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联系方式

1

年生产350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装饰板项目

常州市经济开发区横林镇长虹东路10号

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市贝美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万元人民币,在厂内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新型环保装饰板3500万平方米/年的生产规模。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城镇污水管网,排入常州东方横林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京杭运河,对地表水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有机废气及粉尘产生,其中粉尘类废气主要通过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有机废气主要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绵、二级活性炭吸附、RCO催化燃烧等多种组合方式进行处理,各废气经处理后,均通过相应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捕集废气在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

3.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集尘、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镁铝稳定剂、炭黑等)等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包装袋(尿素、三聚氰胺等)、废包装桶、废胶渣、废抹布手套拖把、污泥、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漆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收集和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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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2

300万套/年自行车配件技改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遥观镇渔庄村55号

常州华亚铝业有限公司

企业在原有厂区内利用表面处理车间闲置空间,购置喷塑生产线2条、袋式除尘器2台(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台(套),对300万套/年自行车配件进行改建,项目改建前后产能不发生变化

废水: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将由二级渗透改为一级渗透;取消浓水蒸发工序。由原项目处理后90%回用,10%浓水蒸发改为处理后60%回用,其余40%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一并接管至武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排入武南河。

废气: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最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6)排放,固化、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7)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使用,加强车间管理,利用墙体对生产设备噪声进行阻隔,减少生产噪声传出厂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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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公示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7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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