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
本项目范围为11个地市基站用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和直流远供设备维修服务,目前全省维护范围内出保的开关电源设备*****套、不间断电源设备有6070套、直流远供设备1423套。
序号 | 地市 | 2021年开关电源维护出保数量 | 2021年不间断电维护出保数量 | 2021年直流远供设备维护出保数量 |
1 | 长治 | 678 | 257 | 0 |
2 | 太原 | 3967 | 793 | 1139 |
3 | 忻州 | 529 | 1814 | 0 |
4 | 大同 | 613 | 246 | 11 |
5 | 晋城 | 827 | 640 | 50 |
6 | 吕梁 | 683 | 513 | 20 |
7 | 晋中 | 736 | 102 | 76 |
8 | 阳泉 | 1518 | 198 | 120 |
9 | 临汾 | 743 | 588 | 0 |
10 | 运城 | 1154 | 564 | 0 |
11 | 朔州 | 488 | 355 | 7 |
12 | 全省 | ***** | 6070 | 1423 |
服务内容:
(1)本项目主要指对全省通信基站在网运行的故障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和直流远供设备提供板件维修、现场技术服务。
(2)各地市公司将代维巡检、故障处理及动环监控过程发现的故障板件第一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订单告知供应商,供应商按要求及时完成设备维修工作。
(3)接到移动公司影响现网基站运行的板件维修需求,要求在6小时内提供备件并发到现场;其他板件维修需求48小时内提供备件或维修件并发到现场。
(4)维修板件送至供应商指定地点的费用、维修板件返还送修单位指定地点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5)设备维修完毕后,设备运行质量应稳定可靠,设备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相关设备出厂技术指标要求和符合行业标准。每次维修服务结束后应提供维修服务记录单。维修配件的质保期为12个月。
(6)修复率及报废控制:供应商应确保故障板件按时按质修复,对无法修复板件需出具相关证明,要求故障板件修复率不低于99%。供应商不得以无法修复等任何理由对板件进行报废。
(7)配件维修后供应商需提供甲方人员和代维人员的验收报告、现场技术服务后供应商需提供经甲方人员审核的维修报告。
1.2本项目标包划分、采购预算及中标人数量见下表:
标包 | 预估金额(元、含税) | 中选人数 | 份额分配 | 区域 |
包1 | ******* | 1 | 60% | 全省 |
1 | 40% | 全省 |
1.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统谈统签,采购预算金额*中选份额作为框架合同上限。
本次采购规模为山西移动预估,最终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审定下达的订单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调整项目规模,服务任务也相应调整。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未达到合同上限且新的采购结果未下达,本项目合同可延期一年。如发生以下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延续期内,合同执行达到上限,本合同自动终止。
(2)延续期内,新的采购结果下达,本合同自动终止。
1.5付款方式 :根据维修清单及服务及质量考核结果按季度结算。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应答人不间断电源和直流远供设备统一折扣系数、开关电源统一折扣系数均不得超过100%,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