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垛镇黄邳村(陆李)鱼塘对外发包招标公告
千垛镇黄邳村(陆李)鱼塘对外发包招标公告
根据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兴化市千垛镇黄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兴化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黄邳村(陆李)鱼塘对外发包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2个标段。
标段1:1、原郭永健鱼塘,原孙庆坚,共计约100亩,平旺湖退圩还湖鱼塘,发包年限3年6个月,从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标底价每年3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元,中标方需自行做圩(合同承包期内,如政府征用,不给予任何赔偿)。投标保证金5200元。
标段2:2、原李开朗,面积约50亩,平旺湖退圩还湖鱼塘,发包年限3年6个月,从2022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标底价每年400元/亩,投标方一次性缴清总标底价*****元,中标方需自行做圩(合同承包期内,如政府征用,不给予任何赔偿)。投标保证金35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3月30日09时-2022年4月6日15时30分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报名。(注:投标人须2022年4月6日15时30分前缴纳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节假日报名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7日09时30分在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如不按时进场招标,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李开琪,联系电话:159*****912。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交易方式,意向受让方自行登录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并实名备案后方可报名(网上自行报名人,请在报名当天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意向流入方承诺书)。注册网址为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
2、个人会员实名认证需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办理银行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
3、以上操作也可到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
4、网上成功报名后,待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报名方登录会员账号,查看缴款账号,或者以系统发送短信中的缴款通知单为准。
5、总标底价须本人自己操作缴费,并按系统发送短信缴费通知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到报名处缴至 千垛镇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户内,多余(竞价)部分以现金或报名处开具的预缴款凭证参加竞标(现金自行保管),如有疑问可咨询报名处或到中心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未中标方所缴纳的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退还,总标底价和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6、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标方,交易采用竞 价 方式。竞价顺序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一竞价人须按规定报价,如放弃或不进场招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7、项目成交后,招标见证费按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中标方负担。
8、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9、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公告在兴化市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jsnc.gov.cn/)及_千垛镇政府网站__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吴彬昌 ,联系电话:136*****083 。
兴化市千垛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9日
甲方:千垛镇黄邳村民委员会(陆李)(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千垛镇平旺湖二期工程规划建设方案,结合里下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整体布局,为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经千垛镇政府研究。拟对千垛镇平旺湖二期所辖鱼塘实施适养管理,经公开招标,以下鱼塘由乙方承包,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宜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段:黄邳(陆李)。
二、承包面积:约亩(原/承包鱼塘)。四址范围:/。
三、承包期限:暂定三年半,2022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承包价格:/元整¥/元(现金结算),承包期间如遇上级开发利用,合同即行中止,乙方必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让出,甲方给予退还下年度的承包金并以年息12%结息。鱼塘面积:按公告面积,不丈量,自行做圩(合同承包期内,如政府征用,不给予任何赔偿),同时不对外出土。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在承包期内,遇有矛盾和不法侵权行为,甲方可协助乙方调解和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解决。
2、承包期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进行改造,但不得将土外运,不得影响第三方生产经营,水电设施自行配套,承包中止固定资产自行处置。
3、承包期内不得搭建棚舍及其他建筑物,确因养殖需要,乙方自行购置船只。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生态农业标准化的生产要求,坚决杜绝 高残、高毒农药的使用。
4、在承包期内,如遇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损失, 与甲方无关,不减上缴, 不延长承包期。
六、违约责任:以上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鉴证后生效, 如有一方违约,处以总承包金20%的罚款。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磋商,可订立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乙方:
鉴证单位:
年 月 日
标签: 鱼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