沙县工务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开源鑫城大酒店13楼

联系人:李女士 周女士

联系电话:办公室****-******** 手机 151*****070 150*****813

传 真:****-******** ****-********

邮 箱:********5@qq.com">********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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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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