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办公楼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及大院地面修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办公楼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及大院地面修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广西区辐射站办公楼卫生间改造及站大院地面修复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特邀请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参加报价(具体定点单位名单详见桂财采〔2021〕18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办公楼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及大院地面修缮工程项目

二、项目预算

办公楼卫生间修缮工程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捌佰元整元(¥195,800.00);站大院地面修缮工程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佰元整(¥100,600.00)。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包含两个项目的报价,本次询价不接受单一报价,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地点:在广西南宁市蓉茉大道80号。

(二)服务内容:广西区辐射站卫生间改造室内面积约137m2,包含卫生间拆除工程、重新装修、卫生间蹲位洁具安装等内容;站大院地面修复面积约为1778m2,含拆除破损部分花岗岩并重新铺装及修复站内部道路等。(可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项目概况)。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保修责任阶段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非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定点施工单位参加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及参与项目询价的委托代理人员(递交报价文件人员)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新成立单位按实际提供。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六)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记录(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九)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一)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十二)供应商可参考附件2-3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报价文件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2年 3 月24日 9 时 0 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我单位将于 2022 年 3 月24日 9 时 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二楼??会议室开启报价文件,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参加开启仪式,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柄男?联系电话:136*****718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报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方或者某个人编制或授意编制;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相关方获得其他报价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报价文件;

2.报价人按照某个采购相关方的授意撤换、修改报价文件或者报价文件;

3.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

5.报价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报价人成交,然后再参加报价;

6.报价人之间商定部分报价人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报价人与采购人之间、报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报价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报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报价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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