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园林机械及设备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园林机械及设备招标公告

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园林机械及设备

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园林机械及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园林机械及设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第一包:高射程打药机(1辆),油锯(1台),割草机(1台);第二包:绿篱机(1台),消防水泵(1台),手推式打药机(1台),吹叶机(1台),油锯(1台);第三包:绿篱机(1个),背负式打药机(2台);第四包:泵(5台);第五包:果皮箱(30个),果皮箱(20个),果皮箱(60个);第六包:剪草机(1台),宽带绿篱机(1台);第七包:移动保安岗亭(2个)。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6-19-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级3C强制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第三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第五包资质要求:

〈1〉第二项、第三项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第二项、第三项在太原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站点,售后服务站点要求有一定的生产维修能力及设备,提供证明文件;

(6)第六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代理证明原件;

〈2〉在太原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站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第五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样品。

6、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2日—2014年9月12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时间:2014年9月16日上午08:00—09:00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9月16日 上午09:00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3、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4、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5、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 勇 联系电话:****-*******

王聪刚 联系电话:****-*******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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