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技术与公共服务(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技术与公共服务(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2-*****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厅执法监督处
生成日期: 2022-03-22组配分类: 文件通知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有效性:有效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农业技术与公共服务(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规计字〔2022〕12号

发布时间:2022-03-22 15:33浏览次数:字体:[ ]来源:农业执法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2022年省级农业技术与公共服务(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9日

2022年省级农业技术与公共服务(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技术与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45 号) 和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部分任务清单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1〕40 号)精神,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组织农业投入品抽检并推行检打联动;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支持已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示范单位或示范窗口的地方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为全省树立榜样标杆;分领域组建5个省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分别由5个设区市支队承担小组日常工作;支持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渔政执法装备,开展培训、练兵等活动,参与或组织办理跨区域复杂案件、重大案件,销毁执法办案中罚没的有毒有害农药、兽药等。

二、资金分配

省级财政共计安排全省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资金960万元,已通过赣财农指〔2021〕45 号文提前下达到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将任务、资金分配到设区市本级和辖区各县(市、区)。采用因素法与任务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资金,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和四项任务。两个因素:一是辖区内的行政区划数量,同时考虑渔政执法机构单设的情况;二是执法工作量和绩效。四项任务:一是省级、部级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任务;二是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的数量;三是承担省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的任务数量;四是承担全省农业执法信息统计、舆情分析任务的数量。

三、项目实施内容与资金测算标准

(一)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

主要用于2022年省级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的抽样费、检测费等(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及数量见附件1)。

1.种子质量抽检200批次,抽样费1300元/批次;检测费用1300元/批次,由新余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站承担检测任务;

2.种子真实性抽检100批次,抽样、检测费用4000元/批次;

3.兽药抽检200批次,抽样费1300元/批次;由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投入品检验检定技术处承担检测任务,经费另行下达;

4.农药抽检,省级抽检400批次(筛查隐性成分),抽样、检测费用2500元/批次;协助完成部级抽检约300批次,抽样费用1200元/批次;

5.饲料抽检400批次,抽样、检测费用2300元/批次。

6.全省执法办案中种子质量检测合计约4万元,由新余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站承担检测任务。

(二)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

支持2019年以来获农业农村部命名的16个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示范单位5个(农业农村局),每个支持15万元;示范窗口11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每个支持10万元。组建5个省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分别依托南昌、九江、吉安、赣州、萍乡等5个设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活动,每个小组7万元。全省农业执法信息统计和舆情分析任务,由九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承担,按20万元计算。

(三)支持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提升执法能力

支持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渔政执法装备,开展培训、练兵等活动,参与或组织办理跨区域复杂案件、重大案件,销毁执法办案中罚没的有毒有害农药、兽药等。分配资金时主要考虑因素为:

1.区域规模。按辖区内的行政区划数量测算,每个县级区划1万元,设区市级区划2万元;4个渔政执法机构单设的县,每个另加1万元。

2.执法工作量和绩效。综合考虑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量和上年度的工作绩效(包括获评典型案例、优秀案卷,办理重大复杂案件、移送司法案件)等情况,安排相应的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西省农业技术应用与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监管,做到定期调度、定期检查、定期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购置车辆,以及与项目建设工作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要统筹项目实施。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项目实施方案,将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及相应资金落实到设区市本级和辖内各县(市、区),并切实落实监管措施。各设区市项目实施方案请于2月28日前报送厅执法监督处。

三要强化绩效考评。厅执法监督处将加强对农业执法能力提升项目的日常监管,并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设区市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并按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年度总结、绩效考核等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资金执行进度及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厅执法监督处郭向东,0791-********

标签: 实施方案 公共服务 农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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