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第二展厅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海安市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第二展厅布展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0 17: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海安市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第二展厅布展工程 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第二展厅布展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68号。 | |
2.1.2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合计约1400平方米。(以施工图面积为准) | |
2.1.3合同估算价:780万元。 | |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优化,各专业施工图及布展的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会审确认、施工图审图和消防审图;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含工程施工;布展安装及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等。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9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8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本工程工期已包含节假日) | |
2.1.5质量要求: 合格 | |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纪念馆设计:包含本项目室内外所有区域装修及布展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相关资料,搜集整理相关素材,进行整体方案设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参观流线、展示方式、展项内容、数字化设计、交互设计、展示立面、展览布置、室内外装饰装修等);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期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附件。 (2)纪念馆施工:完成纪念馆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软件)采购和安装、展项装置(含特效模型(如有)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装饰布展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设计任务书全部内容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 (3)纪念馆培训、服务: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试运营、各类手册编制及相关操作维修技术服务等的指导和培训,确保纪念馆有效运营。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具备以下要求: |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展览资质和工程装修、设计资质要求: | |
(1)展览资质: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 |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装修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 |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
3.1.3企业信誉要求:自2020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3.1.4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1.5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 |
3.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施工负责人兼职,不可由设计负责人兼职) | |
3.2.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2.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3.2.4其他条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 |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合同价为500万元以上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签字盖章)复印件或影印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与其他单位重复联合。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 |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
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方案文件(统一使用A3纸规格装订成册,五套)和多媒体影音文件(10-15分钟,采用U盘刻录)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解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全套电子文件壹份(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7.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 |
9.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60万元整。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
10.联系方式 | |
建设单位: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68号 |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编:****** | 邮编:****** |
联系 人:夏志强 | 联系 人:谭勇 |
电话:138*****858 | 电话:0513-******** |
传真: |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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