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采购
2、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2-2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的,具有街道清扫保洁经营服务范围的单位(公司)或自然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的承担风险能力;
3、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的;
4、若为自然人则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不良病史,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具有环卫清扫保洁经验者优先(县环卫站职工不得参与投标,以环卫站花名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单位(公司)可全标段竞标;自然人每人只能选择1个标段竞标且中标承包后必须参与路段清扫保洁作业。同等条件下单位(公司)有优先权。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规定。
5、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75%,中标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账号:
****************1111
6、履约保证金为各分标中标金额的5%,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毕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①报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组织实施方案(格式自拟);④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0点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昭平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四楼会议室,逾期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招投标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王乐靖电话:
****-*******传真:
****-******* 采购单位: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期:2014年8月20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采购 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2-2号
标段
| 名称
| 面积m2
| 核定应配备作业人数
| 每天()小时作业
| 备注
| 总包干价(元)
|
|
9
| 新市场周边
| 25375
| 10
| 15
| 包括金三角路口至河西转盘,新市场西门入口至左侧小花圃垃圾堆。
|
|
|
10
| 北秀街
| 4692
| 4
| 15
| 人武部(含侧街)至龙坪路口
|
|
|
新华街
| 1908
| 五金街
|
|
南塘街
| 3630
| 中医院门前至县委内招后门
|
|
|
小计
| 10230
|
|
|
11
| 凉亭坡顶至苗圃路口
| 21985
| 8
| 15
|
凉亭坡顶至金三角十字路口、金三角十字路口至苗圃路口
|
|
|
12
| 苗圃路口至大桥东
| 26030
| 6
| 15
|
|
|
|
13
| 金三角至财政局路口下方沿石边
| 18395
| 8
| 15
| 包括财政局门口街道
|
|
|
兴隆街
| 3900
| 步行街
|
|
|
永安街
| 6050
| 总工会门口至水电饭店小转盘
|
|
小计
| 28345
|
|
|
14
| 财政局路口至大码头
| 16370
| 6
| 15
|
|
|
|
15
| 县委、县政府大院上门收集
|
| 2
|
| 1.工作人员要定时上门收集垃圾; 2.着装整齐,服务热情。
|
|
|
分标总包干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
投标单位(全称 ): (盖章)
或自然人姓名 : 指纹:
|
|
备注: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组织实施方案。包括:①对本项目(标段)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 运工作的现状调查;②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工作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③针对本项目(标段)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 作业人员数量配置。
招投标有关事项
(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标段)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标段为180000元;10标段为 72000元;11、13标段为144000元;12、14标段为108000元;15标段为42000元)
2、本项目(标段)投标报价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服务期的固定总承包价。承包总价必须包括在承包 区域内(标段)提供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节假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保防护用品、工具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轮胎磨损费、税金等)。清扫保洁车、拖 拉机由招标人提供。反光标志服由招标人提供,按实际采购价格从承包费中扣减。
(二)承包期限与质量要求
1、项目承包期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按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质量要求及标准按《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与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考核办法》及昭平县环境卫生管 理站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一)招标后,县环卫站对承包单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承包单位(个人)应服从管理。
(二)县环卫站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月核拨经费,拨付时间为考核月份的次月25日前。
(三)城区承包道路(街道)或垃圾收集清运所辖单位、门店、住户等的垃圾处理费仍由县环卫站收取,承包单位 (个人)对外无权收费。
(四)中标单位(个人)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作业标段转包他人。
(五)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中途退出者,履约保证金不退。
(六)《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考核办法》文件附后。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与中标单位(个人)共同商议。
道路(街道)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内容
①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包括主车道、人行道、花带(坛)、果皮箱。没有建筑物的空地以视见垃圾的范围为限。
②清扫保洁的垃圾运送至附近的垃圾箱或垃圾中转站;
③垃圾收集清运以拖拉机为主,人力配合对所管辖片区的街道、单位、住户等进行分时段收集垃圾。
④上门收集主要是服务县委、县政府大院办公场所、住户等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⑤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作业卫生动态。
服务和质量要求
(1)道路(街道)清扫保洁
①实行全天15小时清扫保洁路段:从6:00—21:00为清扫保洁时间,实行一日一次大清扫,6:00—9:00为大清 扫时间,大清扫必须在8:00以前完成,其他时间巡回动态保洁。
②实行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路段:上午8:00—12:00,14:00—18:00。每天实行一次大清扫,其他时间为巡回 动态保洁。
③大清扫要达到 “五净”、“六无”标准,既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穴净、门前净、墙根净。无垃圾堆积、无果皮 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块砂石、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无垃圾死角。从路面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 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没有建筑物的空地以视见垃圾的范围为限。
④巡回动态保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块、砂石等各类 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果皮箱、垃圾桶定时清理;人行道、路沿、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 天路面无积水;路沿两旁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街道两边的商业门店、饮食店等的垃圾桶和果皮箱的垃圾跟随路面保 洁及时清理,果皮箱要经常清冼,保持箱内外清洁,无明显污渍和淤泥等。
⑤道路(街道)交界处清扫应各过界5米。
(2)垃圾收集清运
①拖拉机必须每天按规定时间收集所辖片区路段的垃圾。早班:拖拉机在早上出车必须首先完成所辖片区路段沿街 垃圾的收运工作,7:00后再收集单位、内街小巷住户垃圾。晚班:拖拉机要求在18:00后出车,收集所辖路段沿街、单 位垃圾,不得提前出车。拖拉机对本路段沿街垃圾点(堆)都要进行清理,不得留给保洁人员清理。
②收集垃圾人员不得漏收所辖片区街道、单位、住户等的垃圾,垃圾堆放点应清理干净。对居民区垃圾有漏收或故 意不收垃圾的经检查或群众投诉经查实,按规定给以处罚。垃圾运输车(拖拉机)要做好防护(如关好后车门)以免垃圾 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污染,影响街道清扫保洁工作。
③拖拉机在每天收工后要做好车内遗留垃圾的清理,并对车箱定期进行冲洗,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
(3)环卫设施及车辆
环卫设施无破损;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街道果皮箱外观应整洁、无污垢,每半个月需清洗箱体一次,箱内的垃圾应日 产日清,周围无垃圾散落,无积压、溢满。车辆应定期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4)规范作业
①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作业人员必须佩证上岗,作业时间内必须穿反光标志服,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作业 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作时间每小时间隙休息时间为10分钟(指清扫保洁);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行驶 停放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门店收取各种费用。
②清扫保洁时间内,垃圾不得扫入窨井、花坛、绿化带;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 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5米;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垃圾大箱、垃圾圆桶周围无暴露垃圾。
③拖拉机收集清运垃圾应做到定时、及时、到位,做到日产日清,车上垃圾不抛撒污染街道等。
④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应做到定时、及时到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服务态度良好。
⑤收集的垃圾必须运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5)其他要求
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等保障工作。
清扫保洁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提交以下投标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对本项目保洁工作的现状调查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标段)范围内道路的现状、保洁情况、垃圾收集清运存在的问题和本项目(标段)清扫保洁或垃 圾收集清运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设想和建议。
2、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工作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及作业标准和承诺
1)提出本项目(标段)计划方案的目标、工作思路、方法措施;
2)提出并说明针对本项目(标段)拟配置的作业人员的数量;
3)提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标段具体的工作排班、清扫时间的安排和分工计划,体现详细、合 理、科学、高效。
4)根据对各项工作要求所作出的承诺,提出拟采用的操作规程、标准,对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质量的控制和检 查手段,体现科学、合理、可靠。
|
|
|
附件:县城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
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考核办法
一、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质量考核标准
| 项目
| 内容要求
| 扣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作业
时间
| 一级二级道路(街道)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每天15小时作业制:6:00-9:00(大清扫时间9:00-13:00,13:00-18:00,18:00-21:00为动态巡回保洁时间。
三级道路(街道)每天8小时作业制(含清扫与动态巡回保洁):8:00-12:00,14:00-18:00。
| 1.上班迟到:上班迟到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扣1分,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扣5分。
2.下班早退: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扣1分,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扣5分。
| 随机检查
|
道路(街道)清扫
保洁
| 大清扫必须在8:00前完成 ,8:00-9:00为巡回保洁时间,要求达到“五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穴净、门前净、墙根净。无垃圾堆积、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或塑料袋挂树现象、无砖块砂石、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无垃圾死角。
| 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大清扫的每500m2扣2分。
2.大清扫质量未达到标准
的以10米为单位一处扣1
分。
3.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2分。
| 大清扫结束前内抽查
|
| 动态保洁时间内,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块、砂石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果皮箱、垃圾桶定时清理;人行道、路沿、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路沿两旁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清扫保洁应按招标核定应该配备人数出勤作业。
| 1.零星散落发现以10米为单位一处扣1分。
2.连续散落超5米扣2分。
3.大宗垃圾不及时清理(超过40分钟)扣1分/处。
4.袋装垃圾一堆扣2分。
5.果皮箱、垃圾桶未及时清理发现一只扣1分。
6.人行道、路沿等杂草、杂物发现一处扣1分。
7.污水发现一处扣1分。
8.路沿两旁下积淤泥每20米扣1分(因施工车辆带出的泥土酌情不予扣分)。
9.未按规定人数出勤作业每人(天)扣10分。
| 规定
时间内
|
| 环卫设施管理
| 垃圾收集车辆(人力手推车)保持外观整洁;每半个月清洗一次果皮箱,周围无垃圾散落,
| 1. 垃圾收集车不整洁的发
现一辆扣1分。
2.不定期清洗果皮箱发现一次扣1分。
| 随机
检查
|
| 规范作
业(含拖拉机)
| 作业人员佩证上岗,作业期内穿反光标志服;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作期间每小时间隙休息时间为10分钟;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停放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门店收取各种费用。
| 1. 无佩戴上岗证和穿反光
标志服的发现一次扣3分。
2. 集聚闲聊或坐岗超过10
分钟的发现一次扣1分。
3. 动态保洁时间内发现不
在岗一次扣1分。
4. 发现作业人员擅自收费
的一次扣4分。
| 随机
检查
|
| 清扫保洁时间内垃圾、泥沙不得扫入窨井、花坛、绿化带;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
| 1.垃圾、泥沙扫入窨井、下
水口、花坛、绿化带查证属
实的一次扣2分。
2.清扫中发现漏扫、甩扫的
发现一次扣2分。
3.标段交界处不扫各过界5米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不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或焚烧垃圾的发现一次扣3分。
5.路段垃圾箱桶周围暴露垃圾不清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
| 随机
检查
|
| 路段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5米;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垃圾大箱、垃圾圆桶周围无暴露垃圾。
| 随机抽查
|
| 垃圾收集清运
|
早上首先完成所辖片区路段的沿街垃圾收集,7:00后再收集单位、住户垃圾,晚班规定在18:00后出车收集所辖沿街、单位垃圾;垃圾堆放点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漏收辖区内的垃圾;不得故意丢烂他人垃圾桶;定期清洗车辆,提高车辆使用寿命;拖拉机必须持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快车,严禁用承包车辆办私事干私活。
|
1.不按规定时间出车的发现每次扣1分。
2.漏收沿街垃圾点(堆)一次扣1分,漏收单位一个或住户(3户)一次扣1分。
3.垃圾堆(点)清理不干净的一次(处)扣1分。
4. 经查实故意丢烂他人垃圾桶的一个扣1分,并负责赔偿。
5.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6.擅自用承包车辆办私事干私活发现一次扣3分,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 随机检查
|
| 上门收集
| 1.工作人员要定时上门收集垃圾;
2.作业时间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和配证上岗,服务热情周到。
| 1.漏收办公室1个一次扣1分。
2.漏收住户(3户)一次扣1分。
3.无配戴上岗证和穿反光标志服的发现一次扣3分。
4.经查实服务态度差扣1分。
| 随机检查
|
| 市民投诉与媒体曝光事件
|
服务态度差、与市民发生争吵等事件被投诉媒体曝光的。
| 1. 经查实给予标段扣6分/
次(起)。
|
|
二、督查考核办法
1.环卫站督查组依照《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质量考核标准》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转运处理等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评。
2.督查组实行轮休制(周六日安排值班),对所辖路段实行每天定期检查与巡回检查,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3.督查组检查需两人以上,对每天的检查必须做好台帐,做到公正执勤、依规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及时通知所属班组或路段承包人。同时结合局领导值周制度巡查督查所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督促相关班组或承包人做好整改跟踪工作。
4.对局领导或是站督查发现督查组督查不到位的,依规对督查人员进行扣分(具体参照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规定),连续2个月被扣分10分以上的,对督察人员进行换岗调整。
三、考核方式及处罚标准
1.每月进行综合考评,凡以扣分值计算的,按每扣1分扣承包费5元计算。
2.扣、罚款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减。
3. 实行按季度(3个月)对标段进行综合考评,每标段季度扣分值30分以下(含30分)的,给予标段从业人员每人100元季度奖励;每标段季度扣分值31分以上的,取消标段从业人员1人次的季度奖励,以此类推。
|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关于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询价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采购
2、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2-2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济实力的,具有街道清扫保洁经营服务范围的单位(公司)或自然人;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一定的承担风险能力;
3、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的;
4、若为自然人则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不良病史,年龄要求: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具有环卫清扫保洁经验者优先(县环卫站职工不得参与投标,以环卫站花名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包。单位(公司)可全标段竞标;自然人每人只能选择1个标段竞标且中标承包后必须参与路段清扫保洁作业。同等条件下单位(公司)有优先权。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规定。
5、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75%,中标服务费请缴至本中心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账号:****************1111
6、履约保证金为各分标中标金额的5%,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缴到采购单位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履约完毕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①报价表;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组织实施方案(格式自拟);④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8月25日上午10点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昭平县市容市政管理局四楼会议室,逾期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五楼招投标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王乐靖电话:****-*******传真:****-*******
采购单位: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期:2014年8月20日
附件: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昭平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采购 项目编号:ZPC2014服字32-2号
标段
| 名称
| 面积m2
| 核定应配备作业人数
| 每天()小时作业
| 备注
| 总包干价(元)
|
| 9
| 新市场周边
| 25375
| 10
| 15
| 包括金三角路口至河西转盘,新市场西门入口至左侧小花圃垃圾堆。
|
|
| 10
| 北秀街
| 4692
| 4
| 15
| 人武部(含侧街)至龙坪路口
|
|
| 新华街
| 1908
| 五金街
|
| 南塘街
| 3630
| 中医院门前至县委内招后门
|
|
| 小计
| 10230
|
|
| 11
| 凉亭坡顶至苗圃路口
| 21985
| 8
| 15
|
凉亭坡顶至金三角十字路口、金三角十字路口至苗圃路口
|
|
| 12
| 苗圃路口至大桥东
| 26030
| 6
| 15
|
|
|
| 13
| 金三角至财政局路口下方沿石边
| 18395
| 8
| 15
| 包括财政局门口街道
|
|
| 兴隆街
| 3900
| 步行街
|
|
| 永安街
| 6050
| 总工会门口至水电饭店小转盘
|
| 小计
| 28345
|
|
| 14
| 财政局路口至大码头
| 16370
| 6
| 15
|
|
|
| 15
| 县委、县政府大院上门收集
|
| 2
|
| 1.工作人员要定时上门收集垃圾; 2.着装整齐,服务热情。
|
|
| 分标总包干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 投标单位(全称 ): (盖章)
或自然人姓名 : 指纹:
|
| 备注:
投标单位必须提交: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组织实施方案。包括:①对本项目(标段)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 运工作的现状调查;②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工作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③针对本项目(标段)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 作业人员数量配置。
招投标有关事项
(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标段)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9标段为180000元;10标段为 72000元;11、13标段为144000元;12、14标段为108000元;15标段为42000元)
2、本项目(标段)投标报价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服务期的固定总承包价。承包总价必须包括在承包 区域内(标段)提供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节假日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劳保防护用品、工具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轮胎磨损费、税金等)。清扫保洁车、拖 拉机由招标人提供。反光标志服由招标人提供,按实际采购价格从承包费中扣减。
(二)承包期限与质量要求
1、项目承包期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按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质量要求及标准按《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与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考核办法》及昭平县环境卫生管 理站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一)招标后,县环卫站对承包单位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承包单位(个人)应服从管理。
(二)县环卫站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月核拨经费,拨付时间为考核月份的次月25日前。
(三)城区承包道路(街道)或垃圾收集清运所辖单位、门店、住户等的垃圾处理费仍由县环卫站收取,承包单位 (个人)对外无权收费。
(四)中标单位(个人)在承包期间内不得将作业标段转包他人。
(五)中标单位在承包期内中途退出者,履约保证金不退。
(六)《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考核办法》文件附后。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与中标单位(个人)共同商议。
道路(街道)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内容
①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包括主车道、人行道、花带(坛)、果皮箱。没有建筑物的空地以视见垃圾的范围为限。
②清扫保洁的垃圾运送至附近的垃圾箱或垃圾中转站;
③垃圾收集清运以拖拉机为主,人力配合对所管辖片区的街道、单位、住户等进行分时段收集垃圾。
④上门收集主要是服务县委、县政府大院办公场所、住户等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⑤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作业卫生动态。
服务和质量要求
(1)道路(街道)清扫保洁
①实行全天15小时清扫保洁路段:从6:00—21:00为清扫保洁时间,实行一日一次大清扫,6:00—9:00为大清 扫时间,大清扫必须在8:00以前完成,其他时间巡回动态保洁。
②实行全天8小时清扫保洁路段:上午8:00—12:00,14:00—18:00。每天实行一次大清扫,其他时间为巡回 动态保洁。
③大清扫要达到 “五净”、“六无”标准,既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穴净、门前净、墙根净。无垃圾堆积、无果皮 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块砂石、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无垃圾死角。从路面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 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没有建筑物的空地以视见垃圾的范围为限。
④巡回动态保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块、砂石等各类 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果皮箱、垃圾桶定时清理;人行道、路沿、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 天路面无积水;路沿两旁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街道两边的商业门店、饮食店等的垃圾桶和果皮箱的垃圾跟随路面保 洁及时清理,果皮箱要经常清冼,保持箱内外清洁,无明显污渍和淤泥等。
⑤道路(街道)交界处清扫应各过界5米。
(2)垃圾收集清运
①拖拉机必须每天按规定时间收集所辖片区路段的垃圾。早班:拖拉机在早上出车必须首先完成所辖片区路段沿街 垃圾的收运工作,7:00后再收集单位、内街小巷住户垃圾。晚班:拖拉机要求在18:00后出车,收集所辖路段沿街、单 位垃圾,不得提前出车。拖拉机对本路段沿街垃圾点(堆)都要进行清理,不得留给保洁人员清理。
②收集垃圾人员不得漏收所辖片区街道、单位、住户等的垃圾,垃圾堆放点应清理干净。对居民区垃圾有漏收或故 意不收垃圾的经检查或群众投诉经查实,按规定给以处罚。垃圾运输车(拖拉机)要做好防护(如关好后车门)以免垃圾 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污染,影响街道清扫保洁工作。
③拖拉机在每天收工后要做好车内遗留垃圾的清理,并对车箱定期进行冲洗,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
(3)环卫设施及车辆
环卫设施无破损;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街道果皮箱外观应整洁、无污垢,每半个月需清洗箱体一次,箱内的垃圾应日 产日清,周围无垃圾散落,无积压、溢满。车辆应定期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4)规范作业
①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作业人员必须佩证上岗,作业时间内必须穿反光标志服,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作业 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作时间每小时间隙休息时间为10分钟(指清扫保洁);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行驶 停放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门店收取各种费用。
②清扫保洁时间内,垃圾不得扫入窨井、花坛、绿化带;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 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5米;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垃圾大箱、垃圾圆桶周围无暴露垃圾。
③拖拉机收集清运垃圾应做到定时、及时、到位,做到日产日清,车上垃圾不抛撒污染街道等。
④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应做到定时、及时到位,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服务态度良好。
⑤收集的垃圾必须运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5)其他要求
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等保障工作。
清扫保洁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要求提交以下投标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对本项目保洁工作的现状调查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标段)范围内道路的现状、保洁情况、垃圾收集清运存在的问题和本项目(标段)清扫保洁或垃 圾收集清运的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设想和建议。
2、针对本项目(标段)的工作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及作业标准和承诺
1)提出本项目(标段)计划方案的目标、工作思路、方法措施;
2)提出并说明针对本项目(标段)拟配置的作业人员的数量;
3)提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标段具体的工作排班、清扫时间的安排和分工计划,体现详细、合 理、科学、高效。
4)根据对各项工作要求所作出的承诺,提出拟采用的操作规程、标准,对清扫保洁或垃圾收集清运质量的控制和检 查手段,体现科学、合理、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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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县城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
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考核办法
一、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质量考核标准
| 项目
| 内容要求
| 扣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作业
时间
| 一级二级道路(街道)清扫保洁作业时间每天15小时作业制:6:00-9:00(大清扫时间9:00-13:00,13:00-18:00,18:00-21:00为动态巡回保洁时间。
三级道路(街道)每天8小时作业制(含清扫与动态巡回保洁):8:00-12:00,14:00-18:00。
| 1.上班迟到:上班迟到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扣1分,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扣5分。
2.下班早退:15分钟(含15分钟)以上扣1分,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扣5分。
| 随机检查
| 道路(街道)清扫
保洁
| 大清扫必须在8:00前完成 ,8:00-9:00为巡回保洁时间,要求达到“五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路沿净、树穴净、门前净、墙根净。无垃圾堆积、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或塑料袋挂树现象、无砖块砂石、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无垃圾死角。
| 1.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大清扫的每500m2扣2分。
2.大清扫质量未达到标准
的以10米为单位一处扣1
分。
3.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2分。
| 大清扫结束前内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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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保洁时间内,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块、砂石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果皮箱、垃圾桶定时清理;人行道、路沿、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路沿两旁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清扫保洁应按招标核定应该配备人数出勤作业。
| 1.零星散落发现以10米为单位一处扣1分。
2.连续散落超5米扣2分。
3.大宗垃圾不及时清理(超过40分钟)扣1分/处。
4.袋装垃圾一堆扣2分。
5.果皮箱、垃圾桶未及时清理发现一只扣1分。
6.人行道、路沿等杂草、杂物发现一处扣1分。
7.污水发现一处扣1分。
8.路沿两旁下积淤泥每20米扣1分(因施工车辆带出的泥土酌情不予扣分)。
9.未按规定人数出勤作业每人(天)扣10分。
| 规定
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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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卫设施管理
| 垃圾收集车辆(人力手推车)保持外观整洁;每半个月清洗一次果皮箱,周围无垃圾散落,
| 1. 垃圾收集车不整洁的发
现一辆扣1分。
2.不定期清洗果皮箱发现一次扣1分。
| 随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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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作
业(含拖拉机)
| 作业人员佩证上岗,作业期内穿反光标志服;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作期间每小时间隙休息时间为10分钟;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停放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门店收取各种费用。
| 1. 无佩戴上岗证和穿反光
标志服的发现一次扣3分。
2. 集聚闲聊或坐岗超过10
分钟的发现一次扣1分。
3. 动态保洁时间内发现不
在岗一次扣1分。
4. 发现作业人员擅自收费
的一次扣4分。
| 随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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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扫保洁时间内垃圾、泥沙不得扫入窨井、花坛、绿化带;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
| 1.垃圾、泥沙扫入窨井、下
水口、花坛、绿化带查证属
实的一次扣2分。
2.清扫中发现漏扫、甩扫的
发现一次扣2分。
3.标段交界处不扫各过界5米的发现一次扣2分。
4.不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或焚烧垃圾的发现一次扣3分。
5.路段垃圾箱桶周围暴露垃圾不清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
| 随机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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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段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5米;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垃圾大箱、垃圾圆桶周围无暴露垃圾。
| 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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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收集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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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首先完成所辖片区路段的沿街垃圾收集,7:00后再收集单位、住户垃圾,晚班规定在18:00后出车收集所辖沿街、单位垃圾;垃圾堆放点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漏收辖区内的垃圾;不得故意丢烂他人垃圾桶;定期清洗车辆,提高车辆使用寿命;拖拉机必须持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快车,严禁用承包车辆办私事干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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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按规定时间出车的发现每次扣1分。
2.漏收沿街垃圾点(堆)一次扣1分,漏收单位一个或住户(3户)一次扣1分。
3.垃圾堆(点)清理不干净的一次(处)扣1分。
4. 经查实故意丢烂他人垃圾桶的一个扣1分,并负责赔偿。
5.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6.擅自用承包车辆办私事干私活发现一次扣3分,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 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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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门收集
| 1.工作人员要定时上门收集垃圾;
2.作业时间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和配证上岗,服务热情周到。
| 1.漏收办公室1个一次扣1分。
2.漏收住户(3户)一次扣1分。
3.无配戴上岗证和穿反光标志服的发现一次扣3分。
4.经查实服务态度差扣1分。
| 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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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投诉与媒体曝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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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差、与市民发生争吵等事件被投诉媒体曝光的。
| 1. 经查实给予标段扣6分/
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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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查考核办法
1.环卫站督查组依照《昭平县城区道路(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对外承包质量考核标准》县城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转运处理等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评。
2.督查组实行轮休制(周六日安排值班),对所辖路段实行每天定期检查与巡回检查,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3.督查组检查需两人以上,对每天的检查必须做好台帐,做到公正执勤、依规扣分,并将扣分情况及时通知所属班组或路段承包人。同时结合局领导值周制度巡查督查所反馈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并督促相关班组或承包人做好整改跟踪工作。
4.对局领导或是站督查发现督查组督查不到位的,依规对督查人员进行扣分(具体参照昭平县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细则规定),连续2个月被扣分10分以上的,对督察人员进行换岗调整。
三、考核方式及处罚标准
1.每月进行综合考评,凡以扣分值计算的,按每扣1分扣承包费5元计算。
2.扣、罚款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减。
3. 实行按季度(3个月)对标段进行综合考评,每标段季度扣分值30分以下(含30分)的,给予标段从业人员每人100元季度奖励;每标段季度扣分值31分以上的,取消标段从业人员1人次的季度奖励,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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