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西北绕城高速乌龟山立交至五华区沙朗片区连接线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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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西北绕城高速乌龟山立交至五华区沙朗片区连接线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西北绕城高速乌龟山立交至五华区沙朗片区连接线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北绕城高速乌龟山立交至五华区沙朗片区连接线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境内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包含主线、2条匝道、3条连接线和4处改路,全线长7667.255m,推荐主线全长4296.588m。全线共设大桥497.16m/2座,中桥96.08 m/1座,涵洞11道。设分离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10处,管线交叉1处,4座公交停靠站,1处观景台,不设服务区。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布置时对一些临时设施、施工生产的选址应避开生产力相对较高的林地区域,施工便道及永久性道路尽量不要从成片的林地穿过;

(2)保存占用土地表层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3)尽量在征地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施工;

(4)临时表土堆放、原料运输过程必须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

(5)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严禁在施工区乱砍乱伐;

(6)加强野外施工的管理,尤其是在林区施工时注意防范火灾;

(7)公路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引入大量的现代运输设备和人员,人员和设备的运输可能无意引进外来物种,在施工中严格加以控制,一旦发现有引入的外来物种,应采用人工拔除的方法将其彻底消灭;

(8)设置警示牌,防止出现超范围占地、植被破坏等行为;

(9)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恢复。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对施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可采取先草灌后林木的修复模式,一方面采用人工措施创造生境条件,另一方面发挥自然修复功能;

(10)施工“三场”选址优化:通过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中对三场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拟选择的施工场地选址合理;

(11)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12)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

(13)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

2、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云环发〔2021〕6号)的相关规定;

(2)在土石方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面应当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已完成的并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或喷雾等防尘措施;

(3)加强公路配套的公交站、观景台等构筑物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及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采用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硬化处理;

(4)加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和块状建筑材料,应采取“粉状入仓、块状入棚”的原则,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项目物料堆放及拌合应远离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等居民点,并加强密闭措施,对材料运输车辆遮盖严密,同时对场地定期洒水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物料落料点应采取湿法除尘、收尘等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5)项目水稳料拌合站距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等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小于200m,并应设置在当地施工季节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建设工程在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应设置高度为2.5m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应无无缝隙。施工现场道路应当进行地面硬化,非施工作业面裸露泥土采用防尘网覆盖,建筑工地推行安装雾化喷淋降尘措施;

(6)落实施工路段及施工便道防尘措施。对施工路段及便道应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其中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公路,确需新建的,应分段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经过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等人口密集区的,应采用不易产尘的物料进行硬化。

3、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的用量,采用热水或其它方法替代,以减少污水中洗涤剂的含量;

(2)建设单位应提前建好生产废水沉淀收集池,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3)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在不可避免冒、滴、漏油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体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体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污水;

(4)桥梁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好施工现场,以防止施工废料等垃圾随雨水进入周边地表水体。桥梁、涵洞施工开挖产生的淤泥及时清运至“五华区马鞍山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规范堆存。

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严格遵守《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3)道路前期拆除时避免集中拆除,项目应对强噪声设备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敏感路段施工时必须对各噪声源设备采取远离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等敏感点布设,高噪设备不能同时施工,并在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等敏感点临路沿线处对临时围挡高度加高,在施工围挡阻隔衰减可有效降低对关心点居住住户的影响;

(4)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短敏感路段的施工期,减少对居民休息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5)应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采取诸如分段浇筑等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为保护敏感目标,应在噪声影响较大且临近居民区的一侧,如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等临路敏感点处设置的临时围挡适当加高;

(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放告示,设置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噪声影响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环境纠纷。

5、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固体废弃物去向及处置应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 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的相关要求清运处置,接纳项目弃土的消纳场必须合法可行;

(2)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废弃土石、废弃施工材料的临时堆放地,严禁随意堆放。临时堆场位置应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严禁新增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堆放场应进行拆除和恢复;

(3)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堆放,能回收利用部分如钢筋等,外售给相应收购商进行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按照昆政办﹝2011﹞88号要求外运至合法可行的消纳场处置、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杜绝乱堆乱倒,则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后,统一进行处置;

(5)废弃泥浆经干化处理后运至“五华区马鞍山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堆放。

6、环境风险

落实公路全线两侧的集排水设施,建设完善的排水系统。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防治对策措施

(1)投入一定经费对项目涉及的地段进行人工植树造林,促进植被恢复;对较陡的边坡采用建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

(2)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

2、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加强道路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尾气污染。加强对道路沿线绿化的养护,维护绿化的减污功能;

(2)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在两侧栽种可以吸附汽车尾气中污染物的乔木、灌木等树种及草坪,以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

(3)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进行绿化和覆盖。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保持道路清洁、实施清扫、洒水和绿化,减少道路运输扬尘污染;

(4)执行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3、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加强安全行驶教育,制定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旦发生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建议道路管理单位配备各类事故应急防护处理的设备及器材,如应急防护处理车辆、围油栏、固液物质清扫回收设备等;

(3)定期维护生态公厕,保证微生物对公厕粪尿的处理效率。

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在本道路临近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段的8户居民房屋面向路一侧设置自然通风隔声窗;

(2)为进一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对敏感点中大麦塘、新翠园、向阳村散户进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实现敏感点功能区达标,本项目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应与敏感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实施;

(3)严格控制交通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道路设计车速;

(4)加强道路绿化,做好道路沿线绿化设计,建议在道路两旁栽植高大树木,增强绿化降噪效果;

(5)定期检查与养护路面,对受损路面及时维修与修复,维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状态,尽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声;

(6)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含禁鸣)、限速等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

(7)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严格限制车况较差且噪声大的车辆上路;

(8)建议后续建设居住区、科研、学校等敏感建筑时,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噪声的影响,应预留一定的防护距离及加强用地边界绿化等措施。

5、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1)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

(2)道路清扫垃圾由道路维护人员打扫收集后送至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3)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采取定期人力清扫的方法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4)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撒漏。

6、环境风险

(1)加强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主、驾驶员及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和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使从业人员具有高度责任感,使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2)危险品运输车辆在进入公路前,应向当地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领取申报表,接受公安或交通管理部门的抽查,并提交申报表。申报表主要报告项目有危险货物运输执照号码、货物品种、等级和编号、收发货人姓名、装卸地点、货物特性等。危险品运输车辆一般应安排在交通量较少时段通行,在气候不好的条件下应禁止其上路,从而加强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3)实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制度,对申报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和危险品运输行车路单(以下简称三证一单)检查,三证一单不全的车辆将不允许驶上公路。除证件检查外,必要时应对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如《压力容器使用证》的有效性及检验合格证等,对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在未排除隐患前不允许进入公路。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8月13日,建设单位于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环评单位于2021年9月编制形成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于2021年9月26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全文本公示,即第二次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021年9月26日至10月13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了网站公示,2021年10月9日建设单位在拟建道路沿线采用张贴公告的方式对项目进行了公示,并于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在春城晚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7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西北绕城高速乌龟山立交至五华区沙朗片区连接线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审批科

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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