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污泥终端产物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污泥终端产物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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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1 17:01:45

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污泥终端产物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污泥终端产物综合处置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3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离心脱水+低温干化”的工艺路线,日处理市政污泥1000吨(含水率80%),工艺将1000吨(含水率为80%)的市政污泥进行稀释后,输送至热水解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污泥浆液进入厌氧消化系统,实现沼气回收;经过厌氧消化系统处理后的污泥,再经离心脱水系统进行固液分离;沼液进入水处理系统,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沼渣进入干化系统进一步脱水处理,产生的终端产物可用于建筑材料辅材、土壤改良剂、花卉营养土等原材料使用。

七、招标服务内容:年产量约7万吨(含水率≦45%)污泥终端产物综合处置服务,包含污泥终端产物的运输、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本条内容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为准。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滨河大道延伸段与皂河交汇处西南(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批复的环评批复文件或备案表,内容含市政污泥处置;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运输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处置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批复的环评批复文件或备案表,内容含市政污泥处置。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3.1处置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运输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固体废弃物运输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时,运输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运输工作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处置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处置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三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1日到2022年04月05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注:本项目因一次招标失败,故招标人重新招标并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01034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西安)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滨河大道延伸段与皂河交汇处西南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1111室

联系人:郑嘉祺

联系人:孔姣姣

电话:155*****755

电话:0931-*******

邮箱:

邮箱:LYZB1112@163.com

舒颖 签于 2022/03/31 16:53:50
孔姣姣 签于 2022/03/31 16:48:38
附件:招标公告.pdf
项目概况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 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2-04-05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4-21 09:30:00
公告内容
附件:招标公告.pdf
,西安市,西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服务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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