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伟兴有限公司5G通信配套设备及基础配电设备生产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设计附图局部调整的公示

关于伟兴有限公司5G通信配套设备及基础配电设备生产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设计附图局部调整的公示

伟兴有限公司5G通信配套设备及基础配电设备生产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处于建设过程中。现建设单位伟兴有限公司因项目后期发展需要,申请对该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设计附图进行局部变更。考虑到企业实际使用需求且相关调整符合规划要求和土地出让合同,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方案,现将具体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1.办公楼电梯,停靠层延伸至屋面层,屋面层电梯井建筑面积增加11.44㎡,结合电梯出屋面造型增设少量构架。

  2.2#厂房2轴交B轴电梯,停靠层延伸至屋面层,原有机房电梯机房改为无机房,屋面层面积指标不变;结合电梯出屋面造型增设少量构架;二层根据工艺需求局部改上空,出屋面楼梯间层高局部降低至低于2.2米,建筑面积减少11.44㎡。

  3.4#厂房电梯停靠层延伸至屋面层,原有机房电梯机房改为无机房,结合电梯出屋面造型增设少量构架,屋面层面积指标不变。

  以上调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主要内容发布在福州日报2022年3月31日版面及福州高新区网站,网站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公示期间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8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或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来信请寄地点如下: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十楼,邮政编码:******。来信请注明“规划意见与建议”。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的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伟兴有限公司5G通信配套设备及基础配电设备生产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

  2022年3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基础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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