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小凌河右岸太平街—福州街桥段)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城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小凌河右岸太平街—福州街桥段)融资建设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
招标代码:********040459 水生态治理
锦州市城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小凌河右岸太平街—福州街桥段)融资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锦州市城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小凌河右岸太平街—福州街桥段)融资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由中标人投、融资,招标人负责回购,回购款由市财政支付,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小凌河右岸太平街—福州街桥段)融资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小凌河右岸太平街—福州街桥段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单位及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8月20日至2014年8月 24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 年 8月20日至2014年8月 24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证、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具备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3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5为保证工程进度,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信用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9月11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 年9月11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渤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凯旋大厦A座93号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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