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所需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环境保护局所需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
采购人名称:滦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环境保护局(汪先生,电话:139*****6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环境监控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数量配置详见“招标技术规范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
供货时间:必须在2014年10月18日前供货完毕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中标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货物本身价格、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等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独立法人;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已经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地址:滦县财政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的投标书中须附以下资质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3年度(或201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现场答疑时间:供应商自行安排。
现场答疑地点:滦县环境保护局(汪先生,电话:139*****616)。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负责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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