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03标段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03标段招标公告
[]宿迁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河滨污水泵站、环城北路污水泵站及项王路(富康路——青年路)排水管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Q********41610 项目名称 宿迁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河滨污水泵站、环城北路污水泵站及项王路(富康路——青年路)排水管道工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4年8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4年8月27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宿迁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古黄河片区施工03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41610
宿迁市水务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 的 宿迁中心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2014】12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市水务集团融资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古黄河片区施工03标段(河滨污水泵站、环城北路污水泵站及项王路排水管道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市中心城区
1.2工程规模: 河滨污水泵站、环城北路污水泵站及项王路(富康路——青年路)排水管道工程,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
1.3工 期: 150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次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单笔支付不低于200万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计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及甲供材料款;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03标段:河滨污水泵站、环城北路污水泵站及项王路排水管道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2011年8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价不小于1000万元且合同中含规模不低于1.5万立方米/天(或0.2立方米/秒)泵站的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依据,三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项目负责人名称、工程参数等内容)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4.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4.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4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
4.4.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两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
4.4.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 月 21 日上午 8 时30分至2014年 8 月 27 日下午 18 时 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 158*****059。
5.2 CA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唐杉杉,咨询电话:****-********。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标后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15时00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水务局市区供排水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5号
联系人:牛浩 电话:****-******** 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5楼
联系人:丁益泉 联系电话:****-******** 传真:****-********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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