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7:55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持续深化“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推动党组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南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南纪办〔2022〕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局党组领导班子、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1.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3.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领导班子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承办单位

备注

共性

清单

加强政治建设

1.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并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议事决策的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研究贯彻、推动落实。

及时召开

人事科

2.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党组建立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谋划、统筹推进、督促落实机制,聚焦“三新一高”重大战略,紧扣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围绕市委“1+3”重点工作,完善相关工作管理台账,定期梳理、研究分析、跟踪督促、纠偏正向,确保决策部署有人抓、质效进度有人管、遇到问题有人解决。

全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全年

人事科、机关党委

5.党组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3月底前

机关党委

6.党组按规定要求向上一级党委分别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月底前

机关党委

7.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年内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对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8.党组年内针对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上级专项督查督导等反馈的问题,党组统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分解责任,统筹组织推进,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计财科

9.党组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协同,年内开展专题会商、通报农业农村部门有关情况、对所承担的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组织联动监督等,形成工作合力。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0.党组年内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至少通报一次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1.加强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找准载体抓手,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全系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2.党组年内组织对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不少于一次,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13.按照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系统清廉机关建设。

全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开好民主生活会。

全年

人事科

加强作风建设

1.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直通车”工作机制,专项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全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党组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活动。党组中心组年内至少组织安排1次涉及党纪党规内容的集中学习。及时组织学习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强化警示教育。

全年

机关党委、人事科、机关纪委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纠治本行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系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加大关心关爱干部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全年

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

4.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重要节点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加强防范管理。每逢节假日,开展节前集中提醒教育活动,督促机关及二层机构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规定精神,绷紧纪律之弦。

全年

人事科、机关纪委

5.围绕强化宗旨意识,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年内进一步梳理本系统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全年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6.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党组建立完善并认真组织实施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全年

人事科、机关纪委

个性

清单

1.立足部门职责,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或结合工作实际,年内组织对所牵头负责或督促推进的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普遍或突出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规范管理。视情况开展全市性专项治理。

全年

局机关各科室

2.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农业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监督、线索联合排查机制,深挖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作中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全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清廉广西建设和清廉南宁建设要求,牵头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全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在开展行政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规定,做到依法行政,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全年

法规科、相关科室、市农业执法支队

5.支持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

全年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附件2: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舒善隆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共性

清单

履行领导责任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全年

2.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年内选取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对其“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

全年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年内至少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一把手”开展1次入户廉政家访,通过了解干部家境解难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结,体察家风家教识人品,排查廉政风险早提醒。

全年

2.年内为全系统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全年

3.年内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

全年

4.年内对局属单位“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全年 

共性

清单

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全年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搞“一言堂”,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全年

3.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全年

个性

清单

1牵头研究修订《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上半年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适时组织对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存在的“四风”问题。

全年

3.完善南宁市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强化财政资金管理风险预警。

上半年

附件3-1: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陶祖防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做好督促县区严格依照程序补助项目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县区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

全年

2.加快三黄鸡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和沃柑自治区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步伐。

全年

3.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清廉广西建设和清廉南宁建设要求,牵头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4.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创建步伐,力争新增创建6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全年

附件3-2: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何史年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贯彻“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不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全年

2.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严格处置不合格干部。

全年

3.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重点抓好市委第五巡视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全年

4.对农业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调度,强化对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统筹和监测,督促查处和纠正农业经济运行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年

附件3-3: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欧桂兰职务: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加强对稻谷补贴、种粮补贴等政策宣传与落实,督促查处和纠正粮油生产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全年

2.督促查处和纠正经济作物产业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全年

3.落实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工作,分解下达生产任务,压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调度,适时掌握生产保供情况。督促指导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全年

附件3-4: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吴诚职务:局党组成员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严格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审批工作,严格使用自有裁量权,做到依法行政,督促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全年

2.组织各县区对渔业生产场所进行检查,加强对水产养殖单位的监管,指导督促生产单位健全完善档案,加大对质量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年

附件3-5: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游和平职务:局党组成员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加强畜牧业扶持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监管过程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项目管理中的不正之风。

全年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发展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特色养殖,建设生态畜牧业,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全年


附件3-6: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刘怀德职务:局党组成员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全年


2.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对农机补贴经销商的监管,做好需求资金的测算,持续深入开展农机系统廉政教育,确保规范、高效地完成全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

全年


3.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全年


附件3-7:

中共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其他成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人:蒋建议职务:局党组成员

清单分类

责任项目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备注

强化

责任担当

1.积极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体决策,主动协助党组书记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全年


2.召集分管科室、二层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年内至少2次。

全年


3.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全年


4.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接待审批、接待安排、财务报销等环节的审核和管理。

全年


5.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局党组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其他事项。

全年


加强

日常管理

1.年内同分管二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全年


2.积极参加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会,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全年


3.指导分管二层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推动分管二层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各项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全年


4.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积极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

全年


严格

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

全年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将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在机关政务网站上公示。

全年


3.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党组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全年


4.加强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处好家事,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好自己的亲属子女;严格约束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全年


个性清单

1.督促查处和纠正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产品品牌、农业展销、兽医医政药政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全年


2.开展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行动。以压实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和督导巡查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屠宰检疫人员的教育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重点企业和薄弱环节监管,对屠宰行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有效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全年


3.依据风险分级履行监督职责,掌握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通过双随机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覆盖监管对象范围,将兽药抽样检测不合格、违法及举报问题较多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并提高检查频次。

全年





表格名称
操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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