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衡、汽车衡及平台秤招标公告

轨道衡、汽车衡及平台秤招标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局批招〔2014〕111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招标联系人:文工、刘工、雷工(电话及传真:****-*********************);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第1包:有梁式轨道衡5台;第2包:无梁式轨道衡3台;第3包:汽车衡14台;第4包:平台秤44台。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投标人近三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投标产品无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不良反映。3.投标人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4.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第1、2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第3、4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6.投标人具备所投物资的良好设计制造能力,具有所投物资的良好销售经验与业绩(提供近三年所投物资的销售业绩至少三份,附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7.投标人提供的防雷装置必须与轨道衡设备匹配使用(提供防雷装置的认证或专利或用户出具的匹配使用三年及以上的证明)。8.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9.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上网下载《报名表》,于 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并需提供《供应商信息表》(详见附件)。逾期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3.对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标书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标书费交纳到以下指定帐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南宁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注明:请在转款或电汇单的资金去向或用途处填写“标书费”。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4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