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洒水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洒水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洒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2年03月31日11: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4月12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鹏
项目联系电话186*****070,022-********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平盈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薛鹏186*****070,022-********

项目概况

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洒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XC********

项目名称: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洒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洒水项目,项目内容为东丽临空国际商务园及津北公路范围内道路洒水降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B.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与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同小型、微型企业):A.中小微企业声明函,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A、B、C 三项提供仸意一项均可。(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方式: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后,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还是普票)现场获取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东丽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平盈路8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天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海泰华科三路1号华鼎智地5号楼2门6层            

联系方式:薛鹏186*****07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鹏

电 话:  186*****070,02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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