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2-C-002)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HXDL2022-C-002)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ZHXDL2022-C-002
项目名称:2022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采购需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姑苏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对开展规划方案联合审查的姑苏区建设项目,出具海绵城市专项审查报告。
2.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计算。根据土地出让或划拨要求,依据《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35)》,计算并提出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值。
3.年度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自评估。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要求,编制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
4.重点项目海绵城市专项跟踪指导、验收。对重点项目(展示度高、示范意义大)提供方案咨询、现场指导、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5.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服务。协助制定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年度项目库,协助开展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示范项目评选、年度考核及现场巡查、专家论证等其他日常技术服务工作。
6.海绵专家库年度考核。根据苏州市海绵城市专家库专家管理要求,协助市海绵半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公示。
7.协助完成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验收。根据省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考核要求,协助市海绵办完成考核验收工作。
8.与苏州市海绵城市研究院的对接,对于海绵城市研究院的研究成果进行把关、推广。
9.其他。如跟踪海绵城市最新技术发展动态、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等。
10.指派至少二名人员驻场办公,驻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合同周期工作日总数的一半,非驻场时间远程办公,非驻场时间需要紧急驻场的应立即响应。
(二)提交成果:
1.《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审查报告》
2.《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考核报告》
3.《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专项指标体系报告》
4.《海绵城市专项检查、验收成果汇总》
5.《全市2022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
6.《2022年度海绵城市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三)服务期限
2022年4月~2022年12月31日。
(四)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
2.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4名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或给排水专业人员。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7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方式:电话:139*****964;QQ:*********、*********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2年4月12日13:00~13:30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2年4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时间:2022年4月1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名 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电 话:0512-********
联 系 人:杭海峰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楼1206室
电 话:0512-********
联 系 人:周燕萍/张涵文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 话:0512-********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标签: 技术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