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配套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配套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树立为婚姻当事人服务的宗旨,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个性化、便民化建设水平为中心环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个性服务,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围绕“环境设置合理化、登记流程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工作队伍专业化、服务内容便民化”的工作目标,优化登记窗口服务环境,降低离婚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雨花区婚姻登记工作呈现出全面发展、整体推进且各具特色的良好态势。
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前台综合事务服务 | 包括:登记接待、引导、证件和资料复印、现场和电话咨询服务,将办证前的所有综合事项都整合在前台 |
2 | 颁证服务 | 包括:预约个性化婚姻颁证仪式和集体颁证仪式 |
3 | 宣传教育服务 | 包括: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婚前教育 |
4 | 婚姻家庭辅导 | 包括:家庭辅导、心理咨询、现场劝和、兼顾公证法律服务 |
5 | 照相服务 | 包括:免费照相、相片冲印 |
6 | 婚姻文化宣传 | 包括:挖掘中华传统文化,利用婚俗展柜、电子显示民间等,以实务、图文展示和主题活动开展相结合的形式展示地方婚俗文化 |
7 | 人员配置 | 四名常驻工作人员(2名前台、1名颁证、1名婚姻辅导兼法律服务 |
1、前台综合事务服务:
(1)婚姻登记处前台服务环境的好坏体现了民政部门的社会形象,婚姻登记前台布置要求宽敞明亮、庄严整洁,服务区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给婚姻当事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
(2)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上班时间与婚姻登记部门同步,提供现场和电话咨询服务;
(3)配备前台接待人员2名,要求熟悉婚姻法律法规、登记程序等与婚姻登记相关的知识,并接受过礼仪方面的培训。
(4)复印证件:要求配置专业复印设备(含耗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
(5)所提供的打印、复印耗材为A4复印纸,克重不低于70g。
2、颁证服务:
(1)配备颁证员1名,提供日常颁证服务;
(2)提供颁证仪式预约服务;
(3)提供个性化颁证仪式和集体颁证仪式,且个性化颁证仪式根据新人喜好组织形式多样、模式多种的颁证仪式。
(4)要求集体颁证特邀嘉宾本土笑星、艺人及有威望的知名人士;
(5)集体颁证仪式举行时间、形式、特邀嘉宾个人介绍等信息必须在婚姻登记大厅醒目处至少提前三天进行公示。
3、宣传教育服务:
(1)法律科普讲座,主要是婚姻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具备执业律师资格证书;
(2)婚前教育讲座,讲师要求具备心理学辅导讲师资格认证;
(3)一年进行6次讲座
(4)每次知识讲座时间安排、知识讲座内容、讲师个人介绍等信息必须在婚姻登记大厅醒目处在上月末进行公示,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5)设计、制作婚姻法律法规知识的手册并予以发放
4、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配备婚姻家庭辅导员1名
(2)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婚姻家事调解;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申请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可转入法院调解流程的案件,通过沟通协调转入法院相关流程;为符合条件的残障等特殊人群办理婚姻登记提供现场公证服务。
5、照相服务
(1)要求要求配置专业级数码照相机、照片级专业打印机、300WS专业影室(含柔光箱)闪光灯等摄影器材;(含耗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
(2)所提供的摄像耗材为专业照片级高光彩喷相纸
(3)照片质量符合政府部门档案保管要求
6、婚姻文化宣传服务:
要求挖掘中华传统文化,传播婚姻文化知识,贴近地方特色的婚俗文化
(1)布置婚俗展柜
(2)电子显示屏图文设计、展示
(3)主题活动开展的创意方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2022年4月11日-2025年4月10日),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均进行末期综合考核,末期考核合格后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服务供应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满意度达到100%以上(含),做到0投诉。服务团体接受民众、媒体等监督,做到无有效投诉。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从湖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
其他说明
1、工作场地及设备
在婚姻登记大厅安排相关服务的工作场地,并由采购人提供咨询台、桌椅等办公设施。
2、现场设备材料保管
大会现场活动期间,现场设备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如有遗失等问题,招标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资料移交
服务期满后,中标单位负责将整个项目所有资料归档移交采购人。
4、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服务;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1个小时内响应服务内容。
5、人员变动、变更、离岗前向雨花区民政局报批,获准后1周内新人员补充到岗,2周内向雨花区民政局报备。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付款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服务满一个月后,婚姻登记中心负责查看中标单位人员及相关设施是否全部到位,前期的准备工作开展到位,如果到位可以拨付第一年度总服务费的30%;待半年度验收合格(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实施)后拨付第一年度总服务的60%,期末考核评估合格后拨付第一年度总服务的10%并付第二年度总服务的付30%;待半年度验收合格(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实施)后拨付第二年度总服务的60%,待第二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拨付第二年度总服务的10%及第三年度总服务经费的付30%;待半年度验收合格(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实施)后拨付第三年度总服务的60%,待第三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拨付第三年度总服务的10%。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成交供应商开具。
8、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项目考核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从湖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详见磋商文件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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