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涉疫垃圾处理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涉疫垃圾处理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涉疫垃圾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三亚涉疫垃圾处理服务】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三亚涉疫垃圾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NLHK-LXCG001。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对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保障部运行保障产生的涉疫垃圾,采购涉疫垃圾处理服务,服务期1年。供应商负责清运采购人在三亚凤凰机场生产运行产生的涉疫垃圾,并做相应处理。涉疫垃圾包括普通防疫垃圾和涉疫航班垃圾:普通防疫垃圾包括废弃防护服、废弃隔离围裙、货物外包装等;涉疫航班垃圾包括涉疫航班回收的饮品、机供品及随航班餐车带回的航班垃圾等。预计每天需清运涉疫垃圾3次,涉疫垃圾需专车清运,专门处理,每次清运时需对涉垃圾存放处周围2米内区域进行消毒,保持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涉疫垃圾需运至具备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提供处理证据文件。清运车辆需符合防疫垃圾运输要求。项目预算*****元。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

数量

单价含税限价(元)

含税合价(元)

1

涉疫垃圾处理服务

供应商须为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在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保障部所在区域合法作业的涉疫垃圾处理服务供应商。

具体要求如下: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涉疫垃圾处理的经营资格。

2. 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 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运输)

4.可提供无害化处理证明或焚烧证明。

*****公斤

4.5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1.6交付地点:

序号

交付内容

地点

服务期

1

涉疫垃圾处理服务

三亚凤凰机场南航基地货运楼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保障部

1年

1.7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下载本文件的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3报价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6供应商或供应商合作运输企业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废物运输)。

2.7可提供无害化处理证明或焚烧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8为政府监管部门认可的,在南联海口分公司三亚保障部所在区域合法作业的涉疫垃圾处理服务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9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3.0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价

3.1报价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6日(仅接受报价邮箱:shibinchen@csair.com)。

3.2报价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3.3报价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所要求的资料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航空食品楼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先生,0898-********

EMAIL:shibinchen@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机场南方航空基地航空食品楼


,海口,三亚

标签: 垃圾处理 小额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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