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不良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拟对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21年12月20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持有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资产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89,368,312.77元,利息余额为人民币135,849,390.80元,其他费用(代垫)460,726.00元,债权总额合计为人民币525,678,429.57元。
一、债权分户情况
(一)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福建大力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吕自力持股2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注册地:晋江市深沪镇科任工业区,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吕自力。所属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茄克、泳装、T恤、内衣、运动套装、针织布、涤纶线、织带、下兰、电脑绣花、织唛、拉链、转移印花、货架、纸箱、包装袋、袜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企业已停业,企业经营场所对外出租。
2、债权情况
该项目现为抵押兼保证贷款,由借款人提供*****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福建大力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8400万元连带保证、吕自力、施美美提供*****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0日,尚欠贷款本金余额194,546,095.44元,欠息余额34,635,793.16元,债权总额229,181,888.60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3、抵押、保证情况
3.1抵押情况:抵押物1为福建大力亚服装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晋江深沪镇科任工业区8号的工业房地产,合计建筑******.61㎡,土地*****㎡,提供最高额*****万元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房地产为:①《国有土地使用证》晋国用(2013)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晋房权证深沪字第*********号建筑面积******.08平方米,已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晋他项(2016)第*****号、《房屋他项权证》晋房他证2013字第1961号;②《国有土地使用证》晋国用(2010)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330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晋房权证深沪字第******号建筑面积*****.07平方米,已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晋他项(2016)第*****号、《房屋他项权证》晋房他证2014字第295号;③《国有土地使用证》晋国用(2010)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66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晋房权证深沪字第******号建筑面积*****.46平方米,已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晋他项(2016)第*****号、《房屋他项权证》晋房他证2014字第610号。抵押物2为吕自力位于晋江市陈埭镇大乡村中国(晋江)鞋都的商铺,面积204.62㎡,《房屋所有权证》晋房权证陈埭字第******、******、******号,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闽2(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号,最高抵押金额110.60万元。
3.2保证情况:福建大力亚集团有限公司、吕自力、施美美提供连带保证。
保证人一:福建大力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吕自力,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89*******,企业地址位于晋江市深沪镇科任工业区8号,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箱包、拉链、体育器材(健身器材)、服装、鞋、帽、袜、织布、印花、下兰、电脑绣花、电线、电缆、货架的生产;布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福建大力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已停业。
保证人二:吕自力。住晋江深沪镇科任工业区8号,身份证号:****8219671019****。该保证人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该保证人为大力亚服装提供最高额*****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保证人三:施美美,住福建省石狮市华林路40号,身份证号:****8219700430****。该保证人为大力亚服装提供最高额*****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
原债权人建行晋江分行于2019年12月提起诉讼并胜诉。2020年3月,建行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现在执行阶段。我司尚未办理执行主体变更。
(二)晋江市东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晋江市东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6281005K。注册地:晋江市东石第二工业区,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杨志鹏。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经营范围包含:生活用品机械制造,机械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业。
2、债权情况
该项目现为保证贷款,由杨志鹏、肖素扬提供最高额120万元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0日,尚欠贷款本金余额982,495.59元,欠息余额431,978.15元,债权总额1,414,473.74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3、保证情况
该户由杨志鹏、肖素扬提供最高额120万元连带保证。
保证人一:杨志鹏。住晋江市东石镇郭芩里路南164号,身份证号:****8219771223****。该保证人为晋江市东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2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保证人二:肖素扬,住晋江市东石镇郭芩里路南164号,身份证号:****8219820926****。该保证人为晋江市东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2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
2017年10月,原债权人建行晋江分行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胜诉,2018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立案,现在执行中。我司尚未办理执行主体变更。
(三)泉州市华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泉州市华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吕英轮,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766万元人民币,吕英轮认缴金额为597.48万元,持股占比78%;张宝环认缴金额为168.52万元,持股占比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006286513276,企业地址位于晋江市内坑镇东村工业区,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营范围包含:制造、销售:拖鞋。(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在许可的范围和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已停业。
2、债权情况
该项目现为保证贷款,由吕英轮、张宝环提供最高额60万元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0日,尚欠贷款本金余额459,208.29元,欠息余额136,253.15元,债权总额595,461.44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3、保证情况
该户由吕英轮、张宝环提供最高额60万元保证担保。
保证人一:吕英轮,住晋江市内坑镇东村村北路77号,身份证号:****8219760205****。该保证人为泉州市华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6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保证人二:张宝环,住晋江市内坑镇东村村北路77号,身份证号:****8219810212****。该保证人为泉州市华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60万元连带保证担保。
4、诉讼情况
2019年1月,原债权行建行晋江分行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胜诉。2019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得立案,现在执行中。我司尚未办理执行主体变更。
(四)福建万家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万家丽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154877673Q,注册地址为长乐市漳港镇路顶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为陈祥基,注册资金和实缴资本均为6700万元人民币(其中:陈祥基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均为5695万元,占比85%;陈经锐认缴出资1005万元,实缴出资335万元,占比15%),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无漂染工序);对建材行业进行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目前维持经营。
2、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兼保证贷款,由债务人提供10796.77万元最高额抵押,福建省长乐市鼎诚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华圣织造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峰院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陈祥基、陈经锐等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0日,债务人万家丽公司结欠贷款本金86,243,753.39元、利息8,029,882.15元,其他费用5,000.00元,合计总债权94,278,635.54元,风险分类为可疑类。
3、抵押、保证情况
3.1抵押情况:抵押物1为万家丽公司名下2幢工业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1556.68万元。抵押物位于长乐市漳港镇路顶村[地号:312/03/(1)-185],建成于2013年,钢混、混合结构,房屋所有权证:航房权证CL字第13003548号,总建筑面积2270.4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闽航国用(2014)第01548号,土地类型及用途为出让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55年9月27日,使用权面积26862平方米(约40.29亩);抵押物2为万家丽公司名下12幢工业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1602.09万元。抵押物位于长乐市漳港镇路顶村,占地面积9937平方米,建筑面积7636.1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航房权证CL字第14000323号,土地使用证号为:闽航集用(2014)第00359号,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抵押物3为万家丽公司纺织设备,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金额7638万元,合计348台套。
3.2保证情况:该户由福建省长乐市鼎诚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市长乐区华圣织造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峰院针织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陈祥基、陈经锐等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一:福建省长乐市鼎诚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79605533XA,注册地址福州市空港工业集中区(长乐市漳港片段),法定代表人:陈顺魁,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7222万元人民币(由陈顺魁100%控股),经营范围:棉纱、针织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为半停产状态。本项目保证担保金额1000万元,利息222,347.37元。
保证人二:福州市长乐区华圣织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7729045280,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漳港片段),法定代表人:吴碧娇,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由吴碧娇100%控股),经营范围:棉纱、针织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已停产。本项目华圣织造保证担保金额1640万元,利息48.77万元。
保证人三:福建省长乐市峰院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70515902XY,注册地址长乐市金峰镇前林村旧厝199号,法定代表人:林宜院,注册资本为376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23486.7万元人民币(其中林宜院认缴出资31600万元,实缴出资17486.7万元,占比84.0426%,董德光认缴和实缴出资均为6000万元,占比15.9574%),经营范围:服装布、蚊帐布织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已停业。本项目峰院纺织担保金额1090万元。
保证人四: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7051604340,注册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里仁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德勇,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5370万元人民币(其中陈灼官出资2685万元,占比50%;陈德勇出资2685万元,占比50%),经营范围:提花蚊帐布、各种织物、花边、面料、服装等制造、销售,化纤原料、针织配件等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产业用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已关停。本项目陈氏针纺织最高额保证担保金额2490万元。
保证人五:陈祥基,男,195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35012619511010****,系万家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住址:长乐市漳港路顶工业区256号。
保证人六:陈经锐,男,197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619780824****。住址:长乐市吴航镇解放路27号。
4、诉讼情况
原债权人农行长乐支行于2020年9月8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19日判决胜诉,2020年12月17日,福建万家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但因及时缴纳诉讼费,高院已按撤诉处理。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尚未申请强制执行。未办理诉讼主体变更。
(五)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福州通尔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下称“通尔达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260179596F,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鲤鱼山工业区8号,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明儒。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0005万元人民币,由长乐恒丰塑胶有限公司100%控股,企业行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开关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经部门实地调查和银行反馈得知,目前企业维持经营。
2、债权情况
该项目为抵押兼保证贷款,由债务人提供3363.60万元最高额抵押,福建万家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峰院针织有限公司、陈明儒、郑飞、陈孟晃、陈健群、陈美惠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0日,债务人通尔达公司结欠贷款本金62,653,454.53元、利息6,109,113.43元,其他费用(代垫)370,726.00元,合计总债权69,133,293.96元。风险形态为可疑类。
3、抵押、保证情况
3.1抵押情况: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工业房地产,最高额抵押3363.6万元。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仙街村。房屋建筑物共10幢,用途为车间、宿舍、综合楼,建成于2002-2006年,房屋结构多为混合构。房权证为航房权证H字第0600542号、0601165号、0201638号,土地证为闽航国用(2001)字第234243号。建筑面积16123.47平方米,土地面积34847平方米,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3.2保证情况:该项目由福建万家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峰院针织有限公司、陈明儒、郑飞、陈孟晃、陈健群、陈美惠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人一:福建万家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154877673Q,注册地址为长乐市漳港镇路顶工业区,法定代表人为为陈祥基,注册资金和实缴资本均为67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生产、加工、销售(无漂染工序);对建材行业进行投资;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目前企业维持经营。
保证人二:福建省长乐市峰院针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8270515902XY,注册地址长乐市金峰镇前林村旧厝199号,法定代表人:林宜院,注册资本为376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23486.7万元人民币(其中林宜院认缴出资31600万元,实缴出资17486.7万元,占比84.0426%,董德光认缴和实缴出资均为6000万元,占比15.9574%),经营范围:服装布、蚊帐布织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实地调查,该公司已停止经营。
保证人三:陈明儒,男,1963年3月14日出生,土家族,系通尔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43242719630314****,住址:湖南省石门县子良乡陈家湾村4组。
保证人四:郑飞,男,1968年3月28日出生,汉族,系通尔达公司实控人,身份证号码:35012619680328****,住址:福建省长乐市古槐镇感恩村新街58号。
保证人五:陈孟晃,男,1956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系通尔达公司董事,身份证号码:35012619561015****,住址: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新览村新光8号。
保证人六:陈健群,男,1965年5月7日出生,汉族,系通尔达公司董事,身份证号码:****0019650507****,住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南路36号南区27幢204室。
保证人七:陈美惠,男,1965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系通尔达公司董事,身份证号码:35012619651219****,住址:福建省长乐市鹤上镇云路村上山厝267号。
4、诉讼情况
原债权人农行长乐支行于2020年8月3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0月30日判决。后债务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请上诉;2021年4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尚未申请强制执行。未变更诉讼主体。
(六)福建明华制药有限公司
1、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建明华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120万美元,法人代表彭一凡,实际控制人杨奕章(彭一凡配偶),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股东:明华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沙溪,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债务人勉强维持经营。
2、债权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20日,债务人福建明华制药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17,253,968.21元,其中本金9,999,918.30元,利息7,174,049.91元,代垫费用80,000.00元。该户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由福建明华制药有限公司及福建仙游海虹玩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的房地产作抵押;江苏明华制药有限公司、杨奕章、彭一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抵押、保证情况
3.1抵押情况:抵押物1为福建明华制药有限公司所有位于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3849.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837.80平方米;抵押物2为福建仙游海虹玩具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的工业房地产,建筑面积6863.95平方米,土地面积21151.19平方米。
3.2保证情况:该项目由江苏明华制药有限公司、杨奕章、彭一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人一:江苏明华制药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生产:片剂(外用:双唑泰阴道泡腾片),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日,注册地址泗洪县常熟泗洪工业园区钱塘江路北侧;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亦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明华药业(香港)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占比100.00%。现已破产清算。
保证人二:杨奕章,男,1958年6月7日出生,香港居民身份证号:H363110(0),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0812114401,住福建省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
保证人三:彭一凡,女,1965年4月30日出生,香港居民身份证号:P134785(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H0049294301,住福建省仙游县郊尾镇沙溪村。
4、诉讼情况
2017年5月9日,原债权人交通银行胜诉后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裁定由仙游县人民法院执行,现在执行阶段。我司未办理执行主体变更。
(七)晋江通发贸易有限公司
1、债务人情况
晋江通发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2月。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由李淑惠出资2850万元(占比95.00%),张文汉出资150万元(占比5.00%),法定代表人李淑惠,实际控制人李桂真,注册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工业区玉龙商厦6楼(与实际经营地址相同)。经营范围为:加工、批发零售:实物黄金、珠宝首饰;通过互联网及实体店销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文具、家具、家用电器、文化用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实际主营:鞋服、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债务人已停止经营。
2、债权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20日,债务人晋江通发贸易有限公司结欠债权金额113,820,708.09元,其中本金34,483,387.23元,利息79,332,320.86元,代垫费用5,000.00元。该户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贷款方式现为保证贷款,由南安市鸿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速登鞋业有限公司、李桂真、李延松、萧嘉欣、李淑惠、张文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情况
保证人一:南安市鸿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7月。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2575万元,实收资本港币2575万元,由福建融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45万港元(占比60%),香港金方企业有限公司出资1030万港元(占比40%),法定代表人李幼兰,实际控制人李绳灶,注册地址:南安市水头镇五里桥工业区(与实际经营地址相同)。经营范围为:生产表壳、表带、带扣等小五金、塑料制品,模具加工及组装电子石英表。
保证人二:福建省晋江市速登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7月。公司注册资本为港币1500万元,实收资本港币1500万元,由钻怡国际有限公司独资(占比100.00%),法定代表人庄琼珍(2016年1月变更,原法人为梁承杰),实际控制人李桂真,注册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工业区(与实际经营地址相同)。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种鞋、鞋材。
保证人三:李桂真,女,1958年7月2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P142319(7),住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工业区。
保证人四:李延松,男,1982年2月1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V073697(A),住泉州市晋江市曾井小区中银大厦14楼。
保证人五:萧嘉欣,女,1983年12月25日出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Z363648(9),住泉州市晋江市曾井小区中银大厦14楼。
保证人六:李淑惠,女,身份证号:****8219431109****,住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苏埭31号。
保证人七:张文汉,男,身份证号:****8219411018****,住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苏埭31号。
4、诉讼情况
原债权人交通银行于2016年3月10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胜诉。2018年4月20日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中。目前执行案件指派晋江法院执行。尚未办理执行主体变更。
二、处置方式及预计时间
处置方式为债权组包公开转让处置。预计于2022年5月至2022年6月通过拍卖行、交易所或阿里拍卖等网络平台公开竞价处置,具体请关注我司官网公告(http://www.gwamcc.com)。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四、交易条件
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六、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23662
通讯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3号
邮政编码:350003
传真:0591-87612933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623716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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