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清洁设备及电视机招标公告

酒店清洁设备及电视机招标公告

巩留县酒店清洁设备及电视机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巩留县政府采购办采购项目通知书的要求,受县库尔德宁大酒店(采购人)的委托,拟就该酒店吸尘器、清洗机等清洁设备及电视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伊犁州巩留县库尔德宁大酒店

2.招标项目:巩留县酒店清洁设备及电视机采购

3.招标文件编号:glzfcg-tp-2014-23号

4.招标代理机构: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5.招标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标一:清洁设备采购:1、超静音吸尘器10台,肩背式吸尘机1台,大型立式吸尘机1台,石材翻新处理机1台,石材晶硬处理机1台,三速强力吹干机6台,吸尘/吸水机3台,干泡地毯清洗机 1台,超强型摆刷式地毯抽洗机1台,多功能刷机 1台,电瓶自动洗地吸干机1台,14米双轨液压高空升降机 1台,小型地毯除渍机1台,冷水高压冲洗机2台,手提抛光机2台,泡沙发清洗机1台,

标二:电视机采购185台。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5.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通过年检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通过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7、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8.在疆内具有长期的售后服务机构;

三、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大写叁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29日京时18:00(节假日除外)。

六、取得地点: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文件售后不退)。

七、取得方式:在项目联系人处领取纸质文件或拷贝电子版(自行携带U盘)。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资质审查时间:2014年9月2日京时10:00 时。

九、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京时10:30 。

十、开标地点:巩留县档案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联系人:赵女士

伊犁州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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